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Z123跨境卖家导航
拖动LOGO到书签栏,立即收藏AMZ123
首页跨境头条文章详情

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外汇局发布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新规

11387
2019-04-30 10:37
2019-04-30 10:37
11387

导读

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在北京等5个地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并于2015年将试点扩大至全国。


日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在保持政策框架整体稳定不变的基础上,主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业务特点,完善支付机构跨境外汇业务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便利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汇发〔2019〕1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法》实施前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应于《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办法》要求,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进行名录登记。


二、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三、为确保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平稳过渡,各分局应向辖内支付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科学调配人员,妥善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同时废止。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在北京等5个地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并于2015年将试点扩大至全国。从试点情况看,较好地满足了企业、个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快捷支付的需求。


试点以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对跨境外汇支付及结算提出了更多需求。支付机构也积极创新,提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真实、合理、多样化交易结算的需求。此外,试点中也发现,个别支付机构存在真实性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保持政策框架整体稳定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出台《通知》,完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通过银行为市场主体跨境交易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


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可为境内个人办理跨境购物、留学、旅游等项下外汇业务,进一步满足境内个人合法用汇需求。


三是支付机构应建立有效风控制度和系统,健全主体管理,加强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对合作支付机构的相关外汇业务加强审核监督。


四是银行在满足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结算渠道。


三、《通知》对个人“海淘”是否有影响?


答:《通知》将进一步便利个人“海淘”。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或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通过支付机构可以便利地实现购汇并对外支付。《通知》还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拓宽个人“海淘”支付结算渠道。



附件: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是指支付机构通过合作银行为市场交易主体跨境交易提供的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包括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本办法所称市场交易主体,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


第三条 支付机构依据本办法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下简称名录登记)后方可开展外汇业务。支付机构应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及“尽职审查”原则,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 支付机构应尽职核验市场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市场交易主体办理的外汇业务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支付机构应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与外汇业务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第五条 银行应审慎选择合作支付机构,客观评估拟合作支付机构的外汇业务能力等,并对合作支付机构办理的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合理审核。未进行合理审核导致违规的,合作银行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合作银行可根据支付机构风险控制能力等情况在经登记的单笔交易限额内确定实际的单笔交易限额。合作银行要求支付机构提供必要相关信息的,支付机构应积极合。


第六条 市场交易主体、支付机构及合作银行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虚构交易、分拆等方式逃避监管。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支付机构、合作银行及市场交易主体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 支付机构及合作银行应依法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义务,依法维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对市场交易主体身份和交易信息等依法严格保密。


第二章 登记管理


第九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负责支付机构名录登记管理。


第十条 支付机构申请办理名录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关支付业务合法资质;


(二)具有开展外汇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技术条件;


(三)申请外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具有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五)至少 5 名熟悉外汇业务的人员(其中 1 名为外汇业务负责人);


(六)与符合第十一条要求的银行合作。


第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与具备下列条件的银行签约,并通过合作银行办理相关外汇业务:


(一)具有经营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具有审核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的能力;


(三)至少 5 名熟悉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的人员;


(四)已接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并开通相关联机接口。


支付机构应根据外汇业务规模等因素,原则上选择不超过 2家银行开展合作。


第十二条 支付机构申请办理名录登记,应按照本办法向注册地分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如治理结构、机构设置等)、合作银行情况、申请外汇业务范围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意向协议、业务流程、信息采集及真实性审核方案、抽查机制、风控制度模型及系统情况等;


(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支付业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三)与银行的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责任与义务,汇率报价规则,服务费收取方式,利息计算方式与归属,纠纷处理流程,合作银行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合规审核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相关技术条件的评估认可情况等);


(四)外汇业务人员履历及其外汇业务能力核实情况;


(五)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承诺申请材料真实可信、按时履行报告义务、积极配合外汇局监督管理等。如有其他有助于说明合规、风控能力的材料,也可提供。


第十三条 注册地分局应在支付机构提交合格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为获准登记的支付机构出具正式书面文件,为其办理名录登记,并按规定公开许可结果,同时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


第十四条 支付机构名录登记的有效期为 5 年。期满后,支付机构拟继续开展外汇业务的,应在距到期日至少 3 个月前向注册地分局提出延续登记的申请。继续开展外汇业务应符合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条件,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提交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终止支付机构支付业务,支付机构名录登记相应失效。


