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Z123跨境卖家导航
拖动LOGO到书签栏,立即收藏AMZ123
首页跨境头条文章详情

欧洲两国宣布中国口罩相关标准可替代欧洲标准;附口罩等出口欧盟准入信息指南

10350
2020-04-27 19:43
2020-04-27 19:43
10350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带CE标识的个人防护用品市场短缺的现状,近日,西班牙工业和中小企业部发布决议,公布中国口罩相关标准可替代欧洲标准.


根据决议,在疫情期间,除通过符合协调标准获得CE标识以外,西班牙还将允许使用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的防护口罩,但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方式:

  1. 是在获得卫生部授权的情况下,公共采购无CE标识但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的防护口罩,以供医护人员使用;
  2. 是无CE标识的防护口罩经授权机构核查,证明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同时开展获得CE标识的必要程序,可在疫情期间暂时进行销售;
  3. 是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且满足欧盟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中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可获得CE标识。

更多信息查询:

https://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2020-3945

荷兰公布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欧洲标准等效

近日,荷兰医疗保健及青少年监察局官方网站公布,为保障疫情期间个人防护用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充足供应,经荷兰社会事务及就业部(SZW)与荷兰国家公共卫生与环境研究院(RIVM)评估,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相关欧洲标准等效。

其中,中国标准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中KN95、KP95(防护等级相当于FFP2)和KN100、KP100(防护等级相当于FFP3)与欧洲标准EN 149:2001+A1:2009《呼吸防护装置颗粒防护用过滤半面罩要求、检验和标记》等效。


如果中国KN95口罩作为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荷兰市场,则GB 2626-2006等效于荷兰国家标准NEN-EN 14683:2019《医用口罩要求和试验方法》。


针对防疫物资紧缺问题,荷兰政府统一协调全国防护产品,并调动各部门监管无CE标识相关产品。

更多信息查询:
https://www.igj.nl/onderwerpen/coronavirus/nieuws/2020/03/23/mondmaskers-uit-china-en-vs-gelijkwaardig-aan-europese


  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欧盟准入信息指南  
 (附中国境内CE认证机构名单) 

划重点

01

 CE标志制度

CE标志制度是欧盟对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进行的监管方式。加贴CE标志的产品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法规要求,可以在欧盟27个成员国、欧洲贸易自由区的4个国家、以及英国和土耳其合法上市销售。按照欧盟规定,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加贴CE标志,主要有两种方式:绝大部分产品是制造商采取自我符合性声明方式,就可以加贴CE标志;部分风险相对更高的产品需要经过欧盟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即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符合性评定后,方可加贴CE标志。
欧盟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法规(指令),比如儿童玩具、低电压电器、个人防护器具、医疗器械等都有对应的法规(指令)。欧盟法规(指令)规定了对应产品的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及上市的流程和合格评定程序。
产品经制造商自我声明加贴CE标志的流程:制造商必须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欧盟法规,产品是安全有效的,并建立相关技术文件,签署符合性声明,到成员国主管当局注册登记之后,即可在产品加贴CE标志进入欧盟销售。
产品经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后加贴CE标志的流程:产品制造商向公告机构提出申请,公告机构为制造商提供符合性评定服务,制造商及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向制造商发放CE证书。制造商依据CE证书签署符合性声明,产品加贴CE标志后就可以进入欧盟市场。下表列举了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公告机构和制造商的职责。

划重点

02

 中欧口罩分类及相应标准

口罩在欧盟根据预期用途的不同,分为医用口罩和个人防护口罩两种,分别归属医疗器械条例EU2017/745(MDR)或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和个人防护设备条例EU2016/425(PPE)进行管理。如何判定具体产品属于哪一种口罩,需参照对应的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
我国通常将口罩分为民用口罩和医用口罩。为便于理解,特将中国口罩类型及标准和欧盟的口罩类型及适用标准相对应,帮助大家了解您的口罩可能对应的是那种欧盟口罩,以及需要满足那个标准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对应并不是严格的对应,并且中欧标准要求也有差异,请大家自己根据标准的详细要求分析并判定。

