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滞留怎么解决(海关发票滞留怎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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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认证海关进项,滞留了怎么办账务要怎么处理急急急
每月1日后,纳税人可实时查询本纳税人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情况,如发现所有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相符,即可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及清单。如纳税人发现本纳税人仍有海关缴款书滞留,可继续等待,在当月申报期结束前,随时发现全部稽核相符,随时可以自行下载稽核结果进行申报抵扣;如超过14号海关缴款书仍有滞留,纳税人只能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及清单进行申报。对于申报前仍然滞留的信息会在下月参与稽核比对。每个纳税人每月只能下载一次“稽核结果通知书”。每月14日上午,系统将会对没有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纳税人做最后一次批量导出,这次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必须在申报期内申报抵扣。注意,每月的最后批量导出时间是14日上午,不随节假日顺延。
什么海关滞留票
海关滞留票是指在海关检查过程中,因某些原因被滞留或扣留的货物所产生的相关票据。
详细解释如下:
海关滞留票的产生原因:
当货物在海关进行进出口检查时,若存在一些问题或疑虑,例如:物品与申报信息不符、涉及禁止或限制物品等,海关会对这些货物进行滞留处理。此时,与滞留货物相关的票据,即被称为海关滞留票。这些票据记录了货物的基本信息、滞留原因以及后续处理流程等重要信息。
海关滞留票的具体内容:
海关滞留票详细列出了被滞留货物的所有细节,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运输方式等。此外,票据上还会明确标注滞留的原因,如检验不合格、需进一步审查等。同时,还会说明对滞留货物的处理流程,如重新检验合格后可放行等。对于贸易商或消费者来说,了解这些信息对于后续处理至关重要。
海关滞留票的重要性及后续处理:
海关滞留票是处理滞留货物的重要依据。对于贸易商而言,需要根据票据上的信息,及时与海关沟通,了解具体滞留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若是因申报错误导致的滞留,需及时更正并缴纳相关费用;若是涉及违法物品,则需接受相应处罚。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个人物品被滞留,也应根据票据内容配合海关调查并提供必要证明。总之,海关滞留票是确保货物顺利通关的重要环节,对贸易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内容即对海关滞留票的简单直接明了的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问题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书是自开票是起90日后的第一个征收结束前抵扣,抵扣时应通过“通用税务采集软件”或“电子申报软件”采集后报盘并打印一份表再将缴款书复印一份在申报的时候直接去国税局抵扣。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9〕83号),河北、河南、广东省,深圳市四地从09年4月1日起海关缴款书必须先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比对通过后才能抵扣。你说的云浮好像是属广东省吧,那你应该按新规定像专用发票认证样先报税务机关稽核比对(也要先用电子申报软件采集,广东规定是要将原来的软件升级为“电子申报软件”),通过后收到稽核结果通知书才能抵扣噻。
给你两个广东和深圳的文件,其中深圳的明确了网上申报的处理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9〕153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9〕8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新的管理办法涉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抵扣方式的改变以及海关缴款书企业数据采集、报送和申报抵扣等程序的调整,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向纳税人宣传《通知》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
二、2009年3月底前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今年4月申报期内仍按原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当纳税申报完成后对纳税人的电子申报系统进行升级;2009年4月1日后取得的海关缴款书,一律通过升级后的电子申报系统采集抵扣信息,并于月底前将数据报送税务机关申请稽核比对。
三、稽核比对结果异常以及处于“滞留待比对”状态的信息,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造成的,可修改后再次稽核比对。在海关缴款书信息报送期限内的(开具之日起90天),纳税人可自行通过电子申报软件修改后重新报送;超过期限的,电子申报软件将不允许自行修改,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填报《稽核异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对申请表》(附件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税务端代其修改。
四、由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直采取“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其4月申报期前已报送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将继续在旧稽核系统进行比对,这部分的相符数据仍通过FTP下发,因此2009年5月、6月申报期,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可申报抵扣的海关缴款书税额为新、旧海关稽核系统比对相符数据之和。
五、海关缴款书试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后,税务部门采集的海关缴款书第5联信息是稽核比对和审核检查的重要数据,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信息录入质量、加强数据管理。
六、试点期间,各地要高度关注并追踪分析稽核的有关情况,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四月九日
关于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9〕4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9〕83号),自2009年4月1日起,我市试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200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每月申报期内,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使用网上申报(含介质申报)的纳税人应升级电子申报软件,升级后可在网上报送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和下载稽核结果,纳税人可自行打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作为申报附列资料,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一并报送。
三、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且未超过报送期限的,纳税人可重新采集申请稽核比对;超过报送期限的,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请数据修改,再次进行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纳税人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审核检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四、自申报期2009年5月(所属期2009年4月)起,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8栏。
五、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当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纳税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致电123661咨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
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滞留怎么办
当海关缴款书在稽核比对中出现不符、缺联、重号或滞留等异常情况时,应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对于不符和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需携带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若数据错误,修改后重新稽核;若非采集错误,可申请税务机关与海关核查,确认无误后,通过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对于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同样需要申请核查。经过核查,若信息一致,同样在确认平台选择对应的缴款书进行申报。滞留的海关缴款书无需单独申请核对,但需继续参与稽核比对。
在进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时,购入货物时,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出口货物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需要计算当期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以及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通过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最后,当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或应收出口退税款。总的来说,遇到海关缴款书稽核滞留问题,纳税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进行账务操作。
海关发票为什么会滞留
海关发票滞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审核流程复杂
海关发票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核流程,包括核对商品信息、检验报关资料、确认税费等。这些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特别是在一些大型港口或繁忙的海关,由于处理量巨大,审核流程可能会更加复杂,导致发票滞留。
2.申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
如果发票中的申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如品名、数量、价格、产地等关键信息出现错误或遗漏,海关在审核时可能会产生疑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调查,从而导致发票滞留。
3.税费问题
海关在计算税费时,可能会因为税率、货币汇率等问题产生争议或延迟,这也会导致发票滞留。特别是在涉及大额税款或特殊商品时,海关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和确定相关税费。
详细解释:
海关发票的滞留是一个涉及多个因素的问题。首先,海关工作的复杂性导致了审核流程的繁琐。海关需要确保进出口商品的合规性,因此会对每一份发票进行仔细的审核。此外,不同商品可能涉及不同的税费标准、监管政策等,这也增加了审核的难度。
其次,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对海关发票的审核至关重要。如果申报信息有误,海关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来核实和调查。这不仅影响了发票的审核速度,还可能导致商品被扣留。
最后,税费问题也是导致发票滞留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某些情况下,海关和进出口商可能对税费的计算存在分歧,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导致发票滞留。因此,为了避免海关发票的滞留,进出口商需要确保提交准确的申报信息,并了解相关的税费和监管政策。同时,与海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加快审核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