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网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第一章 知识产权管理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1 知识产权(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缩写IPR)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知识产权只是一个统称,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主要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1.2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
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专利权包括如下三种:
(1) 发明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发明专利审定授权说明书中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在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
(2) 实用新型专利权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在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
(3) 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在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
1.3 商标权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1.4 著作权
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出版、复制等)和人身权利(署名等)的总称。
1.5 自主品牌(Self-owned Brand)
是指由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1.6 授权品牌(licensed brand)
又称品牌许可,是指授权者(版权商或代理商)将自己所拥有或代理的商标或品牌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使用;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被授权者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
第二条 侵犯知识产权违规类型
侵犯知识产权的违规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相关违规行为以及处罚参考《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则》。
2.1 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专利权: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专利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2.2 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商标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3 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著作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第二章 品牌产品销售规范
第三条 品牌销售资质标准
3.1 品牌销售资质要求
品牌销售类型分为自主品牌和授权品牌,卖家须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平台规定,提交相关品牌销售资质证明文件。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品牌类型 | 品牌销售资质要求 | 具体说明 |
自主品牌 | 通过实名认证的S级或S级以上卖家 | 卖家实名认证身份须与商标所有人相符 |
提供品牌注册证书 | 知识产权注册证书应为各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官方注册证书。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专利注册证书、版权注册证书等。不接受申请受理中的知识产权文件。如知识产权文件有所变更,须提交官方证明文件。 | |
提供品牌产品销售承诺书 | 保证书中须写明被授权方提供的所有审核书面材料及所述信息均为充分、真实、准确 、完整、合法有效的内容,有关签字和印章均真实有效 | |
授权品牌 | 通过实名认证的企业资质卖家 (不包含个体工商户) | 卖家实名认证身份须与授权书上被授权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被授权方身份证明,以及敦煌网账号或其实名认证企业与被授权方的关系证明 |
提供知识产权证书 | 知识产权注册证书应为各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官方注册证书,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专利注册证书、版权注册证书等。不接受申请受理中的知识产权文件。如知识产权文件有所变更,须提交官方证明文件。 | |
提供品牌销售资质 | 卖家须每隔三个月补交近三个月的进货单据,进货单据中须含有供货单位公章。卖家提供授权证书或合同须含有授权公司(授权人)、被授权公司(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有效期、授权日期、具体授权品牌和产品明细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 |
提供品牌产品销售承诺书 | 保证书中须写明被授权方提供的所有审核书面材料及所述信息均为充分、真实、准确 、完整、合法有效的内容,有关签字和印章均真实有效。 | |
缴纳品牌授权抵押金两万元人民币 | 销售他人品牌产品,须缴纳两万元人民币的品牌授权抵押金。 | |
其他 | 敦煌网有权根据卖家提交的资料的实际情况调整品牌授权抵押金金额或要求卖家补交其他辅助资料。 |
第四条 品牌授权抵押金
4.1 品牌抵押金缴存
在通过品牌授权的初步审核后,卖家需进行20000元人民币品牌授权抵押金的缴纳。
4.2 品牌抵押金使用
若品牌授权或进货单据产生更新时,卖家应及时通知平台并提交更新后的相关文件。如卖家店铺违反品牌销售规则,敦煌网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抵押金扣款。
具体处罚及扣款要求,请参考如下表格:
违规行为 | 违规程度 | 品牌抵押金扣款 |
1. 提供虚假授权资料 | 违规行为一经认定 | 全额扣款 |
1. 销售产品种类超出授权书范围 | 第一次违规 | 1000元 |
第二次违规 | 3000元 | |
第三次违规 | 5000元 | |
第四次违规 | 账户余额 |
注:
1. 如卖家所售产品被品牌商投诉,卖家未申诉或申诉不成功,敦煌网默认该产品为假冒产品,按照上述规则执行处罚及扣款。
2. 如卖家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第三方组织投诉其销售侵权产品,敦煌网有权决定卖家承担对相关权利人和敦煌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3 品牌抵押金补缴
品牌抵押金余额不足15000元时,卖家须在接到敦煌网补缴通知后的7个自然日内完成补缴。如未按时完成,敦煌网将取消卖家的品牌产品销售资格,并将品牌抵押金余额返还至当时缴纳的银行账户中。
4.4 品牌抵押金返还
卖家申请:声明不再销售所授权品牌产品时,或通知敦煌网由于授权已过期不再经营授权产品,抵押金可由敦煌网审核通过后退回。
敦煌网清退:敦煌网有权根据规则对卖家进行清退,清退后将店铺剩余品牌授权抵押金退还到卖家缴纳品牌授权抵押金的银行账户。
返还时间:品牌抵押金会在返还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卖家缴纳品牌抵押金时使用的银行账户。
4.5 不计利息
对于卖家缴存的抵押金,敦煌网无需向卖家支付任何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