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进口新规已进入审查阶段!亚马逊提醒卖家速自查
10.30义乌丨27新政重磅揭晓,多重权益,赢战旺季
近期,亚马逊向美国站卖家发出邮件通知 《Prepare now for U.S. regulatory import changes》,提醒卖家提前核查自己的备案进口商(IOR)身份及清关安排。

这背后是一项已经进入白宫审查程序的联邦规则,源于2026年6月3日特朗普签署的第14411号行政令《加强海关执法》。
目前,针对外国 IOR 的配套规则《Heightened Requirements for Foreign Importers of Record》已进入政府审查阶段,登记编号为RIN 1685-AA48,规则阶段标注为“Interim Final Rule”(临时最终规则)。

一句话概括:
美国依据第 14411 号行政令《加强海关执法》拟定进口新规,未来将根据进口备案人( IOR )是美国实体或外国实体设置差异化合规要求,其中外国 IOR 相关条款已进入审查阶段,或率先生效。
进口备案人(IOR)是正式对商品合规进口美国承担责任的个人或公司,职责包括:
确保货物符合美国海关要求
缴纳适用的关税与税费
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交准确的进口文件
依据发货方式不同,IOR 可能是你本人、你的公司、货运代理或报关行。过去你或许很少关注这一点,但在新规则下,IOR身份将直接决定你需要满足的合规要求。
新规则只做一件事:按 IOR 身份区分合规要求。
外国 IOR 受影响最大,美国 IOR 受影响相对较小。如果你的 IOR 是外国主体,未来清关成本和合规要求将显著上升。
如何确认 IOR 身份?
两种查询方式:
直接问你的货运代理或报关行:"我的备案进口商(IOR)是美国实体还是外国实体?"
查看海关报关单(CBP Form 7501)或货运服务协议,其中通常会标明 IOR。
美国 IOR 的判定标准(最终标准待CBP指引确定)
根据行政命令,美国IOR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依据美国法律设立
位于美国境内,具体包括三项实质标准:
(a) 主要营业地在美国;
(b) 在美国有实际经营场所和重要商业活动;
(c) 拥有足够的有形资产
控制性受益所有人为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或拥有重要的美国不动产
关键提醒:在美国注册一个 LLC、拿到一个 EIN,不等于自动成为合格的美国 IOR。
空壳公司、挂靠地址、人为架构 —— 行政令第 10 (c) 条明确授权 CBP 以 "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穿透审查,专门防范壳公司伪装成美国 IOR。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即为外国 IOR。
针对外国 IOR 的规则已进入审查、可能较快落地。
综合 EO 14411 原文及已提交的 IFR 规则,外国 IOR 正式报关将面临四重收紧:
清关进入双轨制:
美国 IOR 与外国 IOR 适用不同要求,缺乏真实经营活动的壳公司将成为重点审查对象;
禁止非正式报关(Entry Type 11):
价值 2,500 美元以下货物的低门槛通道(Entry Type 11)大概率被关闭,小批量补货、样品寄送需提前规划替代方案;
连续保函受限,单票保函(STB)成默认:
按票计价的单票保函(STB)意味着高频货物的年度保函成本可能数倍上升,海运 ISF 申报需单独覆盖,担保公司对外国 IOR 的审核也会更严;
必须经 CTPAT 验证报关行报关:
外国 IOR 要么自身通过 CTPAT 认证,要么委托经 CTPAT 验证的持牌报关行(CVCB)代为申报。由于外国公司目前无法以进口商身份直接加入 CTPAT,对绝大多数中国卖家来说,唯一现实选项是换用具备 CTPAT 资质的报关行。
建议现在做:确认报关行是否通过 CTPAT 认证;确认使用的是年度连续保证金还是单票保证金;审查当前 IOR 设置是否可能满足新要求;持续关注亚马逊、CBP 和报关行的后续更新。
美国 IOR 受影响相对较小,但并非毫无影响。仍需关注:
Good Standing(良好信誉)要求:行政令要求所有 IOR 维持 "良好信誉" 状态,依据是合规历史、关税缴纳记录等。有未缴关税、罚款或违规记录的,可能被禁止进口或被禁止指定报关行代理。
最低资产 / 保函门槛:CBP 将公布最低境内有形资产或保函覆盖要求,需提前对比自身是否达标。
受益所有权披露:新要求下,公司所有者、受益所有人、关联企业信息都可能需要申报。
规则生效前:
查 7501 报关单,确认 IOR 是谁、是美国实体还是外国实体;
书面询问报关行是否通过 CTPAT 验证;
整理受益所有权、关联企业、美国资产和进口历史档案;
与担保公司确认单票保函方案与费率;
评估建立真实美国经营实质的成本与路径;
规则发布后:
对照"美国 IOR"定义自评归类;
如属外国 IOR,切换 CTPAT 报关行、停用非正式报关、申请连续保函例外(如规则提供)。

新规仍在审查中,最终要求和时间表尚未公布,目前无需更改任何现有安排。
但政策的推进节奏并不慢——行政令今年 6 月签署后,配套规则陆续落地,多项指令的执行期限已指向 11 月 30 日。与其等规则官宣后手忙脚乱,不如现在就弄清自己的 IOR 身份和清关设置,为可能的合规调整留出准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