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税退款诉讼迎来新进展,未起诉进口商可通过集体诉讼追讨
10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在 Freestyle World, Inc. v. United States 案中批准集体诉讼资格,允许符合条件、此前未单独提起诉讼的进口商,共同寻求退还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关税。此次裁定为尚未获得退款的企业开辟了新的司法救济渠道,特别是部分进口申报已经完成最终结关、难以通过现有海关程序获得退款的进口商。

自美国最高法院今年2月裁定IEEPA不授权总统征收关税以来,美国海关已持续分批处理退款。截至10月2日,累计退还约1260亿美元关税及利息,但部分进口商的退款问题仍未解决。此次集体诉讼资格获批,意味着关税退款的司法救济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IEEPA并未赋予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此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推动相关进口申报重新核算,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通过CAPE系统陆续处理退款。
然而,现有退款程序并未覆盖所有情况。根据美国海关规则,进口商品完成最终结关(Liquidation)后,相关税款通常已完成正式核定。部分已经结关的进口申报无法直接通过现有行政退款机制重新处理,进口商可能需要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
此前,部分企业选择单独起诉美国政府,以保护自身的退款请求。截至10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收到超过4000起相关独立诉讼,涉及约7000名原告。对于未提起诉讼的企业,尤其是缺乏法律资源的中小进口商,独立诉讼的时间和费用构成了额外负担。
此次法院批准集体诉讼资格,使符合条件的进口商可以通过共同诉讼寻求退款,无需全部分别提起案件。已经单独提起IEEPA退款诉讼的企业则不属于本次认证的集体范围。
根据10月8日裁定,本次集体诉讼主要涉及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19日期间缴纳相关IEEPA关税、且此前未单独提起退款诉讼的进口商。
| 进口商情况 | 此次裁定的影响 |
集体诉讼与此前的海关行政退款程序并不相同。海关退款主要通过重新核算进口申报及相关行政处理完成,而集体诉讼则由法院统一审理符合条件的进口商提出的法律请求。
根据法院披露的数据,IEEPA关税此前涉及约33万名进口商、5300万票进口申报,征收总额估计约1660亿美元。虽然大部分退款已陆续处理,但仍有部分企业尚未获得应退税款。法院指出,如果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机制,仍可能有数百亿美元的关税无法及时退还。
此次诉讼涉及的IEEPA关税包括此前美国依据该法对中国商品征收的相关关税,但不涉及依据其他法律实施的301关税、232关税及反倾销、反补贴税。
关税退款的直接申请和受益主体通常是美国进口记录上的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对于尚未获得退款的美国企业,集体诉讼提供了新的追偿渠道,有助于降低分别提起诉讼的成本,并增加其通过司法程序寻求退款的机会。
中国出口企业则可能通过与美国客户的商业关系间接受到影响。如果美国进口商此前自行承担关税,获得退款后可能改善现金流及采购能力;如果双方曾通过降价、补贴或其他方式分担关税成本,退款也可能成为后续价格谈判及成本结算的议题。
美国IEEPA关税退款已经持续数月,此次裁定的重要性在于为此前未单独起诉、尚未获得退款的进口商提供集体司法救济渠道。相比企业分别提起诉讼,集体诉讼有助于集中处理具有共同法律争议的退款请求,降低部分中小进口商寻求司法救济的成本。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这一进展可能改善部分美国客户追回历史关税的机会,但实际影响仍取决于客户的退款资格、申报状态及双方原有的关税成本分担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