第十五条 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事前向注册地分局提出登记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一)业务范围或业务子项;

(二)合作银行;

(三)业务流程;

(四)风控方案;

(五)单笔交易金额限额(特定交易限额变更理由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六)交易信息采集及验证方案;

(七)公司外汇业务负责人。


注册地分局同意变更的,为支付机构办理登记变更,其有效期与原登记有效期一致。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名称、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等公司基本信息,应于变更后 30 日内向注册地分局报备。注册地分局需评估公司变更情况对持续经营外汇业务能力的影响。


第十六条 支付机构主动终止外汇业务,应在公司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分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及终止外汇业务方案。业务处置完毕后,外汇局注销其登记。


第十七条 支付机构办理名录登记,因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未获批准的,自收到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 1 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三章 市场交易主体管理


第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尽职审核市场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定期核验更新,相关材料(含电子影像等)留存 5 年备查。审核的市场主体信息原则上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国别、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可校验身份的信息。


第十九条 支付机构应区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市场交易主体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市场交易主体管理制度。市场交易主体为境外主体的,支付机构应对其身份进行分类标识,相关外汇业务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支付机构应建立市场交易主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拒绝服务的市场交易主体列入负面清单,并每月将负面清单及拒绝服务原因报合作银行,相关材料留存 5 年备查。


合作银行应建立支付机构服务的市场交易主体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留存备查。


  第四章 交易审核


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制定交易信息采集制度,按照真实、可跟踪稽核、不可篡改原则采集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来源客观、可信、合法。交易信息原则上应包括商品或服务名称及种类、数量、交易币种、金额、交易双方及国别、订单时间等必要信息。支付机构应建立交易信息验证及抽查机制,通过适当方式对采集的交易信息进行持续随机验证,可通过物流等信息进行辅助验证,相关资料留存 5 年备查。


第二十二条 支付机构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外汇服务时,应确保资金收付与交易在主体、项目、金额等方面一致,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违规风险较高的交易,支付机构应要求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相关单证材料。不能确认交易真实合规的,应拒绝办理。相关材料留存 5 年备查。


第二十四条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的单笔交易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等值 5 万美元。对于有真实、合法超限额需求的,支付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向注册地分局提出登记变更申请。


第二十五条 支付机构应通过合作银行为市场交易主体办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并按照本办法要求实现交易信息的逐笔还原,除退款外不得办理轧差结算。支付机构应在收到资金之日(T)后的第 1 个工作日(T+1)内完成结售汇业务办理。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可用人民币或自有外汇进行支付。消费者向支付机构划转外汇时,应向外汇划出银行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额、支付机构名称等信息的交易真实性材料。外汇划出银行核对支付机构账户名称和金额后办理,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支付机构外汇支付划转”。


第二十七条 支付机构应事前与市场交易主体就汇率标价、手续费、清算时间、汇兑损益等达成协议。支付机构应向市场交易主体明示合作银行提供的汇率标价,不得擅自调整汇率标价,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第二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建立健全外汇业务风控制度和技术系统,设立外汇业务合规管理岗,并对制度和技术系统进行持续评估完善。


第二十九条 合作银行应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合理审核,建立业务抽查机制,随机抽查部分业务,并留存相关材料 5 年备查。合作银行可要求支付机构及交易相关方就可疑交易提供真实合法的单证材料。不能确认交易真实、合法,合作银行应拒绝办理。支付机构不配合合作银行审核或抽查,合作银行应拒绝为其办理外汇业务。


  第五章 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 支付机构应按照外汇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在每家合作银行开立一个外汇备付金账户(一家合作银行的多个币种外汇备付金账户视作一个外汇备付金账户),账户名称结尾标注“PIA”(Payment Institute Account)。外汇备付金账户用于收付市场交易主体暂收待付的外汇资金。


第三十一条 支付机构为市场交易主体办理的外汇业务均应通过外汇备付金账户进行。同名外汇备付金账户之间可划转外汇资金。


第三十二条 支付机构应将外汇备付金账户资金与自有外汇资金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外汇备付金账户不得提取或存入现钞。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账户的开立、使用应遵循现行外汇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 支付机构和合作银行应建立外汇备付金信息核对机制,逐日核对外汇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划转等信息,并保存核对记录。