划重点

03

口罩出口欧盟的法规要求

(一)医用口罩

按照MDD或者MDR的要求,医用非灭菌口罩可以由制造商采取自我声明方式,加贴CE标志后上市销售。而医用灭菌口罩必须经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才能加贴CE标志上市销售。但不管是否需要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制造商都需要按照法规要求,参照相关标准或者满足欧盟质量要求的标准进行测试,以证实产品安全有效,并建立技术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持续有效。

1.技术文件要求:

参照MDR法规附录II和附录III的要求(MDD为附录7),技术文件通常包括以下七个部分:


器械的描述和规范,包括名称、预期用途、分类、原料、构成、技术规范等。


产品的标签和(或)说明书


产品设计和制造的相关的信息


满足基本安全和通用性能的要求(附录I GSPR)


受益和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文档


产品的验证和确认,包括临床前的测试和临床(评估)数据


上市后监督计划

2.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参照协调性标准ISO 13485:2016进行。需要说明的是: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参照ISO13485:2016来运行或者审核,但对于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来说,ISO13485认证证书并不是必须或者强制的,但多数的制造商都会选择取得ISO 13485认证证书,这样可以提高客户对制造商能满足法规要求及产品质量保证的信心。

3.制造商授权欧盟代表

对于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如中国的制造商),需要在欧盟境内授权一个欧盟代表,代替制造商在欧盟进行相关活动,比如在主管当局进行自我声明产品的登记和不良事件的报告等。制造商需要和授权欧盟代表签订协议,并规定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新的MDR法规,制造商需要将整套的技术文件提交给欧盟代表,以便主管当局备查。

(二)个人防护口罩

按照PPE法规要求,个人防护口罩需要有公告机构审核发放的CE证书,才能在欧盟合法上市销售。根据PPE法规关于符合性的相关规定,制造商需要建立相应技术文件,并满足EN149:2001+A1:2009的规格和测试要求。和医用口罩相比,个人防护口罩至少需获得两张公告机构的证书,即按照附录五的型式检验证书,按照附录七(Module C2)的证书或者附录八(Module D)的证书,详见下图:

为了便于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医用口罩和个人防护口罩出口欧盟的流程异同,特归纳成下表,供大家参考。

  附件1  国内具备欧盟公告机构口罩等业务资质的
认证机构名录(更新至2020年4月13日)

(滑动查看)


  附件2  国内可以开展医疗器械管理体系(ISO13485)
认证的机构名录(更新至2020年4月13日)

(滑动查看)


  关于办理防疫用品欧盟CE认证的警示提示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认证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国内外机构颁发的企业用于获取CE标志的认证证书,经鉴别并非欧盟医疗器械(MDD 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MDR (EU) 2017/745医疗器械条例)和个人防护用品(PPE法规 (EU) 2016/425)公告授权机构的认证证书,不能依此作为进入欧洲市场的有效凭证。

特此警示、提醒有关企业,在办理欧盟CE认证时,应选择经认监委批准,且获得欧盟公告授权的认证机构办理认证。认证机构名录可登录认监委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nca.gov.cn


无效证书示例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  
  诱导企业办理无效“CE认证证书”行为予以警示  

随着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类产品出口量加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舆情反映较集中的防疫类产品出口认证行为进行网络排查,发现一些个人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快速办理CE认证”等信息,诱导企业委托其代理实际无效或者没有必要的所谓“CE认证证书”,并以此收取高额费用,不仅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更严重扰乱了认证市场秩序。
根据欧盟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MDD指令):

1、无菌医用口罩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必须由获得相应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2、非无菌医用口罩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只需由制造商进行自我符合性声明,不需要由任何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

根据(EU)2016/425个人防护设备法规(PPE法规),个人防护口罩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必须由获得相应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两类常见问题


 第一类 针对医用口罩(非无菌)(Disposable medical protective mask (not sterile)),相关证明文件上标示“CE文件审核(CE Documentation Review)”,这类文件不是认证证书。



