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退税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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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企业在每个年度结束时应关注哪些问题
要注意的事项比较多,详细情况如下:
(1)开具出口发票并确认收入
当年出口的,尽量当年确认收入、开具出口发票并申报增值税。虽然国税公告2013 12号修改为根据会计制度确认销售并在确认销售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增值税,但实务操作中最好还是以出口月份为准开票、确认收入并申报增值税;
(2)外贸企业抓紧催促供应商开具购货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以购货专用发票为退税依据,发票认证或勾选后,一般有3个月的时间才能取得稽核比对信息,因此要尽快开具进货发票进行认证或确认,以免造成信息不齐影响退税申报。虽然对信息不齐的可以做无信息备案,但晚取得发票的会影响稽核信息,甚至有些税局会以晚取得发票为由不给做无信息备案,影响退税;
(3)生产企业留抵小的尽快回笼进项
生产企业退税以期末留抵为限额,留抵越小退税就越小,对于这类企业应尽快回笼专票增大期末留抵,否则可能会因退税期限到期全部申报退税后因留抵小造成大部分退税被免抵;免抵税额还需要征收附征税;
(4)尽快收取外汇货款
出口退税条件之一就是要收汇,只有收汇的业务才享受退税。截止到退税期限还未收汇的按免税处理,因此需要在4月份申报期截止前(次年4月申报期前)收回外汇货款。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如满足国税公告2013 30号附件3所列的9类情况,可以视同收汇,但需要准备相关证明资料并向主管税局申报不能收汇原因,证明资料符合要求的可以按视同收汇处理,即相当于收汇了。
(5)尽快收集退税单据
上年出口的业务最晚在本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申报退税,出口企业一定要尽快收集退税及做单证备案所用单据,如委托出口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进货发票、出口发票、购货合同、运输单据、场站收据等等,虽然全国己经实行无纸化申报了,即不再需要向税局递交退税资料,只需要把资料留存企业被查,但对于没有退税单据的,还是按政策不得办理退税,因此不能因为无纸化退税弱化了退税单据审核就认为不需要退税单据了,根据财税2012 39、国税公告2013 12号,退税单据不齐的,不得办理退税但可以免税。
(6)单证不齐延期申报
如果退税所用的单据发生国税公告2013 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所规定的7类情况造成无法按时收齐单据的,可以向主管税局申请延期申报退税,等单据收齐后再做退税申报;
(7)无信息备案
到3月15号后,数据自检提示发票信息、报关单信息不齐的,在3月15号至4月15日之间做无电子信息备案,备案后等信息齐了在申报退税;
(8)有进料加工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
4月15日前,做进料加工核销。生产企业需要收据进料加工核销的单据,把2016年已在海关做完核销的手册、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等整理好做进料加工核销;
(9)弹性选择退税或免税
对于不想申请退税的,可以自行选择免税,如单证不齐、未收汇、没收齐单证备案资料,或在4月15号前(纳税申报期结束前)不做退税申报造成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等原因。直接在5月份申报期内做免税申报。切忌不要向税局申请放弃退税改为免税,这样的话36个月内所有业务只能全部免税了。
出口退税企业注意事项有哪些
出口退税企业应该关注的事项,出口退税的政策和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自产自出口产品,属于退税项目的,是享受“免抵退”,免出口环节增值税,退原料进项增值税,抵减应纳增值税。
看出口产品的具体内容,出口退税是否征税,或者是免税还是先征后退,要看出口的是什么产品,一般来说,不是能源类的产品,出口是免税的,而且按收汇情况是有退税的,不过退税率不都是13%的,也是要根据出口产品来确定对应的退税率的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需要注意的问题
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出口退税登记是办理出口退税的第一步。出口企业在征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之后,应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首先,出口企业在获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持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件到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1)填写出口退税登记表,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2)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3)提交出口专职或兼职办税员的有关资料,经由主管退税机关考核,发给《办税员证》。出口企业只有在领取了出口退税登记证明之后,才具有办理出口退税的权利和资格。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其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登记的内容如有变更,或发生改组、分立、合并、撤消等情况,应于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出口企业如更换办税员,亦应办理变更手续。
需要营业执照做出口退税。这里有三个条件
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外贸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流程。首先,企业需要下载并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随后在系统维护中设置企业信息。接下来,企业需要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的申报数据录入及审核。
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必须在开票日期后的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随后,企业需要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的申报数据录入及审核。完成这些步骤后,企业需要通过系统中的“数据处理”功能,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及换汇成本检查,生成预申报数据。
网上预申报和查看预审反馈后,企业需要录入单证备案数据。预审通过后,将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及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包含12个文件,并在软盘上写明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包括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增值税票抵扣联及专用货物清单、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等。这些单据应按关联号排列,竖着放靠右侧装订成一册,同时附上两套退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需在出口日期后的90天内,携带上述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资料合格后,企业将软盘、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税务局得到退税批复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企业可在“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点击某条批复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后,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账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根据注意事项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