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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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2025 年第 15 号公告要求,境内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中国卖家信息。亚马逊将按季度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包括身份信息、交易数量、收入信息、支付给平台的佣金和服务费等信息。

通过亚马逊商城向全球买家销售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的中国卖家。
亚马逊将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以下相关卖家身份信息。

*结算(支付)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号/支付账户、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
2025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25] 第 15 号公告对报送涉税信息做出进一步具体要求。
首次季度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涵盖范围为 2025 年第 3 季度(7 月至 9 月)。此后,将按季度持续报送信息。
您无需采取任何操作。亚马逊将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所需信息。
为确保您在报送报告中的信息准确,请确保您在上方的“所需信息”表格中的信息完整且为最新信息。重要说明:如您的账户信息已通过验证,基于您销售商品的商城所在地区的监管要求,对此类信息的任何更改将触发新的验证流程。
是的。涉税信息报送要求适用于所有中国卖家,无论您在哪个亚马逊商城销售商品。
例如,即使您仅在 Amazon.com 商城(美国)销售商品,您的相关信息仍会被纳入涉税信息报送范围,并报送给中国税务机关。
不会。亚马逊将直接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可从卖家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为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无误,请确保您在卖家账户的所有信息完整且为最新信息。重要说明:如果您的账户信息已通过验证,基于您销售商品的商城所在地区的监管要求,对此类信息的任何更改将触发新的验证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2025 年第 15 号公告要求,境内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中国卖家信息。亚马逊将按季度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包括身份信息、交易数量、收入信息、支付给平台的佣金和服务费等信息。

通过亚马逊商城向全球买家销售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的中国卖家。
亚马逊将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以下相关卖家身份信息。

*结算(支付)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号/支付账户、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
2025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25] 第 15 号公告对报送涉税信息做出进一步具体要求。
首次季度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涵盖范围为 2025 年第 3 季度(7 月至 9 月)。此后,将按季度持续报送信息。
您无需采取任何操作。亚马逊将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所需信息。
为确保您在报送报告中的信息准确,请确保您在上方的“所需信息”表格中的信息完整且为最新信息。重要说明:如您的账户信息已通过验证,基于您销售商品的商城所在地区的监管要求,对此类信息的任何更改将触发新的验证流程。
是的。涉税信息报送要求适用于所有中国卖家,无论您在哪个亚马逊商城销售商品。
例如,即使您仅在 Amazon.com 商城(美国)销售商品,您的相关信息仍会被纳入涉税信息报送范围,并报送给中国税务机关。
不会。亚马逊将直接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可从卖家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为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无误,请确保您在卖家账户的所有信息完整且为最新信息。重要说明:如果您的账户信息已通过验证,基于您销售商品的商城所在地区的监管要求,对此类信息的任何更改将触发新的验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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