 第二类 针对个人防护口罩(Disposable daily productive mask),相关证明文件上标示“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或类似字样,但颁发该证书的机构并不是欧盟的公告机构,或者虽然是公告机构,但授权范围不包括PPE法规。


温馨提示

近期市场上出现大量以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公司名义向国内口罩生产企业颁发的针对口罩类产品(个人防护口罩及医用口罩(非无菌))的证明文件,文件上均标注该公司的“ECM”标志及CE标志。经查明,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在(EU)2016/425(PPE)领域并非获得授权的公告机构,不能对个人防护口罩进行CE认证。

消费者如果对CE的公告机构名单及其授权范围有疑问,可以直接通过欧盟官方查询路径: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notifiedbody.main 进行确认;如发现涉嫌认证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海运网)



免责声明
本文链接:
本文经作者许可发布在AMZ123跨境头条,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
最新热门报告作者标签
美国农业部下调2025年农业收入预期,疲软态势将持续至2026年
美国农业部最新的农业收入预测强化了美国农业面临的艰难现实。
商店页面评分对投放影响
Google Play 页面评分,为什么很重要?很多团队把 Google Play 的评分当成“面子工程”:
Shopee发布紧急通知提醒;越南电商订单剧增,快递不堪重负;金华2025年进出口额首超万亿元
01 Shopee发布紧急通知提醒据外媒消息,面对猖獗的高科技诈骗,Shopee 正式发布紧急警告,提醒用户注意安全“红线”。第一条警告直接针对虚假信息和电子邮件的复杂程度。诈骗分子现在经常冒充 Shopee 发送拼写错误的通知、索取个人信息或提供诱人的工作机会。为了避免落入此类陷阱,用户必须记住,所有合法通知只会出现在 Shopee 应用或经过验证的社交媒体账户(带有蓝色勾号的账户)上。一条黄金法则是:绝对不要点击任何来路不明的链接或下载任何来自未知来源的附件,并立即向客服举报任何异常活动。关于账户安全,Shopee 特别强调了“重置密码”链接的风险。
长江和记:警告马士基
围绕巴拿马运河两端关键集装箱码头的运营权争议持续发酵。2月12日,长江和记实业发布最新声明称,已依据投资保护条约向巴拿马共和国正式发出争端通知并邀请磋商,同时警告马士基旗下APM Terminals(APMT),未经同意接管相关港口将引发法律行动。长和强调,两座码头能否持续运营,“完全取决于巴拿马最高法院和巴拿马政府的行动”,已不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长江和记12日的一份声明称,其正在采取进一步措施,以保障其在这两处巴拿马港口的“权益”。声明称,和记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已通知马士基航运集团,在未经长江和记同意下,任何由马士基航运集团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在任何时期、以任何方式接管这两处港口的管理或运营,将引发“法律行动”。
靠一个睡袋,一年卖出3300万美金?从母婴爆品到品牌闭环,它做对了什么?
Kyte Baby的案例说明,真正有生命力的品牌,并不是靠概念创新突围,而是通过对真实需求的理解建立连接。
《非洲B2C电商与支付2026》报告:即时支付与移动基础设施驱动万亿美元数字商业新时代
最新报告显示非洲电商规模将于2033年突破万亿美元,即时支付与移动金融成为核心驱动力,智能手机普及和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正重塑大陆商业格局。随着移动互联网、金融科技与即时支付体系的快速发展,非洲数字商业正在进入结构性扩张阶段。最新发布的《Africa B2C E-Commerce & Payments 2026》报告指出,非洲电商与数字支付生态正在经历深刻转型,移动优先与实时支付正成为推动市场增长的关键力量。非洲电商迈向万亿美元规模报告预测,非洲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从 2024年的3170亿美元增长至2033年超过1万亿美元,进入长期结构性增长阶段。
美国农业部下调2025年农业收入预期,疲软态势将持续至2026年
美国农业部最新的农业收入预测强化了美国农业面临的艰难现实。
《中企出海美国季度研究报告》PDF下载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与中国经济实力的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创新高地和消费市场,始终是中企出海战略中的关键目标。从制造业到科技领域,从消费品到金融服务,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既彰显了“中国智造”的全球竞争力,也面临复杂的政策环境、文化差异与市场竞争等挑战。
《跨境蓝海拉美市场洞察 - 墨西哥篇》PDF下载
墨西哥位于北美大陆南部,北邻美国,政局稳定,法律健全,是拉丁美洲地区第一贸易大国和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墨西哥拥有 1.28亿人口,是仅次于巴西的拉美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是拉美第三大线上零售市场,无论是互联网的普及率还是使用率在拉美市场都处于佼佼者。
《东南亚出海合规实操指南手册》PDF下载
近年来,东南亚电商市场以迅猛的增长态势成为全球贸易的新蓝海,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六国凭借庞大的人口基数、持续提升的互联网渗透率吸引着无数中国卖家前来布局。
《2025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出海洞察报告 - 匈牙利篇》PDF下载
中国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达50%,各主机厂纷纷开启价格战,让利消费者,并承担相应的利润损失,在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渐成为红海的的大背景下,海逐渐成为各主机厂主动或被动的选择。
《2024哥伦比亚电商市场概览报告》PDF下载
哥伦比亚位于南美洲西北部,是拉丁美洲第三大国家,北部是加勒比海,东部与委内瑞拉接壤,东南方是巴西,南方是秘鲁和厄瓜多尔,西部是巴拿马和太平洋。

