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有哪些种类(信用证有哪些种类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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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国内信用证支持哪些种类
国内信用证主要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和可议付延期付款等三种类型。一切信用证均需明确表示它适用的种类。
除客户有特殊要求,开证行原则上应优先开立在开证行到期交单的付款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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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种类分别有哪几种
是国际结算方式的一种。信用证方式是典型的逆汇。(逆汇:由债权人主动出具票据,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一定金额款项的方式,结算工具是由债权人转向债务人,资金是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开给受益人的书面保证文件,开证行在一定的期限和规定的金额内,只要受益人交来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开证银行一定付款。信用证的特点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种自主文件,但其一旦开出,便独立于买卖合同。3.信用证是单据业务,各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信用证的种类1.依信用证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和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通常用于总公司与分公司间的结算。2.按开证行承担的付款责任,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和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信用证必须表明是否可撤销,如未表明,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3.按信用证上是否有另一家银行的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4.按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和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5.按信用证是否可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和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 L/C)。6.根据信用证金额能使用的次数,分为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和非循环信用证(Non-revolving L/C),其中循环信用证又可分为按时间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around Time)和按金额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around Value),它又分为三种:自动式循环信用证、半自动式循环信用证、非自动式循环信用证。7.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又称为转开信用证、桥式信用证、从属信用证、补偿信用证,是指中间商受到进口商的信用证后,要求原通知行或其它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立一张内容相似的新证给另一受益人,这种信用证就是背对背信用证。8.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是指进出口双方相互向对方开出信用证进行结算的方式。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受益人。9.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Credit)又称打包放款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以前这一条款多打成红色。使用信用证结算,实际上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卖方要求买方开来信用证以后,才会把单据交给付款行,也就是说,只有付款行付款后,买方才能拿到提取货物必须的单据。这种方式在国际货款结算中是十分安全的。一般在初期建立业务关系的公司间会要求必须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信用证的种类、用途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于光票信用证。
由于不附货运单据,出口商可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以前,就开出汇票,请求银行议付。因此,光票信用证实际上具有预先取得货款的作用。
但是有的出口商与进口商关系比较密切,先将货运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寄给进口商,方便进口商提货,然后凭光票向进口商收款。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
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也就是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时,若通知行于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出口商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只要出口商提供的汇票、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不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商收取货款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比较广泛。
三、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各款规定的汇票、单据,履行付款。保兑信用证的银行叫做保兑行(CONFIRMED BANK)。
四,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可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可能是可撤销信用证。
扩展资料: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包含的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
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
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