电商平台受新税法影响吗?跨境电商该如何应对呢?
新欧盟 VAT 增值税法解析
新欧盟 VAT 增值税法原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推出,后因疫情推迟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施行。这是近 20 年来欧盟在税务方面的一次重大变革,下面详细探讨其对跨境电商卖家和平台的影响。
新欧盟 VAT 税法的具体内容
新欧盟 VAT 税法的来源与意义在于简化 VAT 的注册及申报流程,商家可通过注册任一欧盟国家的 VAT 税号,来进行所有欧盟国家的 VAT 申报,无需注册多个欧盟 VAT 税号。欧盟政府分阶段推进该税法,先是在 2015 年推出了迷你一站式商店(MOSS)VAT,仅适用于电信、广播和电子服务行业。后因 MOSS VAT 的成功,于今年二月立法通过第二阶段,即 2021 年 1 月 1 日推出的增值税一站式服务(OSS)/VAT 一站式服务。OSS VAT 是 MOSS VAT 的延伸,将取代除针对特定行业外的 B2C 行业,尤其是跨境电商领域。其目的是降低电商卖家税务合规成本,促进电商在线销售,推动欧盟单一市场贸易往来,打击 VAT 欺诈,确保企业公平竞争,填补进口 VAT 税金流失漏洞,增加线上市场 VAT 收入。
新欧盟 VAT 税法将关闭进口 VAT 增值税逃税漏洞
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新 VAT 增值税法取消 22 欧元以下小包进口免税规定,对单价货值在 150 欧元以下商品销售时需收取 VAT。这对跨境电商有诸多影响,如杜绝进口 VAT 增值税免税漏洞,保护欧盟本土卖家利益,非欧盟卖家需注册 IOSS VAT 号码并对低货值货物进行 VAT 申报,150 欧元以下货值商品进口时需贴有卖家 IOSS VAT 号码,小包进口将有绿色通道,时效提高,海关简化操作,物流配送更快速。
跨境电商被视为真正的卖家并承担共同 VAT 增值税义务
由于电子商务 VAT 逃税每年给欧盟国家造成约 50 亿欧元损失且预计到 2021 年增长至 70 亿欧元,欧盟成员国将跨境电商平台定义为“电子接口”市场,视为真正的卖家,因平台促进了第三方卖家对消费者的跨境销售,所以新欧盟增值税法认为电商平台和卖家有共同的 VAT 增值税义务,要求电商平台代收商品增值税,适用于欧盟商品远距离销售和进口商品远程销售两种情况。
新欧盟 VAT 增值税法的 OSS VAT 申报
新欧盟增值税改革的核心是引入一站式 VAT 服务。2021 年 1 月 1 日起,欧盟本土电商卖家在本国申报及缴纳所有销售 VAT,无需再注册其他欧盟国家 VAT 税号,可选择向本国进行单一 OSS VAT 申报,列出其他欧盟国家远程销售额及 VAT,将所有 VAT 税金交给本国税局,由其转交给对应欧盟国家。取消远程销售门槛,跨境电商卖家需在商品首次出售时根据买家居住地址所在国家收取该国 VAT 增值税,通过 OSS VAT 申报。非欧盟卖家也可申请使用 OSS 制度。OSS VAT 一般为季度申报,日期依卖家所在国家常规申报日期确定,若为月申报则需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及缴税日期。需注意平台卖家若有其他欧盟国家储存,将无法使用 OSS 申报,需按原有 VAT 法在仓库所在国家进行 VAT 注册及申报。微型企业豁免政策也有相关规定,任何跨境 B2C 电商卖家若远程年销售额低于 10000 欧元,无需做 OSS VAT 申报,但仍需将收取销售的 VAT 在本国申报及缴纳。OSS 是自愿加入,卖家可保持原有 VAT 注册和申报。
最新欧盟 VAT 增值税法对跨境电商卖家和平台的影响
总体而言,新欧盟 VAT 增值税改革引入一站式 VAT 服务,简化了申报和操作流程,促进跨境贸易,打击 VAT 欺诈,确保企业公平竞争。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影响包括大幅降低跨境增值税合规成本,可在一个欧盟国家进行季度申报,与欧盟企业平等竞争,可通过 OSS 增值税申报表抵扣在其他欧盟国家购买货物的 VAT 增值税,无需记录远程销售额度,电商平台被定为真正卖家需代收 VAT,电商平台将更严格稽查 VAT 合规,原免税进口取消,自发货卖家需申请 IOSS 号码,若卖家在其他欧盟国家有海外储仓或加入亚马逊 FBA 计划,仍需在货物储仓国家注册 VAT 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