第三十四条 支付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作银行应及时按照规定将数据报送外汇局。


第三十五条 支付机构不得在境外开立外汇备付金账户,或将市场交易主体资金存放境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信息采集与报送


第三十六条 支付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报送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七条 支付机构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15〕27 号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 年版)》(汇发〔2016〕4 号印发)等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规定,在跨境交易环节(即实际涉外收付款项时)对两类数据进行间接申报:一类是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时支付机构的实际涉外收付款数据;另一类是逐笔还原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前境内实际收付款机构或个人的原始收付款数据。


第三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按现行结售汇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提供通过合作银行办理的逐笔购汇或结汇信息,合作银行应按照现行规定报送结售汇统计报表。个人项下结售汇业务,合作银行应根据支付机构的数据,在办理结售汇之日(T)后的第 1个工作日(T+1)内对于单笔金额等值 500 美元(含)以下的区分币种和交易性质汇总后以支付机构名义逐笔录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对于单笔金额等值 500 美元以上的逐笔录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支付机构外汇业务项下的个人结售汇不计入个人年度结售汇便利化额度。


第三十九条 支付机构应妥善保存办理外汇业务产生的各类信息。客户登记有效期内应持续保存,客户销户后,相关材料和数据至少保存 5 年。


第四十条 支付机构应通过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报表系统于每月 10 日前向注册地分局报送客户外汇收支业务金额、笔数、外汇备付金余额等数据,并对每月累计外汇收支总额超过等值 20 万美元的及单笔交易金额超过等值 5 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报送大额收支交易报告,如发现异常或高风险交易,应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及时向合作银行及注册地分局报告。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依法接受注册地与经营地分局的监管。注册地与经营地分局之间应加强监管协调。


第四十二条 外汇局依法要求支付机构和合作银行报送有关业务资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支付机构和合作银行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三条 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汇局对其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调整大额收支交易报告要求等措施:


(一)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落实存在问题;


(二)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不足;


(三)外汇备付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四)不配合合作银行审核、核查;


(五)频繁变更外汇业务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可能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外汇市场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汇局责令整改:


(一)审核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真实合规性能力不足;


(二)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三)发现异常情况未督促支付机构改正;


(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出现重大违规或纵容支付机构开展违规交易;


(五)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外汇市场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支付机构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名录登记,外汇局依法撤销其登记,该支付机构自被撤销名录登记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登记申请。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支付机构、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汇局依法责令整改、暂停相关业务进行整顿,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一)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审核外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


(二)银行未按规定审核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


(三)银行未按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四)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


(五)违反相关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六)不配合外汇局监督管理、检查核查;


(七)其他违规行为。


支付机构存在未经名录登记或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等违规行为,外汇局将依法实施调整、注销名录登记等措施。


第四十七条 外汇局依法将违规情况向社会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外汇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市场交易主体委托的外汇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暂收待付外汇资金。


第四十九条 支付机构自身外汇业务按照一般企业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外汇局可根据形势变化及业务发展等情况对本办法中的相关金额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国家外汇局网站


