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动LOGO到书签栏,立即收藏AMZ123
首页跨境头条正文

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发布

带鼠网
为跨境电商提供最专业的物流服务,分享最新、最火的行业资讯!同时为个人提供海淘转运服务及最新鲜的资讯!
2896
2018-09-21 15:05

刚刚,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这极具历史意义。现发送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第七条 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

第八条 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

第三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第四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

第四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五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十二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第五十四条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

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十六条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

第五十七条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

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第六十条 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 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第五章 电子商务促进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

第六十七条 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

第六十八条 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第六十九条 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

第七十条 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

第七十一条 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第七十二条 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三条 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

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

(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

(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第八十七条 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AMZ123跨境卖家导航旗下公众号【AMZ123跨境电商】深耕跨境行业,专注热点报道。
扫描右边二维码,关注后回复【加群】,加入优质卖家交流群~
目前30W+卖家关注我们
二维码
免责声明
本文链接:
本文经作者许可发布在AMZ123跨境头条,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
最新热门报告作者标签
TikTok的美国梦:“亿元俱乐部”政策背后的雄心
TikTok Shop发布“亿元俱乐部”专项政策,为跨境商家的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85后以30万元启动,干出了年入10亿的3D打印品牌
近几年,3D打印品牌出海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据估算,国内至少已经诞生了6家年收入10亿的3D打印品牌,包括创想三维、拓竹科技、创维立方、爱酷乐、闪铸科技等。 「品牌亿观」了解到,创想三维被认为是国内消费级3D打印机的“隐形冠军”,很早布局海外市场,与捷克、荷兰、美国等国的3D打印品牌同台竞技。有消息称,在今年1月,创想三维已经在深圳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准备挂牌上市。一些人听到“3D打印
亚马逊日记之快速查看产品广告总数据
这是6.6号某卖家提出的问题:我目前一个链接,我差不多都是一个广告活动,一个广告组,导致我开了很多个广告活动,是不是有点浪费了,而且我发现我太多广告活动了,关于广告架构,大家一般是怎么安排的?这个问题我之前有写相关的文章,所以推荐她去看看《广告活动很乱,这个方案可以试试》广告活动很乱,这个方案可以试试今天这位卖家提出了新的问题,创建广告组合并且把广告活动分类好之后,优化广告的时候就可以快速根据目的
防水灯泡不仅有专利,还申请了TRO!(鸡尾酒泡泡机准备PI!)
01Outdoor Waterproof bulb 户外防水灯泡原告是我国一间灯饰公司,已经在灯饰领域摸爬滚打20余年,期间不停研发、制作及销售各类LED灯饰。原告的主要市场是美国和加拿大,在美国也有属于自己的灯饰品牌。原告在6月4日向法院提出TRO禁令,预计一周内获批。案件信息:起诉时间:2024年6月4日案件号:24-cv-0462代理律所:Avek原告:Dongguan Guanyi Lig
