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和FOB价格区别(ddp和fob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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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中DDP和FOB的区别
1、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2、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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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 DDP, CIF, FOB有什么不同
我来简单的和你说下吧。
DDU/DDP就是A发货给国外B,B只要呆在家里看电视,货会自动送上门,当中的所有运输清关等事情都是由A来负责(A可以委托货代来负责),区别就是DDU是不包括税金的,也就是货值的百分之多少,税金会在B收货时交付。DDP当然就是所有费用都是A支付
CIF很简单,A发货给B,A只要负责从家里到目的港的码头,也就是船到港后将货物卸下来就没有A的事情,之后的清关,提货及送到B家里的事情都是B自己去做。
再和你说FOB吧,A发货给B,A只要负责从家里运到启运港码头放到码头的堆场里,之后就没事了,B会让他们自己的货代将货物安全运输到B的家里,期间的运费,提货,清关,运输都由B来负责。
拓展资料:EXW术语下买方承担最大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AP术语。
参考资料:DDP百度百科
国际货运中DDP和FOB的区别,真的都知道吗
fob: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两者都属于“到达合同”。
fob和ddp的区别,前者是未完税交货,后者是完税后交货,差别在进口关税是否交纳。
拓展资料
国际货运是指从一个国家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到另外国家,都伴随着国际贸易一般就是国际货运,但一般国际物流还包括快递,国际货运不包括国际间快递。国际货运一般就是集装箱运输,和空运,铁路运输。有关国际铁路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一个是《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简称“国际货约”。
运输代理的种类:
(1)租船代理。又称租船经纪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为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以中间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东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因此,根据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为租船代理人和船东代理人。
(2)船务代理(SHIPPING AGENT)。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为限,称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间签订有长期代理协议,称为长期代理。
(3)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主要有订舱揽货代理,货物装卸代理,货物报关代理,转运代理,理货代理,储存代理,集装箱代理等。
(4)咨询代理(CONSULTATIVEAGENT):指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国际贸易运输情况,情报,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以上各类代理之间的业务往往互相交错,如不少船务代理也兼营货运代理,有些货运代理也兼营船务代理等。
DDP香港和FOB香港的区别
fob是装运港船上交货,自货物被装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且fob只适用于海运;
cif是目的港交货,卖方负责运费和保险费,自货物被装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同fob一样,cif只适用于海运;
cip是目的地交货,卖方负责运费和保险费,自货物被装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dp是目的地交货,卖方要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包括进口国的清关和关税,且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那么,上述概念是否已将区别分出?无需赘述了吧。
到货价与DDP、 CIF的区别
到货价主要指的是 CFR或是CIF价,之所以叫到货价,是因为指的是运费由卖方负担。
DDP是价格术语里面最麻烦的,也是要价最高的,是因为Delivered Duty Paid,卖方还因负责进口国的清关费用。
DDP指定目的地货交买方处置起,卖方负责出口与进口报关
卖方则应以FOB作为基准
拓展资料:
CFR价格和CIF价格的明显区别就是卖方是否承担保险的问题,CFR是不加保险费,而CIF就是加保险费。
CIF: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CFR: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价格换算:
CIF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CFR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需要注意的地方:
风险点的转移: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
DDP,英文全称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为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买方承担最大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当事方希望卖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AP术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