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美国进口商合规要求大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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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美通研究院讯,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成员、路易斯安那州议员与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成员、得克萨斯州议员于3月9日共同提出名为the Securing Accountability in Foreign Entries (Safe) Act.确保外国进口记录问责法案(Safe Act)。
该法案要求担任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即货物购买方、收货人或报关行)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若为个人,则为美国公民或获准合法永久居留美国的外国人;
若为实体,则需要满足下述三种情况之一:
在美国有实体所在地,且至少有一名所有者或全职雇员为美国公民或获准合法永久居留美国的外国人(个人不得担任超过一个实体的进口商记录人);
根据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涵盖国法律组建的实体;
为美国实体的关联方,且该美国实体已持续经营不少于3年;在美国保持不少于1,500名全职雇员;在美国的年总收入或资产不少于1,000,000美元;且已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提交证明,指定该关联方为其诉讼文书送达代理人,并同意就该关联方作为进口商记录时所欠的所有关税、税款、费用和罚金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本法案对于企业注册地址及全职雇员的定义也做出了明确的阐述:
全职雇员:根据1986年美国国内收入法第6051条为该个人出具的书面声明表明该个人的雇佣状态为全职;且该个人受雇于不超过一个作为进口商记录的实体。
企业注册地址:带有街道地址的场所,进口商在此开展实质性业务运营,包括保持雇员在场;且不包括共享办公空间(除非进口商永久占用该办公室);与注册代理人、其他代理人、海关经纪人、货代理或邮箱服务相关的地址;或仅用于接收邮件或设立虚拟商务地址的地址。
法案同时还明确指出,海关不能仅凭报关行或担保人(Bond)的承诺来判定资格。进口记录人须使用至少10万美元的持续进口担保;该规定对新进口记录人将于颁布后60天内生效,续签进口担保则需在颁布后360天内达到最低标准。
海关经纪人的担保仅在他们作为进口记录人时方可覆盖相关申报。该法案允许快递运营商全资拥有的报关行担任进口记录人并使用其报关行担保,但前提是该承运商在美国拥有至少30万名雇员且在美国保持重要的实体运营存在,包括用于货物处理、分拣和通关操作的大量基础设施。
该法案还要求关税须从银行账户支付,且该账户持有人身份须通过反洗钱客户识别计划验证。该核验须在新指定进口代表首次申报货物前完成;进口商须向海关边境保护局提供其银行账户及银行识别码。
法案的核心在于对“谁能成为进口记录人”进行了重新定义。
过去,中国卖家可以通过注册美国公司或借用美国报关行的IOR来清关,但新法案设置了极高的实体存在门槛。
这意味着中国卖家通过注册多个空壳美国公司来分散风险的操作将被彻底封死。对于中小卖家而言,在美国维持一个真实的、带有全职美籍员工的办公室成本极高,几乎是不可承受之重。
2. 彻底堵死“借壳”与“买单”模式
Bond与担保的穿透式监管:海关不能仅凭报关行或担保人的承诺判定资格。进口记录人须使用至少10万美元的持续进口担保。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允许快递运营商(如FedEx/UPS)全资拥有的报关行担任进口记录人,但门槛是在美国拥有至少30万名雇员且保持重要实体运营存在。
这实际上将绝大多数中小型货运代理和报关行排除在“担任IOR”的选项之外。结合近期美国海关针对“借用Bond清关”(5H查验)的严打,此前盛行的“买单出口”或货代提供的“双清包税”服务将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因为货代将无法满足作为IOR的资质要求。
资金链穿透:要求关税须从经过反洗钱客户识别计划验证的银行账户支付,且必须向CBP提供银行账户及银行识别码。
这意味着资金流、货物流、单证流必须“三流合一”。卖家无法再通过地下钱庄或第三方代付关税,海关可以直接将税务责任穿透到最终的受益人。
3. “双清包税”模式的彻底终结
商业模式坍塌:“双清包税”的核心逻辑是货代作为IOR解决卖家的税务和清关问题。但在新法案下,货代公司几乎不可能满足“1500名全职雇员”或“30万名雇员”的门槛。
《SAFE法案》如果落地,将意味着中国卖家通过“轻资产”模式进入美国市场的时代结束了。它不仅是清关政策的收紧,更是美国海关对进口商主体资格的根本性重塑。
给中国跨境卖家的建议:
放弃幻想,评估底线:不要指望通过简单的美国公司注册规避新规。重点评估自己的供应链利润是否能支撑在美国设立真实办公室并雇佣美籍员工的成本。
供应链前置(海外仓备货):如果无法满足IOR条件,可以考虑通过批量发货给美国境内合规实体(如在美国的子公司或大型分销商),由该实体作为IOR完成进口,再在美国境内分销。
选择“白名单”物流:未来的合规通道将极度稀缺,需提前锁定具备强大美国本土背景的物流合作伙伴。
