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动LOGO到书签栏,立即收藏AMZ123
首页跨境头条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跨境行业性政策、资讯、公告的权威发布
1944
2022-01-06 1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202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公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区内不得居住人员。


第四条  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应当符合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设置规范,并经海关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 区内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以下业务:

(一)研发、加工、制造、再制造;

(二)检测、维修;

(三)货物存储;

(四)物流分拨;

(五)融资租赁;

(六)跨境电商;

(七)商品展示;

(八)国际转口贸易;

(九)国际中转;

(十)港口作业;

(十一)期货保税交割;

(十二)国家规定可以在区内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  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提升综合保税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七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禁止进口、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在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


第八条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法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其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按照海关规定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应当由海关依法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因口岸条件限制等原因,海关可以在区内符合条件的场所(场地)实施检疫。


综合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应当由海关依法实施检疫。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由海关按照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第十一条  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但本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货物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海关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一)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

(二)区内企业开展本办法第五条所列业务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

(三)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自国务院批准设立综合保税区之日起,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区内企业自用机器、设备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货物的监管年限,参照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管理,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监管年限未满企业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参照进口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取得有关许可证件。


第十四条  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供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第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综合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


第三章  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十六条  综合保税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货物属于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当取得关税配额、许可证件;海关应当对关税配额进行验核,对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第十七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对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不实施检疫。


第十八条  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货物进出区时的实际状态依法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区内企业加工生产的货物出区内销时,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可以选择按照其对应进口料件缴纳关税,并补缴关税税款缓税利息;进口环节税应当按照出区时货物实际状态照章缴纳。


第十九条  经综合保税区运往区外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符合相关原产地管理规定的,可以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


第二十条  以出口报关方式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予以保税;其中,区内企业从区外采购的机器、设备参照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管理,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免于提交许可证件;监管年限未满企业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参照进口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前款规定货物的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保税料件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加工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物料,运往区外销售时,区内企业应当按照货物出区时的实际状态缴纳税款;残次品、副产品属于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当取得关税配额、许可证件;海关应当对关税配额进行验核、对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第二十二条  区内企业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需运往区外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的,应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出区手续。


第二十三条  区内企业依法对区内货物采取销毁处置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销毁处置费用由区内企业承担。销毁产生的固体废物出区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二十四条  区内企业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除海关总署另有规定外,区内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办理该季度货物集中申报手续,但不得晚于账册核销截止日期,且不得跨年度办理。  


集中申报适用海关接受集中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第二十五条  综合保税区与其他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予以保税。


综合保税区与其他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第四章  综合保税区内货物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综合保税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转让、转移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报送转让、转移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


第二十七条  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监管期限内的免税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


区内企业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应当设立专用的委托加工电子账册。委托加工用料件需使用保税料件的,区内企业应当向海关报备。


委托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出区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二十八条  区内企业按照海关规定将自用机器、设备及其零部件、模具或者办公用品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检测、维修期间不得在区外用于加工生产和使用,并且应当自运出之日起60日内运回综合保税区。因故不能如期运回的,区内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7日内书面向海关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前款规定货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维修并运回综合保税区的,经海关同意,可以在检测、维修合同期限内运回综合保税区。  


更换零配件的,原零配件应当一并运回综合保税区;确需在区外处置的,海关应当按照原零配件的实际状态征税;在区外更换的国产零配件,需要退税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九条  区内企业按照海关规定将模具、原材料、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外发加工的,外发加工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期,加工完毕的货物应当按期运回综合保税区。


外发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不运回综合保税区的,海关应当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残次品、副产品属于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当取得关税配额、许可证件;海关应当对有关关税配额进行验核、对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第三十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综合保税区内货物损毁、灭失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海关。经海关核实后,区内企业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办理核销和免税手续;

(二)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或者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且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货物损毁,失去部分使用价值的,办理出区内销或者退运手续;  

(三)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且未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货物损毁,失去部分使用价值,需要向出口企业进行退换的,办理退运手续。


第三十一条  因保管不善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区内货物损毁、灭失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海关并说明情况。经海关核实后,区内企业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损毁或灭失前的完税价格,以货物损毁或灭失之日适用的税率、汇率缴纳关税、进口环节税;  

(二)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已缴纳出口关税的,不予退还。


第三十二条  区内企业申请放弃的货物,经海关及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海关依法提取变卖,变卖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放弃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区内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第五章  区内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区内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并依法向海关办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国内生产许可。


第三十五条  区内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海关规定设立海关电子账册,电子账册的备案、变更、核销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稽查、核查制度。


区内企业应当配合海关的稽查、核查,如实提供相关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及电子数据。