解锁更多精彩

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微信号:chcecpa

新浪微博:@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免责声明
本文链接:
本文经作者许可发布在AMZ123跨境头条,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
最新热门报告作者标签
Ozon计划26年新增15个物流中心,投资超300亿卢布
俄罗斯电商平台Ozon表示,2026年计划在俄罗斯新增15个物流综合设施,其中包括大型全流程履约中心以及用于存储和处理大件商品的物流设施。
26年巴西情人节消费达220亿雷亚尔,服饰美妆成热门品类
2026年巴西情人节(Dia dos Namorados)消费超过220亿雷亚尔,服装、化妆品、香水和鞋类成为最受关注的消费品类。
每15秒售出一件,TikTok Shop英国宠物品类快速增长
TikTok Shop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平台宠物护理品类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60%,宠物用品正在成为平台增长较快的消费类别之一。在英国市场,TikTok Shop平均每15秒售出一件宠物产品,宠物食品相关内容也持续增加,其中猫粮相关帖子数量超过82.5万条,狗粮相关帖子数量超过57.2万条。
26年1-4月美国玩具市场销售额增长13%,女性成为主力
2026年1月至4月期间,美国玩具行业超过一半的增长来自女性消费者。同时,18岁及以上成年消费者贡献了整个玩具行业35%的增长,成人消费正在成为推动市场扩张的重要因素。
AMZ123会员专享丨7月第2周资讯汇总
亚马逊亚马逊宣布与MyFlexBox达成战略合作,其德国所有智能快递柜将接入亚马逊配送体系,并成为欧洲首个向亚马逊开放的大规模中立柜机网络。用户在结账时可选24/7自提点,提升取件灵活性。合作旨在共建共享末端基础设施,覆盖零售点、加油站等场景,减少重复配送、提高效率。7月6日曝光的官方文件显示,亚马逊在华盛顿州新一轮裁撤57个岗位,涉及多条业务线,其中包含总监、高级经理等中高层管理岗。7月7日,亚马逊宣布,亚马逊全球智能枢纽仓正式落地华东地区,上海、宁波双仓正式启用。这是继GWD深圳首仓全面运营后,亚马逊在完善跨境物流网络上的又一关键布局。
TikTok美区推行三级架构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最高$10000
重磅!TikTok美区新增保证金,卖家速查后台
紧急调整!美国CPSC法规给卖家暂时“松绑”了
在跨境电商迈入升级赛道的当下,合规化浪潮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整个行业。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同多米诺骨牌般接连落地,逐渐渗透到跨境电商产品质检、税务申报、物流清关等流程。其中在近期讨论热度最高的,莫过于美国最新生效的CPSC法规。进入7月以来,CPSC电子申报(eFiling)新规在业内被高频提及。据业内消息,按原定计划,自7月8日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将联合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全面施行电子申报(eFiling)新规,所有受CPSC监管的进口消费品需在清关前完成GCC/CPC合格证书电子申报,未按要求申报可能导致清关延误或货件被拒、退运。
TikTok Shop美区保证金大改!金额不再统一,速查后台应缴额!
告别“多类目叠加”,卖家该如何应对?
26年亚马逊头部卖家格局生变,中国卖家占比升至55.9%
截至2026年7月,中国卖家在亚马逊美国站前10000名卖家占比已提升至55.9%,美国卖家则降至40.5%。仅过去12个月,中国卖家的份额就提升了3.8%。
紧急调整!美国CPSC法规给卖家暂时“松绑”了
在跨境电商迈入升级赛道的当下,合规化浪潮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整个行业。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同多米诺骨牌般接连落地,逐渐渗透到跨境电商产品质检、税务申报、物流清关等流程。其中在近期讨论热度最高的,莫过于美国最新生效的CPSC法规。进入7月以来,CPSC电子申报(eFiling)新规在业内被高频提及。据业内消息,按原定计划,自7月8日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将联合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全面施行电子申报(eFiling)新规,所有受CPSC监管的进口消费品需在清关前完成GCC/CPC合格证书电子申报,未按要求申报可能导致清关延误或货件被拒、退运。
AMZ123会员专享丨7月第2周资讯汇总
亚马逊亚马逊宣布与MyFlexBox达成战略合作,其德国所有智能快递柜将接入亚马逊配送体系,并成为欧洲首个向亚马逊开放的大规模中立柜机网络。用户在结账时可选24/7自提点,提升取件灵活性。合作旨在共建共享末端基础设施,覆盖零售点、加油站等场景,减少重复配送、提高效率。7月6日曝光的官方文件显示,亚马逊在华盛顿州新一轮裁撤57个岗位,涉及多条业务线,其中包含总监、高级经理等中高层管理岗。7月7日,亚马逊宣布,亚马逊全球智能枢纽仓正式落地华东地区,上海、宁波双仓正式启用。这是继GWD深圳首仓全面运营后,亚马逊在完善跨境物流网络上的又一关键布局。
每15秒售出一件,TikTok Shop英国宠物品类快速增长
