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期发布多项通知。首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13版2026年版,将于 2026年1月1日 正式实施。再者,根据WIPO 第147号尼斯协定通知,卡塔尔国政府已于2025年11月10日 提交了加入《有关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的文书。该协定将于2026年2月10日对卡塔尔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在商标国际注册中指定卡塔尔时,也需遵循尼斯分类体系。新版分类和旧版分类主要有哪些不一样?尼斯分类每三年发布新版本,并每年对各版本进行更新。以适应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变化,确保分类体系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马尔代夫政府已作出重大举措:在经济发展部下设立马尔代夫知识产权局(Maldiv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 MIPO),以整合该国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 IP)权利的行政、注册与执法职能。此项举措已通过《马尔代夫知识产权局法》(2025 年第 1 号法案)予以规范化,该法案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获批,并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但需待该局发布详细流程、表格及官方注册费表后,方可实际运作。目前,商标注册公告(Register)、警示性通知(Cautionary Notices)仍是向公众宣示商标权的唯一方式。

Part.1日本商标检索的核心数据库与工具1、J-PlatPat(JPO官方商标检索系统)①简介:J-PlatPat是日本特许厅(JPO)提供的官方商标检索系统,是日本商标检索的核心工具。②功能:检索已注册商标和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支持关键词检索、分类号检索、申请人检索等。提供商标图像、申请信息、注册信息等详细数据。③特点:数据全面,覆盖所有在日本注册的商标。免费使用,但需要注册账号。④访问方式:通过JPO官网(https://www.jpo.go.jp/)进入J-PlatPat。2、JPO商标检索系统(J-TM)①简介:J-TM是JPO提供的另一个商标检索系统,功能与J-PlatPat类似。

Part.1主张优先权的时限1、核心时限:自原属国(如中国)的首次商标申请日起 6个月内。法律依据: 《巴黎公约》第4条C(1)款明确规定,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工业设计为6个月,发明专利为12个月)。2、计算方式:①起始日:原属国的申请日(以商标局受理回执上的日期为准)。②截止日:6个月后的对应日(如原申请日为2025年1月1日,则截止日为2025年7月1日)。③如果截止日是日本节假日或JPO休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3、关键点:①时限必须严格遵守,无官方宽限期。超期主张优先权将被JPO自动拒绝。

Part.1三种途径核心对比Part2分途径详细说明(1) 巴黎公约途径①适用场景:✅ 抢占优先权:在原属国提交申请后6个月内,通过主张优先权进入日本(防止他人在日抢注)。✅ 技术密集型行业:如专利关联商标(例:半导体技术品牌需同步保护)。✅ 单一国家布局:仅需覆盖日本市场时成本低于马德里体系。②时效流程:③风险提示:超6个月优先权期则权利失效;需提交经认证的原申请文件日文译本。(2) 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①适用场景:✅ 多国批量注册:同时指定≥5个国家时成本优势显著(如中日韩+欧美)。✅ 后期扩展灵活:可通过后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增加国家。

Part.1申请时的名称与地址填写要求1、严格一致性原则强制要求: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必须完全一致于提交的主体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不一致的后果:形式审查阶段会被JPO发出「補正通知」(补正通知书),要求30日内修正。逾期未修正将导致申请被驳回(《商标法》第5条之2)。2、语言与格式规范①日本国内申请人:名称需按营业执照英文名称逐字完整填写(缩写需公证说明)。地址需包含国家名称(例:Room 101, No. 5 Guanghua Road, Beijing, China)。②外国申请人:名称/地址需用日文汉字或片假名填写(不可用罗马音缩写)。

在美国,共有专利的申报与转让 / 许可遵循 “默认可单独实施、转让需书面、排他许可需全体同意” 的规则;申报时应在 ADS 列明所有共有人,并确保发明人签署誓言 / 声明,必要时提交转让证明。Part.1共有专利的申报要点1、主体与文件共有人应在申请数据表(ADS)中完整列明所有申请人姓名、地址、国籍及实体资格(大 / 小 / 微实体)。全体发明人需签署誓言 / 声明(Oath/Declaration),确认是原始共同发明人。若申请人非发明人,需提交由发明人签署的转让证明(Assignment)。

Part.1USPTO针对材料缺失的通知方式与补正要求USPTO会根据申请类型(临时申请/非临时申请)及缺失材料的“核心程度”,通过不同类型的官方通知要求补正,通知渠道以电子送达为主(绑定申请时预留的邮箱),纸质申请会邮寄通知,具体分类及要求如下:1、针对“形式性缺失”的通知:受理通知书(Notice of Acceptance)附补正要求若缺失的是非核心形式材料(如申请人地址信息不全、附图标注不规范、费用缴纳金额不足但已缴基础部分),USPTO会先赋予申请临时受理状态,在《受理通知书》中附加“补正说明”,明确指出缺失内容及补正期限:①通知特点:随受理通知同步发送,不单独出具补正通知书,补正要求清晰列在通知书附件