第三十七条  区内企业开展涉及海关事务担保业务的,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进出综合保税区货物的检验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应当通过指定通道进出,海关根据需要实施检查。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个人物品进出综合保税区的,海关按照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第四十条  海关在综合保税区依法实施监管不影响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四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对境外与综合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实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对区外与综合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根据管理需要实施海关单项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对与综合保税区相关的海关监督管理活动和内部管理事务实施海关业务统计。


第四十二条  区内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及出口关税、不涉及许可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海关对其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综合保税区设立审核、建设验收、监督管理等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164号发布、根据2010年3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191号、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1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4号发布、根据2010年3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190号、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ND-


来源:海关发布

AMZ123跨境卖家导航旗下公众号【AMZ123跨境电商】深耕跨境行业,专注热点报道。
扫描右边二维码,关注后回复【加群】,加入优质卖家交流群~
目前30W+卖家关注我们
二维码
免责声明
本文链接:
本文经作者许可发布在AMZ123跨境头条,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
最新热门报告作者标签问答
投诉量激增366%!亚马逊等平台支持印度打击虚假评价
AMZ123获悉,5月16日,据外媒报道,印度消费者事务部与亚马逊、谷歌、Meta和Flipkart等平台的代表就消费者评论质量规范的提议达成共识。据了解,多个平台的代表批准了印度消费者事务部拟议的评价质量控制令(QCO)提案,以实施针对在线消费者评论的IS 19000:2022标准。该标准将规定各种评论控制措施和评审管理员的职责,通过打击电商平台上的欺骗性评论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政府数据,2
用户免费使用!OpenAI发布GPT最新版GPT-4o
品牌方舟获悉,5月13日,OpenAI发布了最新公告,正式推出了GPT-4的最新版本GPT-4o。 据悉,GPT-4o是为其标志性产品ChatGPT提供动力的GPT-4模型的迭代版本。 GPT-4o(“o”代表“omni”,意为“全能”)标志着人机交互向更加自然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该模型能够接受任意组合的文本、音频、图像和视频的输入,并生成相应组合的文本、音频和图像输出。 在音频输入处理方面,G
高端服装公司Veste2024年Q1财报出炉
品牌方舟获悉,Veste作为巴西高端服装和配饰领域的领军企业,在其最新发布的财报中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的营收总额为3.126亿巴西雷亚尔,较去年同期下滑了2.7%。 在利润方面,Veste调整后的毛利润为1.582亿巴西雷亚尔,同比下降6.8%。同时,调整后的毛利率也从上一季度的64%下降至62.9%,减少了1.1%。 在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方面,第一季度调整后的EBITDA为
做好亚马逊核心是关键词分类和词库打造!
想要做好亚马逊的核心,就是深入理解关键词。平台对产品关键词有多种分类方式,如大词、长尾词、类目词和出单词等。对于许多新手卖家来说,他们常问如何选择这些不同类型的关键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如何对关键词进行分类,以及我们日常提及的大词、长尾词和类目词指的是哪些词。亚马逊根据关键词分类根据关键词属性分类品牌商品关键词:将品牌名称与商品名称或其变体结合作为关键词。补充商品关键词:选择单独销售但可以与其他商
25款外观专利已下证产品速看!亚马逊选品避坑
