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电解电容器单耗申报有什么注意事项?
铝电解电容器是电解电容器的一种,是现代应用比较广泛的电子元件,具有容量大、成本低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电脑及周边产品、自动化控制、汽车工业、高速铁路、航空及军事装备等。
一、商品简介
电容器是一种储能元件,在电路中用于调谐、滤波、耦合、旁路、能量转换和延时。铝电解电容器由铝圆筒做负极,里面装有液体电解质,插入一片弯曲的铝带做正极制成,是一种电性能好、适用范围宽、可靠性高的通用型电解电容器。
二、注意事项
铝电解电容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正极铝箔、负极铝箔、电解纸、电解液等。铝电解电容器涉及两个商品编码,分别为“85322210”片式铝电解电容器和“85322290”其他铝电解电容器。《关于发布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5年第37号)发布了铝电解电容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根据不同引出方式、品质规格(直径*高,单位:mm),规定CD110引线型、CD26X引线型、CD28X引线型、CD29X焊针型、CD13X螺旋型铝电解电容器(85322290)生产原料正极箔、负极箔、电解纸以及电解液净耗、工艺损耗的最高上限值。
铝电解电容器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规范申报计量单位
铝电解电容器单耗标准规定的成品、原料计量单位为“千只”“千克”,成品品质规格(直径*高)计量单位为“mm”。除报关单规定的规范申报要素外,铝电解电容器加工贸易企业应注意在申报计量单位上尽量清晰,符合海关单耗标准规定,避免因合同备案申报计量单位与单耗标准不一致而影响通关速度。
(二)准确申报单耗构成
企业应对照铝电解电容器的品种和生产实际,在手账册备案和实际进出口过程中向海关规范申报品名、结构类型(单层、多层等和片式、非片式)、介质类型、品牌和型号等要素。对于原料铝箔,要按极性分为正极箔和负极箔分开申报;对于原料电解液,要区分不同生产工艺准确申报:例如电解液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循环利用的,可在品名或规格栏中注明“循环利用”,若不需要循环利用的,则无须注明。对于成品铝电解电容器,企业要对照单耗标准规定的不同引出方式(引线型、焊针型和螺旋型)及品质规格(直径*高,单位:mm)进行商品分类。
(三)在单耗标准范围内申报单耗
铝电解电容器主要生产原料有正极箔、负极箔、电解纸和电解液等,这些电子原料的价格较高,且大部分需要进口。铝电解电容器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正极箔、负极箔、电解纸和电解液申报单耗不能超出相应的国家标准的上限。由于铝电解电容器产品因设计要求不同复杂多样,公告只规定了部分规格型号的铝电解电容器单耗标准。对于单耗标准外的其他产品,企业在保税加工监管过程中,也应准确计算出生产单耗,据实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四)用好“成品单耗版本”
铝电解电容器用途广泛,品种规格繁多,很多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备案成品达数百种,电子化手册已难以满足其备案需求,企业可能会产生因错报品名、单耗申报不准确等而导致违规的风险。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是海关深化加工贸易监管改革,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海关监管与服务水平、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铝电解电容器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采用“以企业为单元”电子账册,实施料号级管理,通过调整单耗版本精准地向海关申报各种数据,并采取年度申报方式,充分享受海关优化监管流程带来的便利,降低运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