答复 OA 时修改权利要求确易导致保护范围缩小,但可通过 “精准限缩、分层布局、程序选择与证据支撑” 在合规前提下将缩水影响降至最低,核心是在满足审查要求的同时保留核心技术边界。以下为可落地的操作方法与合规要点:Part.1核心合规边界与审查逻辑修改不得超原申请公开范围(35 U.S.C. § 132/37 CFR § 1.121),只能基于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的明确记载或直接且毫无疑义的推导内容。遵循 Alice/Mayo 两步测试:若权利要求被认定为抽象概念,需加入 “显著更多” 的技术特征(如具体硬件协同、算法改进、数据处理流程优化),使其整合到实际技术应用中。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依据 Alice/Mayo 判例确立的流程审查计算机程序类专利申请是否符合 101 条款,核心是避免申请沦为对抽象概念的保护。要通过审查,需围绕 “技术落地” 和 “发明性概念” 展开,通过明确技术场景、细化技术细节等方式证明方案并非抽象概念,具体方法如下:Part.1贴合法定客体,避免纯概念性表述根据 101 条款,可专利主题仅包括工艺、机器、制造物或物质组合。计算机程序类申请不能仅描述算法、逻辑等抽象内容,需将其与具体法定客体绑定。比如不能只主张 “一种数据排序的算法”,而应表述为 “一种基于改进冒泡算法的计算机数据排序方法” 或 “一种搭载该排序算法的智能数据处理终端”。
四国知识产权政策、官费调整新通知01尼泊尔:商标档案重建通知请注意,鉴于2025年9月9日全国动荡事件导致大量纸质文件损毁,尼泊尔工业部已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公告,对所有待处理和已公布的商标申请进行处理。该公告重点强调以下两点:1、所有申请待审或申请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 (90) 日内重新提交商标申请及所有证明文件,最终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 日。任何已超过七 (7) 年未提交且未在上述九十日期限内重新提交的申请,将被自动取消。
PCT 途径进入美国国家阶段有两种常见方式,两种方式均允许修改原申请文件技术内容,但在修改的范围限制上差异显著,具体如下:Part.1依据美国专利法 35 U.S.C. §371 进入(常规 371 途径)这种是传统的 PCT 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方式,允许修改但有严格的范围限制。申请人可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条、41 条的规定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比如适配美国专利对权利要求数量、独立权利要求及多重从属权利要求的特殊限制,递交初步修正文件调整权利要求。但所有修改都不得超出原 PCT 国际申请公布文本的公开范围,若修改时加入新的技术主题等新内容,审查员会发出驳回意见。
Part.1常见商标诈骗套路1、虚假官方通知诈骗①冒充商标局、工商局等机构发送文件,谎称商标被异议、撤销或需要补缴费用,诱导支付高额“处理费”。②伪造公章和公文格式,要求汇款至私人账户。2、商标监测骗局谎称监测到他人抢注或侵权商标,胁迫企业购买高价“商标监测服务”或“优先注册权”。3、续展提前收费诈骗在商标到期前1-2年发送虚假《续展通知书》,要求提前支付远高于官方的费用,甚至伪造续展截止日期制造紧迫感。4、证书伪造诈骗伪造《商标注册证》寄给企业,收取“证书制作费”或“认证费”;或假称需要升级电子证书额外收费。
Part.1附图的格式与清晰度要求1、基础载体与尺寸①纸张规范:需使用 A4(21cm×29.7cm)或 Letter(21.6cm×27.9cm)尺寸的纸张,纸张需柔韧、洁白、无光泽且耐用,仅能单面绘制。页面四周需留足空白,顶部和左侧边距至少 2.5cm,右侧至少 1.5cm,底部至少 1cm,可用绘图区域为 17cm×26cm。②标识标注:每张附图首页的上边距需标注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号或案卷号;申请日之后提交的附图,需注明是 “替换页” 或 “新页”,若提交带修改标注的附图,需标注为 “注释页”。
依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规定,美国发明专利授权后需缴纳3 次维护费,以此维持自申请日起 20 年的专利有效性。Part.1重要时间节点第一次维护费:可在专利授权后 3 年至 3 年 6 个月内缴纳,这是无滞纳金的缴费时段;若逾期,可在授权后 3 年 6 个月至 4 年的宽限期内补缴,但需额外支付滞纳金。第二次维护费:无滞纳金缴费时段为授权后 7 年至 7 年 6 个月;宽限期为授权后 7 年 6 个月至 8 年,逾期补缴需缴纳滞纳金。第三次维护费:无滞纳金缴费需在授权后 11 年至 11 年 6 个月内完成;宽限期是授权后 11 年 6 个月至 12 年,此阶段补缴同样要支付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