《2026独立站卖家日历》PDF下载
2026 独立站卖家日历 2026 全年营销节奏
《2025中东北非消费者数字经济报告》PDF下载
2025年的报告不仅持续跟踪数字经济的同比增长,也更深入:我们探讨了新兴技术对下一波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力,还首次将中东北非国家及地区的消费者行为偏好与全球其他市场进行对比。
《2025年终大促旺季AI消费趋势报告》PDF下载
随着人工智能 AI的爆发式增长,如 ChatGPT、Perplexity 和Llama等交互式聊天机器人正在渐渐成为大众研究和推荐的首选工具。根据 AI智能体功能的更新迭代,目前已经可以完成网购下单、预订服务、及交易支付,现已被统称为 AI智能体电商Agentic Commerce,且其采用率正呈现出滚雪球式的增长。
跨境数据中心
聚合海量跨境数据,输出跨境研究智慧。
跨境学院
跨境电商大小事,尽在跨境学院。
AMZ123会员
「AMZ123会员」为出海者推出的一站式私享服务
AMZ123跨境电商
专注跨境行业热点事件报道,每日坚持推送原创深度热文
亚马逊全球开店
亚马逊全球开店官方公众号,致力于为中国跨境卖家提供最新,最全亚马逊全球开店资讯,运营干货分享及开店支持。
AMZ123选品观察员
选品推荐及选品技巧分享。
亚马逊公告
AMZ123旗下亚马逊公告发布平台,实时更新亚马逊最新公告,致力打造最及时和有态度的亚马逊公告栏目!
侃侃跨境那些事儿
不侃废话,挣钱要紧!
首页
跨境头条
文章详情
欧洲两国宣布中国口罩相关标准可替代欧洲标准;附口罩等出口欧盟准入信息指南
威速易供应链平台
2020-04-27 19:43
10350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带CE标识的个人防护用品市场短缺的现状,近日,西班牙工业和中小企业部发布决议,公布中国口罩相关标准可替代欧洲标准.


根据决议,在疫情期间,除通过符合协调标准获得CE标识以外,西班牙还将允许使用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的防护口罩,但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方式:

  1. 是在获得卫生部授权的情况下,公共采购无CE标识但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的防护口罩,以供医护人员使用;
  2. 是无CE标识的防护口罩经授权机构核查,证明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同时开展获得CE标识的必要程序,可在疫情期间暂时进行销售;
  3. 是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且满足欧盟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中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可获得CE标识。

