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库尔德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新规
沙特阿拉伯知识产权局(SAIP)近日正式通过“TAHAQAQ”平台推出商标海关备案电子系统,新系统构建了结构化机制,旨在便利海关监测、拦截流入沙特境内的涉嫌假冒商品。
新备案程序操作要点根据新规,商标权人可通过授权代理人经由TAHAQAQ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备案完成后,若SAIP发现涉嫌假冒的货运批次,可能通知商标权人指定代理人。首次通知通常包含货物来源地、涉嫌产品照片等初步信息,但进口商身份及货物数量等细节在初期阶段不予披露。
查扣启动须经权利人确认在采取执法行动前,商标权人须签署并提交确认函,以书面确认被查验货物确为假冒产品。SAIP收到确认函后,将通报海关当局启动查扣程序。案件将移交公诉机关进一步处理,有关假冒商品的最终销毁决定仍属主管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范围。建议产品销往沙特市场的商标权人积极通过新系统办理备案,以利海关监测并强化对假冒进口产品的执法应对。
伊拉克库尔德斯坦地区商标局近日正式调整行政执行政策,恢复商标新注册及续展的15年有效期和保护期。
此项调整依据库尔德斯坦议会最新指令,要求商标局停止执行2004年联盟临时权力机构第80号令所规定的10年期限——该法令从未获库尔德斯坦议会正式批准。
通过放弃联盟临时权力机构法令,商标局已回归经修订的1957年第21号《商标法》所确立的旧有法律框架。由于地区议会目前处于暂停状态,无法通过新法律,此项15年保护期框架作为具有约束力的现行行政指令将持续有效,直至立法机构恢复运作并作出最终法定决定。
今后,所有新签发的注册及续展证书将明确注明恢复后的15年保护期。此前依据旧规签发的证书在10年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在续展时可完全适用新的15年保护期。
2026年5月7日,乌兹别克斯坦通过了多项知识产权法律修正案,新规将于2026年8月8日正式生效。
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包括:
1、不再将单纯签署商标许可协议认定为商标的“实际商业使用”。商标面临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权利人必须证明该商标在当地市场存在实际的商业运营或商品销售;
2、新增两项提前撤销事由,若商标权属法人主体完成注销,或自然人权利人离世后不存在法定、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第三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出具判决注销对应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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