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塞尔维亚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的消息,专利年费已于7月1日正式进行上调。以下是调整前后的费用对比一、发明专利年费二、小专利年费三、外观设计专利年费
Part.1核心结论(国知局官方规则)内地企业、个体户、内地自然人,二选一,没有强制必须找代理途径 1:自行直接向国知局提交马德里申请(线上网申 / 线下纸件邮寄 / 窗口递交均可),不用委托备案代理机构;途径 2:委托在国知局完成备案的正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限制人群:香港、澳门主体不能走大陆原属局马德里,不存在自行提交一说;台湾主体有大陆基础商标,可自行提交。关键区分:“自行办理”≠“代理机构”自己办:只办本人 / 本企业名下的马德里,不需要任何代理备案资质;对外接单代办:必须是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含商标代理、并在国知局完成备案的机构,个人不能对外代理他人商标业务。
Part.1国内商标提交 6 个月内走马德里,主张优先权完整规则1. 法定前提(缺一不可)①期限硬性 6 个月以国内商标首次申请日起算,马德里国际申请必须在 6 个月内提交国知局;超期直接丧失优先权,无延期补救渠道。你说的 “国内提交 6 个月内办马德里” 刚好卡在优先权窗口期内。②商标完全一致马德里商标图样、黑白 / 彩色、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人名义地址,必须和国内首次申请完全相同;改图样、删减 / 增加商品都会导致优先权失效。③主体一致国内基础申请人 = 马德里申请人(企业 / 个体户 / 自然人不能换人、转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6年7月1日起,将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试点项目转为常态化实施,以继续支持澳门特区居民更加便捷、高效地在内地保护知识产权。该试点项目自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澳门特区申请人提交的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和深圳代办处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三年来,已有近100件澳门特区申请人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通过该项目进入优先审查通道,显著缩短了相关申请的审查周期,为特区创新主体加快在内地专利布局和运用提供了有效助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6月29日发布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我局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登录使用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于新用户注册,将根据时间段和证件类型采用不同的注册方式。每日8时至18时,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新用户保持原有注册方式不变,在平台注册页面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其他时间段或其他证件类型的新用户在注册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下载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核验身份信息。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代理人员备案及变更程序,采用相同方式。每日8时至18时,使用居民身份证办理时,操作流程维持现有规则不变;其他时间段或持其他类型证件办理时,需下载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核验身份信息后,再继续操作。
问题1:由于申请文件过大超过系统限制,无法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该如何享受XML格式申请文件的审查优惠政策?解答:用户首先尽量减小文件大小:(1)附图使用JPG格式;(2)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外,图片尺寸不要太大,清晰可辨即可;(3)图片不要使用过高分辨率,300DPI即可。如经过上述处理后,申请文件仍然过大,无法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提交,用户按如下步骤办理:1.使用纸件形式提交专利申请。其中,由于核苷酸和氨基酸序列表过大超过系统限制而无法提交的,在递交纸件专利申请时,序列表不需打印纸质文件,仅需要同时递交存储符合标准的电子序列表的光盘。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6月29日修订针对启动审理决定提起局长复审的办理流程。将启动审理决定的复审申请期限由 14 日延长至 30 日。全文翻译如下:美国专利商标局于今日修订针对启动审理决定提起局长复审的办理流程。依据《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 37 编第 42.71 条第 (d) 款,针对启动审理决定提交局长复审申请的法定时限为 14 日,该规定载于《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 37 编第 42.75 条第 (c) 款第 (1) 项。专利局长已豁免适用前述法规条款,将申请期限延长至 30 日。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7月1日发布“专利预警”通知: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周一)起,住所地不在美国本土及其属地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办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相关业务时,必须委托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册注册专利执业代理人作为代理。全文翻译如下: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周一)起,住所地不在美国本土及其属地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办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相关业务时,必须委托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册注册专利执业代理人作为代理。此项代理新规是美国专利商标局持续推进多项优化工作的配套制度,旨在提升审查效率、积压案件消化、专利申请质量,同时遏制专利业务中的虚假申报、不实陈述行为。
Part.1马德里黑白 / 彩色商标费用差额1. 基础费差价(唯一差别项,各国指定费、类别附加费完全一样)黑白商标基础费:653 瑞士法郎彩色商标基础费:903 瑞士法郎固定差额:250 瑞士法郎(按常规汇率折算约 1900–2100 元人民币)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补充说明1、差价只体现在WIPO 国际局基础费;每国指定费、超过 3 类后的类别附加费、国内官费、代理费,黑白 / 彩色无任何区别;2、后期指定追加国家时,同样适用黑白 / 彩色 250 瑞郎差价;3、这笔差价是一次性支出,商标十年续展时,基础费依旧存在 250 瑞郎差额,续展也要多交
Part.1中国申请人马德里国际注册全套申请材料(纸件 / 线上通用)基础必备 8 项材料(官方标准清单)1、中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书(国知局制式)填写申请人、基础商标号、指定国家、商品服务、优先权信息,主体名称地址必须和国内基础商标完全一致。2、WIPO 外文申请表 MM2(主流议定书专用)英文 / 法文填写,用于提交 WIPO 国际局;仅指定纯马德里协定国才用 MM1,极少使用。3、主体资格证明企业 / 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个人卖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有海外英文商号的,配套英文名称使用证明。
《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 年)实施细则》修订条款已于7月1日正式生效,条款中新增了可在国际注册簿中登记、变更工业品外观设计创作人相关信息的业务功能。正文内容翻译如下:本次细则修订新增两项操作权限:1、若国际注册中未载明创作人信息,可针对单件或全部涉案工业品外观设计,在国际注册簿补登创作人姓名及地址;2、对已登记在册的创作人姓名、地址信息,可在国际注册簿办理变更更新。世界知识产权局专为该业务增设制式表格 DM/10,该表格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于 WIPO 官网开放下载。办理此项业务必须使用 DM/10 表格,申请人可通过电子海牙系统(eHague)内置的海牙文件上传通道提交材料。
2026年7月1日,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实践迎来了一轮新变化!欧盟委员会已正式发布《欧盟外观设计实施条例》(EUDIR,第 2026/138 号)与《欧盟外观设计授权条例》(EUDDR,第 2026/137 号)两项配套法规,该条例于2026年3月19日公布,并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这标志着欧盟外观设计制度改革从实体层面向程序层面全面落地,沿用多年的申请规则彻底改写:从静态图纸走向数字动态的一次制度升级,直接影响所有欧盟市场布局主体的申请策略与维权路径。
根据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于5月1日发布的《专利超项权利要求催告流程更新》通知: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本局在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将向申请人发放为期 3 个月的超项权利要求整改催告通知。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现调整超项权利要求催告通知机制:原通知基于预估审查启动时间,设置 6 个月预估催告期;新规改为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起算固定 3 个月催告期,为申请人划定明确期限,便于其在实质审查启动前提交修改文件。调整内容针对标准专利申请,本局更新催告通知流程:不再发放 6 个月预估催告通知,改为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起算固定 3 个月催告期。将预估期限调整为固定期限,旨在方便申请人于实质审查启动前完成权利要求修改提交。
前言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商誉的载体和诚信的象征,更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工具。新修订的商标法共9章87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明确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新商标法重点解读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施行,对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修订的商标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的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网在5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34条,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保护中国境内对外投资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及其对外投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明确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指南、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应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