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所得税影响解析(美国月薪一万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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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什么要开征个人所得税
美国有句名言:人生只有两件不可避免的事:死亡和纳税。
所以美国人对国税局的敬畏可谓滔滔不绝,如同黄河泛滥失控。他们可能不怕警察或联邦调查局,但他们害怕国税局。国税局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在他们眼里,你的钱是偷来的,抢来的,还是贩毒得来的,都无所谓。只要你交税,否则他们可以以逃税罪把你送进监狱。
在美国历史上,绝对君主有很多黑帮老大,都是落到国税局手里的。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税收在任何时候都是政府部门的头等大事。从设计税收制度开始,当权者就要绞尽脑汁,因为收的钱太少,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运作,无法建设国家。征收太多,人民生活负担太重,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不信你看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大川的重税。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税收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今年两会上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题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
要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应该是汉武帝。
我们都知道汉武帝最重要的功绩就是打击匈奴,昂首挺胸,甚至以他的朝代命名一个民族。但是打一场战争是需要钱的,大规模的扫荡匈奴的军事行动就是在烧钱,于是汉武帝想出了向民间征收财产税的办法。
关于你家一匹马要出多少钱,一辆车要出多少钱,一条船要出多少钱,这些都有相应的比例。收集的钱用作军费。
但总有人会想办法隐瞒偷税漏税,法院也想出了相应的套路:谁隐瞒,如果有人揭发,财产全部没收,举报人得一半。
此政策一出,仿佛一根骨头被扔进了狗窝。大家擦亮眼睛,踊跃举报。有的人一夜变穷,有的人一夜暴富,有的人一夜暴富后被别人举报,又变穷了。
但是最后打匈奴的钱还是有了。
历史上几次著名的改革,大多与税收有关。
比如明代张变法推出的鞭法,简化了征税的流程,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征税过程中的腐败机会。结果国库充实,万历皇帝后来搞了三次大征。
然而,每个硬币都有两面。一鞭之前,老百姓纳税可以交白银、粮食或者布匹。一鞭之后,他们交税的时候只能交白银。资本主义萌芽的江南,贸易发达。交白银没关系,但是北方还是以农业为主,农民需要用粮食换白银才能交税。
所以有一个问题。在经济规律的作用下,白银价格越来越高。如果说一条鞭子前一两银子可以换一石粮食,新法后一两银子可能换两石粮食,农民的负担就更重了。
明朝末年,朝廷要与满清和农民军作战,钱袋子自然捉襟见肘,于是朝廷增加了剿饷、练饷和辽饷,迫使许多勉强能生存的农民破产,加入农民军。农民军越来越多,朝廷越来越缺钱,于是加税,然后导致更多的农民加入叛军行列,如此恶性循环。
有意思的是,崇祯朝的大学士杨嗣昌曾经写过一首关于农民起义的诗西江月,诗中有一行:不要做一个和平的饿死人,要学一个螳螂。
你们这些破产的农民为什么不在家里饿死,而是造反?
如果这样一个法庭没有建成,就不会有正义。
清朝雍正夹在康熙和甘龙两大影视剧中间,在位时间短,存在感低。史书上也说康乾盛世,他直接被忽略了,但实际上他的作用很重要。
康熙末年,中国的白银存量是八百万两,而雍正死的时候,国库已经有六千万两了。可以说,没有雍正的改革,乾隆没有机会花遍天下的钱来装逼。
雍正在税收方面的一大贡献就是推行了“摊丁入亩”。在过去,税收几乎总是根据家庭成员的数量来计算。你家有多少人,你就得交多少税。但伤人的是,假设我和王思聪有同样多的家庭成员,我要交同样多的税。对于王思聪来说,这钱是毛毛的雨水,但我可能要吃半个月的糠咽菜。
而把土地平摊到亩,就是按照你拥有的土地多少来纳税。房东多出钱,穷人少出钱,要合理得多。
建国后,起初想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但当时的起征点是800元。1980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到40元,所以这个法律基本上是个摆设,大部分人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格都没有。
1994年,税法走上正轨。因为收入的增加和通货膨胀的影响,个税起征点也从800提高到1600,再到2000,最后到现在的3500。
这次两会,有人提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有人提议提高到1万元。不管怎么看,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大势所趋。
大家可能对此感到高兴,因为起征点提高了,收入低的可能不用交,收入高的可能交的少。如果你能得到更多的钱,无论多少,你都可以提高你的生活质量。
也有代表提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有网友表示应该以地区为单位:一线城市的高点,二三四线的低点。
无论如何,政策的制定是各个阶层、各个人提出自己的需求,然后讨论、权衡的结果。也希望两会代表最终能制定出一个比较完整的,能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的结果。
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每个月要交多少税?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表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历史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交纳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并且具有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社会功能。为了筹措南北战争期间的战争费用,美国于1862年开征了个人所得税,至1866年个人所得税已占联邦政府全部财政收入的25%。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了近一个世纪的迅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已经从一个次要税种一跃成为联邦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00年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资料显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收入总额的平均比重达到29%,若把社会保险税考虑进来,这个比重则高达51%。
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
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医疗费用、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房地产税、慈善捐款、教育支出、退休账户贡献、抚养子女和其他被抚养人的支出、工作和赚取收入的相关费用、个人退休账户(IRAs)的贡献、健康储蓄账户(HSAs)的贡献等。
综上所述,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众多,这些扣除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但请注意,具体的扣除项目和额度可能会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税法的变动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美国联邦税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简称IRC)中,关于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规定散见于各个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IRC§213:医疗费用扣除。
IRC§163: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扣除。
IRC§164:房地产税扣除。
IRC§170:慈善捐款扣除。
IRC§222:教育支出扣除。
IRC§219:退休账户贡献扣除。
IRC§151& 152:抚养子女和其他被抚养人的支出扣除。
IRC§212:工作和赚取收入的相关费用扣除。
IRC§408:个人退休账户(IRAs)的贡献扣除。
IRC§223:健康储蓄账户(HSAs)的贡献扣除。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法律依据仅为部分示例,具体扣除项目的详细规定和限制条件,请参照最新的美国联邦税法典和相关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