5月7日,美国专利局公布了一批正式生效的外观专利,整理了其中25款产品。其中不乏亚马逊,TEMU,速卖通,沃尔玛等跨境电商平台热卖品,如有在美国市场售卖,各位跨境卖家需警惕后续可能发生的站内专利权利人投诉甚至发起TRO的风险。Mirror 镜子专利编号:USD1025617申请时间:2023-10-11下证时间:2024-05-07Combined toilet brush and holder马
注意!商标TRO风险产品,凯能工具,案件号:24-cv-2249,紫色枕头,案件号:24-cv-3786
1Klein Tools 凯能工具●案件参数起诉时间:2024/3/19案件号:24-cv-2249原告品牌:Klein Tools 凯能工具品牌方:Klein Tools, Inc.律所:Matt Singer Law, LLC起诉地:美国伊利诺伊州注册商标:Klein Tools是一家由家族拥有和经营的公司,专注于设计、开发和生产高品质的专业手动工具。自1857年推出第一款Klein钳子以来,
转移目标?外媒:Temu调整业务重心,欲开拓新市场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商成为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新兴电商平台的崛起,为众多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商业空间。除去最近话题性十足的Tik Tok shop外,另一个备受瞩目的莫过于拼多多旗下的海外平台Temu。自上线以来Temu便一路狂奔,以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精准的市场定位,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迅速扩张,如今覆盖范围多达全球50多个市场,用户数量更是突破了2.5亿。丨Temu曾斥巨资在美国超
存在烧伤危险!亚马逊这一独家销售产品扩大召回范围
AMZ123获悉,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召回SIORO在亚马逊独家销售的儿童长袍,因其存在烧伤危险。据了解,此次召回的产品为100%棉毛圈布儿童长袍,配有兜帽、两个前袋和一条配套腰带。颜色分为玫瑰粉、浅粉色、纯白色、灰色和雾绿,以及此前召回的浅蓝色、海军蓝、孔雀蓝、灰蓝色和梅子色。领口正面的标签上有火烈鸟图案、“100%棉”和“中国制造”。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期间,
“电脑遮光罩”在美国市场的(发明专利)侵权预警及规避办法668
在美国市场,以亚马逊美国站为例,下图所示产品为一种“电脑遮光罩”,用于类似笔记本电脑在室外使用时的光遮蔽和隐私遮挡:在美国市场有对应发明专利,其技术方案概述如下:本发明涉及用于电子设备屏幕的光遮罩及私密遮罩。用于电子设备屏幕的可折叠光遮罩及私密遮罩板特别适用于膝上型计算机、电子平板电脑和设备。光和私密遮罩由三个半刚性面板构成,其表面中集成了四个模制的塑料和橡胶夹。三个面板之间的区域形成灵活的铰链,
“饮料盖发圈”在美国市场的(发明专利)侵权预警及规避办法667
在美国市场,以亚马逊美国站为例,下图所示产品为一种“饮料盖发圈”,平时能当作发圈,必要时可以当做饮料盖,封存饮料:在美国市场有对应发明专利,其技术方案概述如下:一种饮料保护装置。包括发饰组件和覆盖物,该发饰组件具有圆形的带,并且该带是弹性的。该发饰组件还具有发饰织物和连接到该发饰织物的袋子,该发饰织物形成封装弹性带的管。覆盖物存储在袋中并可从袋中移除。该覆盖物包括延伸至周边的覆盖织物、形成在覆盖织
亚马逊又一轮大面积扫号,卖家listing批量下架!
突发!亚马逊发起新一轮变体违规扫号!
大批亚马逊卖家受限!"511扫号"后遗症凸显...
没有一点点防备,亚马逊的扫号说来就来,上周,相信大多数卖家都度过了一个黑色周末,511扫号可以说是今年亚马逊声势最浩大的一次行动。虽然距离扫号已过去三天,但给广大卖家带来的麻烦才刚刚开始,POA如何写?链接被拆分怎么办......扫号后遗症正在凸显。511扫号后续:大批链接被拆,卖家操作受限自511扫号事件发生后,许多涉嫌滥用变体的卖家被封号,有的甚至连提前警告都没有,直接被判违反商解协议3,申诉
亚马逊的这10条魔咒你都中了几条?
正文1.你开品时候最没信心、首单发货最少的产品一定是这批新品里面卖最好的 然后你就会断货;2.你只要一补货你产品销量一定会下跌门 又或者厂家那边出问题 而且是厂家出问题越严重 你那个快断货产品卖的越好 厂家问题一解决 你一补货 产品销量就下去了;3.补货量越大,销量跌越厉害;4.等你这个产品销量跌了,你会发现另外一款产品又起来了,又要断货,你一补单销量又下跌门;5.当你货终于要到了 亚马逊上架会突
5月亚马逊订单暴跌,如何选品出单成了关键问题!!!
这几天订单创造了历史新低,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日本,流量刷刷掉,基本是今年全年的新低了如何选品成为了关键,给大家推荐一个选品的方法,独立站选品法这是我通常用的一个独立站选品的工具:ecomhunt,其实还有很多这种spy工具,大部分都是大同小异,工具不需要这么多,他们的推荐逻辑就是,抓取独立站上面最近facebook广告跑的比较好的产品出来,最大的两个特点就是,1,最新上架 2,数据销量不错,大
亚马逊上很多细节可以提升转化率
只要是亚马逊卖家,相信没有人不想提升链接的转化率吧。转化率提升意味着更多的潜在客户成功转化为实际购买者,也就有更多的产品订单。同时远超同行的转化率有助于在同类商品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好的排名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关注和购买。这就是亚马逊的核心飞轮理论的一部分。今天聊一聊如何从A+细节做到位提升链接转化率。申明:如下细节都是小玩意,不能改变产品本身转化率,只能说不需要额外投入的情况下尽量优化有助于提高转化