东莞大卖一个单品卖了1亿元?深圳跨境大厂却宣布:破产倒闭、遣散所有员工!
深圳又一家跨境大厂破产倒闭?出品 | 电商123 作者 | 老柴深圳跨境大厂提前遣散所有员工电商123获悉,这几年随着疫情、欧盟外卖订单转移、及跨境电商B2C的火爆等国内外市场发生剧变,让部分还没来解决转型升级的电子、玩具、机械产品和小家电等外贸大厂迫于订单下滑、资金压力被迫停产停业。最近,深圳一家31年老牌外贸大厂深圳x群精密机械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今年6月6日(昨天)停产停业,所有员工
DHL投资5750万美元于美国德州新建配送中心!
AMZ123获悉,日前,据外媒报道,物流巨头德国邮政DHL宣布将美国北德克萨斯州配送中心迁至欧文市,并为该中心的建设投入5750万美元。据了解,新配送中心占地22万平方英尺,较原设施面积大一倍多。该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德克萨斯州欧文市西机场高速公路5320号,距离达拉斯沃斯堡国际机场仅六英里。作为完全自有的配送中心,DHL在土地、建筑、自动化技术等方面投资了5750万美元。该中心将配备约150名
百万流量助阵!全媒体聚焦!六月万千跨境人齐聚深圳只为出海!
六月盛夏,深圳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再次成为全球跨境电商的焦点。百万流量加持,全媒体聚焦,万千跨境人齐聚深圳,只为共同见证第七届全球跨境电商节的盛大启幕。第七届全球跨境电商节由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以下简称“深跨协”)携手深圳广电集团共同主办,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推动全国企业更好地拓展国际市场。作为全球跨境电商行业的盛会,第七届全球跨境电商节吸引了
增长强劲!法国电商市场24年Q1销售额达422亿欧元
AMZ123获悉,日前,据外媒报道,2024年第一季度,法国电商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7.5%,达到422亿欧元。据了解,法国电商销售联合会Fevad公布了法国电商行业的最新数据。数据显示,第一季度法国电商交易量为6.05亿笔,而2023年第一季度为5.78亿笔,同比增长4.7%。销售额和成交量之间的增长差距正在缩小,表明增长不再主要依赖于价格上涨。同时,与2023年第一季度的68欧元相比,2024
100多人被抓?有卖家爆料:深圳又一家跨境企业被"一锅端"了!
深圳又一跨境企业被警察端了?出品 | 电商123 作者 | 老柴深圳又有跨境企业被警察短了?电商123获悉,今年4月底就在深圳龙华汇海广场,某跨境代运营公司员工正一个接一个被押上警车大巴,有知情人士透露该跨境企业所在办公点甚至被一些人成为诈骗公司集合地,案发前不少了解内情的人都是敬而远之。该事情刚刚过去没多久,又有卖家爆料称深圳又一家跨境企业已经被警察“一锅端”了,这到底怎么回事儿呢?▲图源网
“切纸刀”在美国市场的(发明专利)侵权预警及规避办法675
在美国市场,以亚马逊美国站为例,下图所示产品为一种“切纸刀”,用于节假日礼品纸的切割:这种产品在美国市场有发明专利,其技术方案概述如下:一种卷纸裁剪装置及方法,能够安全方便地从卷筒纸上切割出任意长度的纸张。该装置包括用于控制卷筒纸的调节支架,以及嵌在安全槽内的切纸刀片,安全槽可以防止使用者被刀片误伤。在美国市场类似款的销售,也避免侵权这项发明专利的话,建议做如下防那个侵权规避设计---‍‍‍‍‍‍
亚马逊运营日记之自然订单和广告订单的关系(2300字)
亚马逊自然订单与广告订单是卖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自然订单是指买家通过自然搜索而非广告点击所产生的订单,而广告订单则是买家在点击广告后产生的订单。下面通过几个自然订单和广告订单的问答解析一下两者之间的关系。一.自然订单和广告订单的区别有哪些呢?二.为什么会出现自然订单为负数的情况?三.如何更好判断广告在推动自然订单中起到的作用?四.如果广告位置比自然位置靠前,是否会互相竞争?五.广告订单大于自然订
亚马逊6月30日退出中国?Temu"藏不住"了,被欧盟套上"紧箍咒"!
Temu"藏不住了"成欧盟超大型平台!出品 | 电商123 作者 | 老柴亚马逊又一项业务将在中国停止电商123获悉,亚马逊官方这几天又发布最新公告提醒所有中国用户:Kindle中国电子书店2024年6月30日停止云端下载服务。此后未下载的电子书将无法下载和阅读,相关客户服务届时也将停止支持,所以大家之前是Kindle用户的话,赶紧趁着6月30日前多备点存货了。▲图源网络,侵删为了确保中国用户
东莞大卖一个单品卖了1亿元?深圳跨境大厂却宣布:破产倒闭、遣散所有员工!
深圳又一家跨境大厂破产倒闭?出品 | 电商123 作者 | 老柴深圳跨境大厂提前遣散所有员工电商123获悉,这几年随着疫情、欧盟外卖订单转移、及跨境电商B2C的火爆等国内外市场发生剧变,让部分还没来解决转型升级的电子、玩具、机械产品和小家电等外贸大厂迫于订单下滑、资金压力被迫停产停业。最近,深圳一家31年老牌外贸大厂深圳x群精密机械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今年6月6日(昨天)停产停业,所有员工
员工给老板交钱,谈谈亚马逊运营提成制度(2200字)
当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定会招聘运营扩大公司规模,这时候就需要一份完善的提成制度,既可以保证公司利益,又可以留住人才。今天聊一聊亚马逊运营的提成制度。目前主要的提成方式有如下几种:1.按销售额提成这个提成方式应该被99%的亚马逊公司淘汰了,因为亚马逊业务可以做到销售额非常大但是几乎没有利润甚至亏损。亚马逊产品的销售成本和利润是不可控的,比如运营会开广告,做站外,参加秒杀,设置优惠券。另外亚马逊的隐
不用“死磕”关键词,用好商品投放不放过任何流量机会!