TikTok Shop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平台宠物护理品类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60%,宠物用品正在成为平台增长较快的消费类别之一。在英国市场,TikTok Shop平均每15秒售出一件宠物产品,宠物食品相关内容也持续增加,其中猫粮相关帖子数量超过82.5万条,狗粮相关帖子数量超过57.2万条。
26年1-4月美国玩具市场销售额增长13%,女性成为主力
2026年1月至4月期间,美国玩具行业超过一半的增长来自女性消费者。同时,18岁及以上成年消费者贡献了整个玩具行业35%的增长,成人消费正在成为推动市场扩张的重要因素。
Ozon计划26年新增15个物流中心,投资超300亿卢布
俄罗斯电商平台Ozon表示,2026年计划在俄罗斯新增15个物流综合设施,其中包括大型全流程履约中心以及用于存储和处理大件商品的物流设施。
TikTok美区推行三级架构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最高$10000
重磅!TikTok美区新增保证金,卖家速查后台
26年巴西情人节消费达220亿雷亚尔,服饰美妆成热门品类
2026年巴西情人节(Dia dos Namorados)消费超过220亿雷亚尔,服装、化妆品、香水和鞋类成为最受关注的消费品类。
《全球宠物行业趋势与中国增长机遇报告》PDF下载
宠物行业全年的销售额为660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1%。
《TikTok Shop 2024-2025 西班牙站点报告》PDF下载
在全球社交电商高速发展的时代浪潮中,TikTok已然崛起为品牌与消费者深度互动的重要阵地。TikTok不仅重塑了用户的消费习惯,更开创了"发现式购物"的新模式,为品牌营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2026年全球电商行业趋势洞察报告》PDF下载
报告深度解读 2026 年全球电商行业发展趋势,全面剖析移动端与网页端市场格局、各区域网站流量增长动态,以及综合电商、服饰电商、美妆电商等核心赛道的细分趋势与头部玩家表现。报告同步收录标杆案例,拆解Nykaa、0live Young、UNIQLO 等区域头部电商的业务亮点、广告策略与用户画像,为品牌制定精准市场策略提供决策参考。
《2026年电子元器件行业趋势与策略解读》PDF下载
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预测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半导体营收将同比增长22.5%至7720亿美元,2026年将再度增长26.3%至9750亿美元,逼近1万亿美元大关;
《2025-Q1亚马逊沃尔玛全球电商CPC数据报告》PDF下载
我们整合了Pacvue和Helium 10的专有数据库,全方位展示行业内范围最广的电商数据。这份报告包括数万家大中小型规模,不同品类广告主的数据,以及几个主要品类的详细分析。
《男装休闲服装品类2026秋冬趋势报告》PDF现在
服装买家高度关注市场趋势,具有高频复购的特点,对趋势品的诉求相对更高,对于新品至少提前2-3个月进行采购且主要通过社媒获取服装趋势;
《美客多趋势报告-智利站》PDF下载
在当今的消费环境中,每一次购物都成为消费者身份的体现,反映出消费者的兴趣、欲望和价值观。这些选择受到时代和文化的影响,不仅展现了消费者的偏好,也塑造了消费者与市场的关系。
《拉美八国经贸与投资概览》PDF下载
中国与古巴1960年建立外交关系,正式开启了中国与拉美地区合作的新纪元。截至目前,中国已与26个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并同其中22个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关系不断深化。
亚马逊公告
AMZ123旗下亚马逊公告发布平台,实时更新亚马逊最新公告,致力打造最及时和有态度的亚马逊公告栏目!
亚马逊资讯
AMZ123旗下亚马逊资讯发布平台,专注亚马逊全球热点事件,为广大卖家提供亚马逊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是结合亚马逊跨境电商卖家交流群内大家在交流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汇总解答,将会持续更新大家当前最常遇见的问题。欢迎大家加入跨境电商干货集结卖家交流群一起探讨。
北美电商资讯
AMZ123旗下北美跨境电商新闻栏目,专注北美跨境电商热点资讯,为广大卖家提供北美跨境电商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AMZ123会员
「AMZ123会员」为出海者推出的一站式私享服务
亿邦动力网
消除一切电商知识鸿沟,每日发布独家重磅新闻。
跨境学院
跨境电商大小事,尽在跨境学院。
亚马逊全球开店
亚马逊全球开店官方公众号,致力于为中国跨境卖家提供最新,最全亚马逊全球开店资讯,运营干货分享及开店支持。
首页
跨境头条
文章详情
咨询
官方微信群
官方客服

扫码添加,立即咨询

加群
官方微信群
官方微信群

扫码添加,拉你进群

更多
订阅号服务号跨境资讯
二维码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最有料的跨境电商资讯

二维码

90% 亚马逊卖家都在关注的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精选今日跨境电商头条资讯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