你上榜了吗?5月份亚马逊Top100卖家榜出炉,中国这15个大卖上榜!
亚马逊5月份Top100卖家榜单新鲜出炉!出品 | 电商123 作者 | 老柴中国15个大卖上榜亚马逊Top100卖家榜电商123获悉,基于Marketplace Pulse数据,并根据过去30天内卖家收到的积极评价数量来排名的,目前Amazon、eBay、Etsy等电商平台TOP100卖家名单均已经新鲜出炉,这里电商123终点给大家解读下5月亚马逊平台的Top100榜单情况。▲图源网络,侵删
《市场报告-隐形文胸(胸贴)》PDF下载
隐形文胸(又称粘性文胸,后简称胸贴),一种特殊设计的内衣,没有肩带和紧身设计,通过胶粘剂或胶水在胸部周围粘附,提供支撑和提升效果。材质主要有医用胶、连体服胶和硅胶三类
《2024年第1季度全球宏观经济季度报告》PDF下载
1季度,中国外部经济综合CEEM-PMMI指数季度低于荣枯线。美国经济继续扩张,美国经济继续扩张,欧洲经济双速复苏,日本经济运行大势稳定。印度经济继续强劲增长,巴西经济继续缓慢复苏,南非复苏态势疲弱,俄罗斯经济延续短期韧性。东盟六国和韩国金融市场呈现汇率相对较弱、股票市场整体表现较强的格局。
《2023年东南亚经贸简报-增长放缓旅游回升,汽车和资源贸易活跃》PDF下载
2023 年东南亚六国的宏观经济增速较上年有所放缓。菲律宾经济增长最为强劲,印度尼西亚制造业景气上升,越南消费表现强劲,马来西亚消费增长区域内第一,新加坡经济增长表现不错,泰国经济增长最为疲弱。
《跨境电商行业深度研究报告:短跑至长跑,跨境出海提速》PDF下载
海外头部跨境电商平台实力犹在,频频发力新兴市场。国际 B2C 跨境电商平台主要有 Amazon、eBay、Wish等。据Statista数据,在多位玩家集聚的美国市场,亚马逊以37.6%的绝对优势稳居市场份额第一,领先其他平台。
《2024全球可持续美妆的创新与革命》PDF下载
可持续美妆是企业积极担负社会责任的体现。品牌通过联合成立可持续联盟,构建评分系统等方式,在行业内推广各种可持续标准,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更加绿色、透明的美妆世界。
《2023年全球应用广告变现趋势报告》PDF下载
从地区上来看,美国仍然是应用品类需要持续深挖的地区,持续上升的下载量、一路走高的 eCPM 为开发者提供源源不断的机会。尤其在工具与效率、小说与阅读品类上表现优异,不仅下载同比提升了10%,二者的广告收益也名列前茅。
《跨境境市场家居、园艺类目数据调研报告》PDF下载
全球家饰市场稳步增长(近5年4.9%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2025年,全球规模将成长至1200亿美金;其中美国家饰市场占全球25%,欧洲占20%。
《亚马逊2022中国跨境电商产业集群白皮书》PDF下载
全球 2022 年经济增长放缓,部分品类消费需求减弱,国际化生产和贸易要素成本持续上升,压缩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全球疫情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带来一定影响,出口企业业绩承压。在当今世界经济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中国外贸出口和跨境电商行业展现出极强的韧性,保持着稳定发展态势。
AMZ123卖家导航
这个人很懒,还没有自我介绍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是结合亚马逊跨境电商卖家交流群内大家在交流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汇总解答,将会持续更新大家当前最常遇见的问题。欢迎大家加入跨境电商干货集结卖家交流群一起探讨。
AMZ123跨境电商
专注跨境行业热点事件报道,每日坚持推送原创深度热文
亚马逊公告
AMZ123旗下亚马逊公告发布平台,实时更新亚马逊最新公告,致力打造最及时和有态度的亚马逊公告栏目!
北美电商资讯
AMZ123旗下北美跨境电商新闻栏目,专注北美跨境电商热点资讯,为广大卖家提供北美跨境电商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亚马逊全球开店
亚马逊全球开店官方公众号,致力于为中国跨境卖家提供最新,最全亚马逊全球开店资讯,运营干货分享及开店支持。
欧洲电商资讯
AMZ123旗下欧洲跨境电商新闻栏目,专注欧洲跨境电商热点资讯,为广大卖家提供欧洲跨境电商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亚马逊资讯
AMZ123旗下亚马逊资讯发布平台,专注亚马逊全球热点事件,为广大卖家提供亚马逊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品类交流群
跨境资料
官方社区
宠物品类交流群
加入
玩具品类交流群
加入
运动户外交流群
加入
立即扫码咨询
立即扫码咨询
立即咨询
官方微信群
官方客服

扫码添加,立即咨询

扫码加群
官方微信群
官方微信群

扫码添加,拉你进群

更多内容
订阅号服务号跨境资讯
二维码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最有料的跨境电商资讯

二维码

90% 亚马逊卖家都在关注的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精选今日跨境电商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