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卖家“底裤”被扒光!财税服务商的话信几成?
前段时间有一则消息在圈内圈外都闹得沸沸扬扬,主要原因啊,就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条: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截图
公告里面的内容比较长且繁杂,简单提炼总结一下,和我们跨境电商卖家比较相关的内容就是:不论你是用中国大陆身份证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个人账号,还是用中国大陆公司身份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账号,关于你的所有涉税信息(比如个人和公司的各类信息,对应的平台销售数据,等等),平台都需要完整地报送到国家税务那边去。
而且这里面需要报送涉税信息的跨境电商平台,不仅仅包括像Temu和Shein这一类中国原生的平台,也包括像亚马逊,沃尔玛这类纯正的外企。公告里面有明确说明,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也需进行报送。
其实这种搞法在国际上很常见,国内出海平台企业早就向欧盟和美国报送相关涉税数据了,严格来说也是一种国际惯例。
1
这个消息乍一听,好像和咱们跨境电商卖家没啥关系,毕竟是税务局追着平台去导数据嘛,又不需要我们卖家去干嘛,但是仔细一想啊其实挺可怕的,数据一旦全部导过去,跨境电商卖家的“底裤”都快被扒光了。要知道在咱们这个行业,年GMV做到了上亿,可能在国内交S才几万的卖家,大有人在。
国家税务总局这项新政策会直接导致:信息透明度增加,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不合规行为将无所遁形。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将被互联网平台企业定期报送至税务机关,增加了税务透明度,以往可能存在的隐匿收入、延迟申报收入情形将更容易被发现。税务机关可以更好地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收入情况,确保其依法纳税。
目前这个新政策的时间报送节点是:首次报送截至7月底,按季度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第一次正式上报在10月,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从业者2025年第三季度收入数据。新机构、公会机构应当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报送平台基本信息。11月为辅导窗口期,特殊业务如配送、运输、家政,只需报送身份信息。
那么这个新政策对于我们跨境电商卖家到底有哪些影响呢?这里面其实会涉及很多非常专业的财税知识,我毕竟不是财税口出身,对于这类话题不敢妄言,所以之前不太想,也不太敢去聊这类比较专业的话题。
但是呢,近期我看过了很多财税公司或者相关专家人士的分享和交流,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因为服务商和卖家毕竟立场不同,为了拉生意,财税公司大多数以恐吓加吓唬为主,各种危言耸听的言论,就是为了让卖家去买个财税合规的服务或者课程,以这个目的出发的分享,再专业也未免不够客观公正了,甚至还会有误导性。

来源:某代账公司发给卖家的聊天截图
2
所以接下来,我纯粹从一个跨境电商老卖家的角度,结合我这段时间获取的各种信息,来和大家分析一下这个事情,提前声明一下,我并非财税专业人士,如果分析过程中有错误,也请大家谅解。
首先,这个政策毕竟是刚出来,后续会怎么发展其实并不明朗,其实会具备很多种的可能性:
比如说,后续会不会出现类欧盟模式,定了一个基于跨境电商行业的固定利润率(类似一般贸易,国家把利润率定位2%这种),然后根据销售额来核算利润,最后直接由平台进行代扣代缴来征收。如果是这种代扣代缴的形式,其实卖家能做的事情就非常有限了,坐着等政策落地就好了。
再比如说,对于这个政策,以temu和shein为代表的中国原生跨境电商平台肯定只能积极配合,但是亚马逊、沃尔玛,包括TikTok这一类平台,相关涉税数据其实都是存放在美国的,这都是非常敏感的数字资产。国家税务总局这个政策能落地多少?这里面估计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去博弈,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而且结果还尚未可知。
所以啊,我劝大家可以先观望一段时间,不要这么着急地去采取一些特别具体的措施。换句话说,你才三五个亿的体量,你先等等看看十个亿以上的卖家是咋操作的嘛!等人家跑出来一个不错的财税合规方案,你再去嵌套就好了,别太过于着急,一不小心就容易变成“先烈”了。
毕竟人家十个亿+体量的肯定比你更着急,而且税务这个事儿,只要不是代扣代缴,大概率是法不责众的,越大越首当其冲,想一想娱乐行业的范冰冰和直播行业的薇娅就懂了。
而且啊,你也不用担心大卖真有办法应对但是藏着掖着不告诉你,财税合规方案和亚马逊的黑科技不一样,这种是不可能偷偷摸摸来弄的,这些方法策略一旦奏效,都是完全透明且可以查询到的!