众所周知,亚马逊关键词在投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亚马逊的搜索引擎会根据关键词匹配度来确定产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因此,卖家只有选择相关性高、具有搜索量的关键词,才能有助于提高产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曝光度和点击率,进而提升转化率和订单数量。但在选择关键词的过程中,也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关键词流量到达了瓶颈,很难再有新的突破;或是产品转化还不错,但由于自身类目流量受限,产品单量很难有提升;亦或是
“白嫖”上瘾?Temu零元购教程遭疯传!
昨日,#电商的仅退款政策真的合理吗#登上了热搜。据媒体爆料,一名女装电商卖家在618期间店铺营业额为1000万元左右,但仅退款数额就达到了350万元、退货退款数量达380万,剩下270万未知,目前整体退货率已近80%,预估亏损将近60万元。一时之间,关于“电商的仅退款政策真的合理吗”的讨论引起了众多卖家的关注。 事实上,近年来,不仅国内电商,多家跨境电商平台也都陆续推进了“仅退款服务”,其初衷是为
《出口中东跨境电商行业洞察报告 - 亚马逊白皮书》PDF下载
2023 年,全球消费需求持续转向线上,中国出口跨境电商持续增长,海外电商机遇广阔。对于中国出海品牌和卖家来说,持续挖掘新增量,在全球市场解锁新蓝海,是大势所趋。 亚马逊看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加速布局全球业务。诸如中东拉丁美洲、印度等快速崛起的新兴地区,凭借其高速增长的经济实力、互联网渗透率与旺盛的消费需求,为中国卖家带来了新的机遇。
《海外网红营销白皮书3.0》PDF下载
从制造业出海到品牌出海,跨境电商的发展周期进入新时代,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企业出海的抗周期波动能力。随着新兴市场:电商/社媒渗透率提升+三方平台起步的机遇,品牌出海迎来发展窗口期。
《2024东南亚护肤品电商行业市场洞察》PDF下载
在Shopee平台上,护肤品共分为10个子分类,分别为面部精华液、面霜、防晒霜、洗面奶、面膜、爽肤水与喷雾、痘痘、粉刺护理、唇部护理、眼部护理、以及面部磨砂膏与去角质。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在本报告中被归为其他。
《2024全球户外家居电商市场分析报告》PDF下载
随着全球数字化浪潮的涌现,⼾外家居电商市场正成为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的新战场。在这个充满活⼒和机遇的时刻,我们荣幸地为您呈上2024年全球⼾外家居电商市场的深度分析报告。
《2024宠物行业全球贸易趋势分析》PDF下载
美国常年占据中国出口目的地的第一位,但从2020年以来,份额一直在下降。美国近几年主动脱钩,试图重组全球产业链,减少对中国依赖,高端产业迁回北美,低端产业选择在东南亚、南亚及墨西哥等市场寻找替代。
《2024年智能家居出海洞察研究报告》PDF下载
全球智能家居市场预计将在 2021 年至 2030 年的预测期内出现市场增长。Verified Market Research 分析称,在 2021 年至 2030 年的预测期内,市场将以 23.6% 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增长,预计将达到8678.87亿美元。到 2030 年。智能手机使用量的增加正在推动市场的增长。
《2023-2024全球及中国家电市场&渠道发展分析》PDF下载
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家庭财富和消费者信心,波及全球经济的风险。预计2024年通胀将继续稳定下降,尤其是在发达经济体,但几乎所有经济体的通胀率仍高于央行的目标。预计到2025年年中将实现整体通胀目标。
《市场报告-隐形文胸(胸贴)》PDF下载
隐形文胸(又称粘性文胸,后简称胸贴),一种特殊设计的内衣,没有肩带和紧身设计,通过胶粘剂或胶水在胸部周围粘附,提供支撑和提升效果。材质主要有医用胶、连体服胶和硅胶三类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是结合亚马逊跨境电商卖家交流群内大家在交流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汇总解答,将会持续更新大家当前最常遇见的问题。欢迎大家加入跨境电商干货集结卖家交流群一起探讨。
北美电商资讯
AMZ123旗下北美跨境电商新闻栏目,专注北美跨境电商热点资讯,为广大卖家提供北美跨境电商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侃侃跨境那些事儿
不侃废话,挣钱要紧!
跨境数据中心
聚合海量跨境数据,输出跨境研究智慧。
亚马逊公告
AMZ123旗下亚马逊公告发布平台,实时更新亚马逊最新公告,致力打造最及时和有态度的亚马逊公告栏目!
AMZ123选品观察员
选品推荐及选品技巧分享。
跨境平台资讯
AMZ123旗下跨境电商平台新闻栏目,专注全球跨境电商平台热点事件,为广大卖家提供跨境电商平台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欧洲电商资讯
AMZ123旗下欧洲跨境电商新闻栏目,专注欧洲跨境电商热点资讯,为广大卖家提供欧洲跨境电商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品类交流群
跨境资料
官方社区
宠物品类交流群
加入
玩具品类交流群
加入
运动户外交流群
加入
立即扫码咨询
立即扫码咨询
立即咨询
官方微信群
官方客服

扫码添加,立即咨询

扫码加群
官方微信群
官方微信群

扫码添加,拉你进群

更多内容
订阅号服务号跨境资讯
二维码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最有料的跨境电商资讯

二维码

90% 亚马逊卖家都在关注的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精选今日跨境电商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