关注立法动态:该法案已获得Flexport等合规巨头和行业协会的支持。虽然尚未成为最终法律,但其代表了美国两党在贸易执法上的共识。中国卖家需密切关注其在参议院的审议进度,并做好最坏的打算。


至美通研究院讯,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成员、路易斯安那州议员与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成员、得克萨斯州议员于3月9日共同提出名为the Securing Accountability in Foreign Entries (Safe) Act.确保外国进口记录问责法案(Safe Act)。
该法案要求担任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即货物购买方、收货人或报关行)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若为个人,则为美国公民或获准合法永久居留美国的外国人;
若为实体,则需要满足下述三种情况之一:
在美国有实体所在地,且至少有一名所有者或全职雇员为美国公民或获准合法永久居留美国的外国人(个人不得担任超过一个实体的进口商记录人);
根据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涵盖国法律组建的实体;
为美国实体的关联方,且该美国实体已持续经营不少于3年;在美国保持不少于1,500名全职雇员;在美国的年总收入或资产不少于1,000,000美元;且已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提交证明,指定该关联方为其诉讼文书送达代理人,并同意就该关联方作为进口商记录时所欠的所有关税、税款、费用和罚金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本法案对于企业注册地址及全职雇员的定义也做出了明确的阐述:
全职雇员:根据1986年美国国内收入法第6051条为该个人出具的书面声明表明该个人的雇佣状态为全职;且该个人受雇于不超过一个作为进口商记录的实体。
企业注册地址:带有街道地址的场所,进口商在此开展实质性业务运营,包括保持雇员在场;且不包括共享办公空间(除非进口商永久占用该办公室);与注册代理人、其他代理人、海关经纪人、货代理或邮箱服务相关的地址;或仅用于接收邮件或设立虚拟商务地址的地址。
法案同时还明确指出,海关不能仅凭报关行或担保人(Bond)的承诺来判定资格。进口记录人须使用至少10万美元的持续进口担保;该规定对新进口记录人将于颁布后60天内生效,续签进口担保则需在颁布后360天内达到最低标准。
海关经纪人的担保仅在他们作为进口记录人时方可覆盖相关申报。该法案允许快递运营商全资拥有的报关行担任进口记录人并使用其报关行担保,但前提是该承运商在美国拥有至少30万名雇员且在美国保持重要的实体运营存在,包括用于货物处理、分拣和通关操作的大量基础设施。
该法案还要求关税须从银行账户支付,且该账户持有人身份须通过反洗钱客户识别计划验证。该核验须在新指定进口代表首次申报货物前完成;进口商须向海关边境保护局提供其银行账户及银行识别码。
法案的核心在于对“谁能成为进口记录人”进行了重新定义。
过去,中国卖家可以通过注册美国公司或借用美国报关行的IOR来清关,但新法案设置了极高的实体存在门槛。
这意味着中国卖家通过注册多个空壳美国公司来分散风险的操作将被彻底封死。对于中小卖家而言,在美国维持一个真实的、带有全职美籍员工的办公室成本极高,几乎是不可承受之重。
2. 彻底堵死“借壳”与“买单”模式
Bond与担保的穿透式监管:海关不能仅凭报关行或担保人的承诺判定资格。进口记录人须使用至少10万美元的持续进口担保。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允许快递运营商(如FedEx/UPS)全资拥有的报关行担任进口记录人,但门槛是在美国拥有至少30万名雇员且保持重要实体运营存在。
这实际上将绝大多数中小型货运代理和报关行排除在“担任IOR”的选项之外。结合近期美国海关针对“借用Bond清关”(5H查验)的严打,此前盛行的“买单出口”或货代提供的“双清包税”服务将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因为货代将无法满足作为IOR的资质要求。
资金链穿透:要求关税须从经过反洗钱客户识别计划验证的银行账户支付,且必须向CBP提供银行账户及银行识别码。
这意味着资金流、货物流、单证流必须“三流合一”。卖家无法再通过地下钱庄或第三方代付关税,海关可以直接将税务责任穿透到最终的受益人。
3. “双清包税”模式的彻底终结
商业模式坍塌:“双清包税”的核心逻辑是货代作为IOR解决卖家的税务和清关问题。但在新法案下,货代公司几乎不可能满足“1500名全职雇员”或“30万名雇员”的门槛。
《SAFE法案》如果落地,将意味着中国卖家通过“轻资产”模式进入美国市场的时代结束了。它不仅是清关政策的收紧,更是美国海关对进口商主体资格的根本性重塑。
给中国跨境卖家的建议:
放弃幻想,评估底线:不要指望通过简单的美国公司注册规避新规。重点评估自己的供应链利润是否能支撑在美国设立真实办公室并雇佣美籍员工的成本。
供应链前置(海外仓备货):如果无法满足IOR条件,可以考虑通过批量发货给美国境内合规实体(如在美国的子公司或大型分销商),由该实体作为IOR完成进口,再在美国境内分销。
选择“白名单”物流:未来的合规通道将极度稀缺,需提前锁定具备强大美国本土背景的物流合作伙伴。
关注立法动态:该法案已获得Flexport等合规巨头和行业协会的支持。虽然尚未成为最终法律,但其代表了美国两党在贸易执法上的共识。中国卖家需密切关注其在参议院的审议进度,并做好最坏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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