所以各位老铁大可放心:如果真的有销售额规模较大的卖家,蹚出一条路的话,各大财税公司和服务商都会来争先恐后来推的,他们现在都在全力盯着这个事儿呢,而且不论从专业性还是敏锐度来说都比你要强得多,到时候你花点小钱就能搞定了,没必要自己头铁急着去摸索和尝试,在这上面投入太多精力实在是得不偿失,会虚耗很多金钱和时间的。
3
看到这里,我相信会有人问了,那Moss你的建议就是啥都不干傻等吗?是不是这么躺平也太佛系了?
当然也不是这样的,如果非要做点什么,我建议目前来说还是有一些工作值得去做的:
首先,咱们所有跨境电商平台的账号,如果能够换成港澳台或者海外的公司作为主体,做到完全的本土化,而不是之前跨境电商的逻辑,那么就暂时不在这次报送范围之内了,这也算是目前这个阶段的一个权宜之计。
很多人可能会担心就算换了,之前中国公司账号产生的销售额会不会有问题,其实这个也还好,因为一般政策都不会溯及既往,过去就过去了,都是往前去看的。
另外,大家也不用担心账号公司主体更换的问题,大陆换香港是没啥问题的,美国站直接换就好了,欧洲的话稍微麻烦一点,需要过个KYC,重新申请一个VAT,到时候可以提前给亚马逊做个报备,KYC和更换VAT也不会影响现在的销售,问题也不大的。
其次,需要做的就是先尽可能的贴近合规,目前很多财税公司力推的用香港公司架构来做财税合规的这种形式,我建议可以先用起来,这种形式简单来说就是香港公司是主体,然后大陆公司是给香港公司来做代运营的,这样人员工资和部分利润是能够合规去做的,支付货款直接用美金就好了,香港部分通过离岸公司来规避即可,这种合规模式在跨境圈已经非常普遍了,而且只要你的利润都是美金,没有变成人民币回来的诉求,从财税合规大框架来说,也算是合法合规的了。而且这种架构模式,市面上的财税合规公司都可以搞,几万块就可以完成搭建,没弄的还是建议可以弄一下,更安全且放心。
当然了,也有人说会查到香港,目前来看,我觉得暂时还不会,至少目前来说还是安全的,零星有一些,那也是做得太过于夸张的个例,被拿出来当典型了,比如深圳某知名大卖的香港公司,具体就不说是谁了,懂的都懂。
从长远看,这种香港公司外加代运营模式的财税合规方案,肯定不是最后的终极方案,而且也有很多漏洞和没有解决的问题,但是我觉得作为跨境电商卖家,至少要做到这个程度。如果你还是用什么个人私账收款,外加双清包税的话,在如今这个档口,真的是问题非常大了。别的就先不说了,你员工举报你一下,或者竞争对手举报一下,基于举报必查的逻辑,也够你喝一壶的了。
最后啊,我还是坚决奉劝大家,依法纳税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财税合规一定是大势所趋,在这个地方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之前有听过一个税务工作者讲过一段话,个人深以为然,在文章的末尾也分享给大家:
“我们国家为创业者在中国做生意,提供了非常好的福利和便利,比如好的交通建设和基础设施,好的治安条件和安全的环境,全球优质的供应链和完善的法律保障,提供了这么多,那么国家其实也是你企业的股东,税收其实也算是利润分成的一部分,你通过国家给你创造的这么好的营商环境赚了钱,你以税收的形式回馈股东,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吗?”