更多信息查询:

https://www.boe.es/diario_boe/txt.php?id=BOE-A-2020-3945

荷兰公布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欧洲标准等效

近日,荷兰医疗保健及青少年监察局官方网站公布,为保障疫情期间个人防护用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充足供应,经荷兰社会事务及就业部(SZW)与荷兰国家公共卫生与环境研究院(RIVM)评估,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相关欧洲标准等效。

其中,中国标准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中KN95、KP95(防护等级相当于FFP2)和KN100、KP100(防护等级相当于FFP3)与欧洲标准EN 149:2001+A1:2009《呼吸防护装置颗粒防护用过滤半面罩要求、检验和标记》等效。


如果中国KN95口罩作为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荷兰市场,则GB 2626-2006等效于荷兰国家标准NEN-EN 14683:2019《医用口罩要求和试验方法》。


针对防疫物资紧缺问题,荷兰政府统一协调全国防护产品,并调动各部门监管无CE标识相关产品。

更多信息查询:
https://www.igj.nl/onderwerpen/coronavirus/nieuws/2020/03/23/mondmaskers-uit-china-en-vs-gelijkwaardig-aan-europese


  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欧盟准入信息指南  
 (附中国境内CE认证机构名单) 

划重点

01

 CE标志制度

CE标志制度是欧盟对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进行的监管方式。加贴CE标志的产品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法规要求,可以在欧盟27个成员国、欧洲贸易自由区的4个国家、以及英国和土耳其合法上市销售。按照欧盟规定,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加贴CE标志,主要有两种方式:绝大部分产品是制造商采取自我符合性声明方式,就可以加贴CE标志;部分风险相对更高的产品需要经过欧盟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即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符合性评定后,方可加贴CE标志。
欧盟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法规(指令),比如儿童玩具、低电压电器、个人防护器具、医疗器械等都有对应的法规(指令)。欧盟法规(指令)规定了对应产品的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及上市的流程和合格评定程序。
产品经制造商自我声明加贴CE标志的流程:制造商必须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欧盟法规,产品是安全有效的,并建立相关技术文件,签署符合性声明,到成员国主管当局注册登记之后,即可在产品加贴CE标志进入欧盟销售。
产品经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后加贴CE标志的流程:产品制造商向公告机构提出申请,公告机构为制造商提供符合性评定服务,制造商及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向制造商发放CE证书。制造商依据CE证书签署符合性声明,产品加贴CE标志后就可以进入欧盟市场。下表列举了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公告机构和制造商的职责。

划重点

02

 中欧口罩分类及相应标准

口罩在欧盟根据预期用途的不同,分为医用口罩和个人防护口罩两种,分别归属医疗器械条例EU2017/745(MDR)或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和个人防护设备条例EU2016/425(PPE)进行管理。如何判定具体产品属于哪一种口罩,需参照对应的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
我国通常将口罩分为民用口罩和医用口罩。为便于理解,特将中国口罩类型及标准和欧盟的口罩类型及适用标准相对应,帮助大家了解您的口罩可能对应的是那种欧盟口罩,以及需要满足那个标准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对应并不是严格的对应,并且中欧标准要求也有差异,请大家自己根据标准的详细要求分析并判定。

划重点

03

口罩出口欧盟的法规要求

(一)医用口罩

按照MDD或者MDR的要求,医用非灭菌口罩可以由制造商采取自我声明方式,加贴CE标志后上市销售。而医用灭菌口罩必须经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才能加贴CE标志上市销售。但不管是否需要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制造商都需要按照法规要求,参照相关标准或者满足欧盟质量要求的标准进行测试,以证实产品安全有效,并建立技术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持续有效。

1.技术文件要求:

参照MDR法规附录II和附录III的要求(MDD为附录7),技术文件通常包括以下七个部分:


器械的描述和规范,包括名称、预期用途、分类、原料、构成、技术规范等。


产品的标签和(或)说明书


产品设计和制造的相关的信息


满足基本安全和通用性能的要求(附录I GSPR)


受益和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文档


产品的验证和确认,包括临床前的测试和临床(评估)数据


上市后监督计划

2.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参照协调性标准ISO 13485:2016进行。需要说明的是: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参照ISO13485:2016来运行或者审核,但对于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来说,ISO13485认证证书并不是必须或者强制的,但多数的制造商都会选择取得ISO 13485认证证书,这样可以提高客户对制造商能满足法规要求及产品质量保证的信心。

