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印度尼西亚调味品所需条件及具体流程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深入,中式菜肴逐渐被全世界人民所熟知和喜爱,中国调味品也远销到世界各地,浓香四溢的“中国味”正在香飘全球。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调味品出口印度尼西亚需要满足的要求以及具体流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有所帮助。
一、监管机构
印度尼西亚进口加工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有农业部、国家药品食品管理局(BPOM)、马来西亚标准局(DSM)、贸易部、卫生部等。
二、监管法规
调味品在印度尼西亚属于加工食品,印度尼西亚进口调味品安全监管技术法规主要有《食品法》、《食品添加剂规定》、《加工食品内微生物污染最大限量的要求》、《加工食品中重金属污染要求》和《加工食品标签规定》。
三、部分指标与我国对比
1、食品添加剂限量要求
经对调味品主要食品添加剂限量指标比对分析,我国与印度尼西亚标准相同的有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阿拉伯胶、苹果酸、苹果酸钠、冰乙酸、赤藓糖醇、葡萄糖酸钠等53种食品添加剂。
印度尼西亚制定、我国未制定的有5'-核苷酸钙、5'-肌苷酸、5'-肌苷酸钙、5'-肌苷酸钾、柠檬酸二氢钾和柠檬酸二氢钠等69种食品添加剂,我国比印度尼西亚标准严格的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焦磷酸钠等12种食品添加剂,我国比印度尼西亚标准宽松的有焦糖色(加氨生产)、决明胶、抗坏血酸钠、抗坏血酸钾等9种食品添加剂。
2、微生物限量要求
我国主要对调味品中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副溶血性弧菌(仅适用于水产调品味)规定了限量要求,印度尼西亚主要对调味品中产气荚膜梭菌、大肠杆菌科细菌、菌落总数、蜡样芽孢杆菌、霉菌和酵母菌和沙门氏菌规定了限量要求,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对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相同。
3、重金属污染物限量要求
我国主要对调味品中的铅(香辛料类除外)、铅(香辛料类(花椒、桂皮、多种香辛料混合的香辛料除外))、铅(花椒、桂皮、多种香辛料混合的香辛料)、总砷(水产调味品、复合调味料和香辛料类除外)、3-氯-1,2丙二醇(固态调味品除外)、3-氯-1,2丙二醇(固态调味品)、镉(食用盐)、总汞(食用盐)、无机砷(水产调味品(鱼类调味品除外))、无机砷(鱼类调味品)、无机砷(复合调味料)、和镉(鱼类调味品)进行了限量要求,印度尼西亚对调味品中的砷、铅、汞和镉进行了限量要求,同时并未对调味品进行分类限量要求。
我国对铅(香辛料除外)、镉(食盐)的限量要求与印度尼西亚相同,对镉(鱼类调味品)的限量要求比印度尼西亚严格,其余指标均比印度尼西亚的要求宽松。同时,我国对每类调味品都进行分类限量要求,而且涉及的重金属种类也比印度尼西亚多。
四、合格评定程序
1、进口许可证要求
印尼规定进口用于销售流通的食品、健康补充剂必须办理流通许可和边境进口证明(SKI Post Border)。
申请SKI Post Border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主要有:
(1)分销许可证;
(2)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食品(SNI)使用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标志(SPPT SNI)的分析证书或产品证书;
(3)发票。
2、标签要求
印度尼西亚规定加工食品标签必须使用印度尼西亚语,上市流通的加工食品标签至少包含:产品名称、配料表、净重或净含量、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名称和地址、清真标识(对于必须清真认证且已获得清真认证的产品)、生产日期和批号、保质期、流通许可编号、特定原料来源说明(比如来源猪肉、转基因等)。
同时,上市流通的加工食品标签还需要包含营养成分表(营养价值信息)、产品二维码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信息。
3、包装要求
印度尼西亚允许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原材料包括塑料、橡胶、纸、树脂聚合物、陶瓷、玻璃和金属等,并列出了迁移量限量值。未列入清单的原材料须检查其安全性并经国家药品和食品监督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此外,在印度尼西亚销售的食品包装必须显示标识,表明使用了适合食品的安全容器。对于塑料容器,规定应注明回收代码和所用塑料的种类。
五、进口程序
所有进口零售包装食品在销售前,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进行注册(国内生产的食品也要求进行注册),获得注册号。
印尼加工食品注册流程如下图所示:
不同风险级别产品注册文件要求如下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