前段时间有一则消息在圈内圈外都闹得沸沸扬扬,主要原因啊,就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条: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截图
公告里面的内容比较长且繁杂,简单提炼总结一下,和我们跨境电商卖家比较相关的内容就是:不论你是用中国大陆身份证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个人账号,还是用中国大陆公司身份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账号,关于你的所有涉税信息(比如个人和公司的各类信息,对应的平台销售数据,等等),平台都需要完整地报送到国家税务那边去。
而且这里面需要报送涉税信息的跨境电商平台,不仅仅包括像Temu和Shein这一类中国原生的平台,也包括像亚马逊,沃尔玛这类纯正的外企。公告里面有明确说明,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也需进行报送。
其实这种搞法在国际上很常见,国内出海平台企业早就向欧盟和美国报送相关涉税数据了,严格来说也是一种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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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消息乍一听,好像和咱们跨境电商卖家没啥关系,毕竟是税务局追着平台去导数据嘛,又不需要我们卖家去干嘛,但是仔细一想啊其实挺可怕的,数据一旦全部导过去,跨境电商卖家的“底裤”都快被扒光了。要知道在咱们这个行业,年GMV做到了上亿,可能在国内交S才几万的卖家,大有人在。
国家税务总局这项新政策会直接导致:信息透明度增加,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不合规行为将无所遁形。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将被互联网平台企业定期报送至税务机关,增加了税务透明度,以往可能存在的隐匿收入、延迟申报收入情形将更容易被发现。税务机关可以更好地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收入情况,确保其依法纳税。
目前这个新政策的时间报送节点是:首次报送截至7月底,按季度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第一次正式上报在10月,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从业者2025年第三季度收入数据。新机构、公会机构应当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报送平台基本信息。11月为辅导窗口期,特殊业务如配送、运输、家政,只需报送身份信息。
那么这个新政策对于我们跨境电商卖家到底有哪些影响呢?这里面其实会涉及很多非常专业的财税知识,我毕竟不是财税口出身,对于这类话题不敢妄言,所以之前不太想,也不太敢去聊这类比较专业的话题。
但是呢,近期我看过了很多财税公司或者相关专家人士的分享和交流,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因为服务商和卖家毕竟立场不同,为了拉生意,财税公司大多数以恐吓加吓唬为主,各种危言耸听的言论,就是为了让卖家去买个财税合规的服务或者课程,以这个目的出发的分享,再专业也未免不够客观公正了,甚至还会有误导性。

来源:某代账公司发给卖家的聊天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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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接下来,我纯粹从一个跨境电商老卖家的角度,结合我这段时间获取的各种信息,来和大家分析一下这个事情,提前声明一下,我并非财税专业人士,如果分析过程中有错误,也请大家谅解。
首先,这个政策毕竟是刚出来,后续会怎么发展其实并不明朗,其实会具备很多种的可能性:
比如说,后续会不会出现类欧盟模式,定了一个基于跨境电商行业的固定利润率(类似一般贸易,国家把利润率定位2%这种),然后根据销售额来核算利润,最后直接由平台进行代扣代缴来征收。如果是这种代扣代缴的形式,其实卖家能做的事情就非常有限了,坐着等政策落地就好了。
再比如说,对于这个政策,以temu和shein为代表的中国原生跨境电商平台肯定只能积极配合,但是亚马逊、沃尔玛,包括TikTok这一类平台,相关涉税数据其实都是存放在美国的,这都是非常敏感的数字资产。国家税务总局这个政策能落地多少?这里面估计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去博弈,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而且结果还尚未可知。
所以啊,我劝大家可以先观望一段时间,不要这么着急地去采取一些特别具体的措施。换句话说,你才三五个亿的体量,你先等等看看十个亿以上的卖家是咋操作的嘛!等人家跑出来一个不错的财税合规方案,你再去嵌套就好了,别太过于着急,一不小心就容易变成“先烈”了。
毕竟人家十个亿+体量的肯定比你更着急,而且税务这个事儿,只要不是代扣代缴,大概率是法不责众的,越大越首当其冲,想一想娱乐行业的范冰冰和直播行业的薇娅就懂了。
而且啊,你也不用担心大卖真有办法应对但是藏着掖着不告诉你,财税合规方案和亚马逊的黑科技不一样,这种是不可能偷偷摸摸来弄的,这些方法策略一旦奏效,都是完全透明且可以查询到的!