3.制造商授权欧盟代表

对于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如中国的制造商),需要在欧盟境内授权一个欧盟代表,代替制造商在欧盟进行相关活动,比如在主管当局进行自我声明产品的登记和不良事件的报告等。制造商需要和授权欧盟代表签订协议,并规定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新的MDR法规,制造商需要将整套的技术文件提交给欧盟代表,以便主管当局备查。

(二)个人防护口罩

按照PPE法规要求,个人防护口罩需要有公告机构审核发放的CE证书,才能在欧盟合法上市销售。根据PPE法规关于符合性的相关规定,制造商需要建立相应技术文件,并满足EN149:2001+A1:2009的规格和测试要求。和医用口罩相比,个人防护口罩至少需获得两张公告机构的证书,即按照附录五的型式检验证书,按照附录七(Module C2)的证书或者附录八(Module D)的证书,详见下图:

为了便于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医用口罩和个人防护口罩出口欧盟的流程异同,特归纳成下表,供大家参考。

  附件1  国内具备欧盟公告机构口罩等业务资质的
认证机构名录(更新至2020年4月13日)

(滑动查看)


  附件2  国内可以开展医疗器械管理体系(ISO13485)
认证的机构名录(更新至2020年4月13日)

(滑动查看)


  关于办理防疫用品欧盟CE认证的警示提示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认证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国内外机构颁发的企业用于获取CE标志的认证证书,经鉴别并非欧盟医疗器械(MDD 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MDR (EU) 2017/745医疗器械条例)和个人防护用品(PPE法规 (EU) 2016/425)公告授权机构的认证证书,不能依此作为进入欧洲市场的有效凭证。

特此警示、提醒有关企业,在办理欧盟CE认证时,应选择经认监委批准,且获得欧盟公告授权的认证机构办理认证。认证机构名录可登录认监委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nca.gov.cn


无效证书示例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  
  诱导企业办理无效“CE认证证书”行为予以警示  

随着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类产品出口量加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舆情反映较集中的防疫类产品出口认证行为进行网络排查,发现一些个人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快速办理CE认证”等信息,诱导企业委托其代理实际无效或者没有必要的所谓“CE认证证书”,并以此收取高额费用,不仅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更严重扰乱了认证市场秩序。
根据欧盟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MDD指令):

1、无菌医用口罩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必须由获得相应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2、非无菌医用口罩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只需由制造商进行自我符合性声明,不需要由任何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

根据(EU)2016/425个人防护设备法规(PPE法规),个人防护口罩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必须由获得相应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两类常见问题


 第一类 针对医用口罩(非无菌)(Disposable medical protective mask (not sterile)),相关证明文件上标示“CE文件审核(CE Documentation Review)”,这类文件不是认证证书。



 第二类 针对个人防护口罩(Disposable daily productive mask),相关证明文件上标示“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或类似字样,但颁发该证书的机构并不是欧盟的公告机构,或者虽然是公告机构,但授权范围不包括PPE法规。


温馨提示

近期市场上出现大量以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公司名义向国内口罩生产企业颁发的针对口罩类产品(个人防护口罩及医用口罩(非无菌))的证明文件,文件上均标注该公司的“ECM”标志及CE标志。经查明,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在(EU)2016/425(PPE)领域并非获得授权的公告机构,不能对个人防护口罩进行CE认证。

消费者如果对CE的公告机构名单及其授权范围有疑问,可以直接通过欧盟官方查询路径: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notifiedbody.main 进行确认;如发现涉嫌认证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海运网)



咨询
官方微信群
官方客服

扫码添加,立即咨询

加群
官方微信群
官方微信群

扫码添加,拉你进群

更多
订阅号服务号跨境资讯
二维码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最有料的跨境电商资讯

二维码

90% 亚马逊卖家都在关注的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精选今日跨境电商头条资讯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