所以各位老铁大可放心:如果真的有销售额规模较大的卖家,蹚出一条路的话,各大财税公司和服务商都会来争先恐后来推的,他们现在都在全力盯着这个事儿呢,而且不论从专业性还是敏锐度来说都比你要强得多,到时候你花点小钱就能搞定了,没必要自己头铁急着去摸索和尝试,在这上面投入太多精力实在是得不偿失,会虚耗很多金钱和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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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我相信会有人问了,那Moss你的建议就是啥都不干傻等吗?是不是这么躺平也太佛系了?
当然也不是这样的,如果非要做点什么,我建议目前来说还是有一些工作值得去做的:
首先,咱们所有跨境电商平台的账号,如果能够换成港澳台或者海外的公司作为主体,做到完全的本土化,而不是之前跨境电商的逻辑,那么就暂时不在这次报送范围之内了,这也算是目前这个阶段的一个权宜之计。
很多人可能会担心就算换了,之前中国公司账号产生的销售额会不会有问题,其实这个也还好,因为一般政策都不会溯及既往,过去就过去了,都是往前去看的。
另外,大家也不用担心账号公司主体更换的问题,大陆换香港是没啥问题的,美国站直接换就好了,欧洲的话稍微麻烦一点,需要过个KYC,重新申请一个VAT,到时候可以提前给亚马逊做个报备,KYC和更换VAT也不会影响现在的销售,问题也不大的。
其次,需要做的就是先尽可能的贴近合规,目前很多财税公司力推的用香港公司架构来做财税合规的这种形式,我建议可以先用起来,这种形式简单来说就是香港公司是主体,然后大陆公司是给香港公司来做代运营的,这样人员工资和部分利润是能够合规去做的,支付货款直接用美金就好了,香港部分通过离岸公司来规避即可,这种合规模式在跨境圈已经非常普遍了,而且只要你的利润都是美金,没有变成人民币回来的诉求,从财税合规大框架来说,也算是合法合规的了。而且这种架构模式,市面上的财税合规公司都可以搞,几万块就可以完成搭建,没弄的还是建议可以弄一下,更安全且放心。
当然了,也有人说会查到香港,目前来看,我觉得暂时还不会,至少目前来说还是安全的,零星有一些,那也是做得太过于夸张的个例,被拿出来当典型了,比如深圳某知名大卖的香港公司,具体就不说是谁了,懂的都懂。
从长远看,这种香港公司外加代运营模式的财税合规方案,肯定不是最后的终极方案,而且也有很多漏洞和没有解决的问题,但是我觉得作为跨境电商卖家,至少要做到这个程度。如果你还是用什么个人私账收款,外加双清包税的话,在如今这个档口,真的是问题非常大了。别的就先不说了,你员工举报你一下,或者竞争对手举报一下,基于举报必查的逻辑,也够你喝一壶的了。
最后啊,我还是坚决奉劝大家,依法纳税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财税合规一定是大势所趋,在这个地方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之前有听过一个税务工作者讲过一段话,个人深以为然,在文章的末尾也分享给大家:
“我们国家为创业者在中国做生意,提供了非常好的福利和便利,比如好的交通建设和基础设施,好的治安条件和安全的环境,全球优质的供应链和完善的法律保障,提供了这么多,那么国家其实也是你企业的股东,税收其实也算是利润分成的一部分,你通过国家给你创造的这么好的营商环境赚了钱,你以税收的形式回馈股东,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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