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月前,美国版权局曾在其官网上发布通知称其将暂停版权审查及证书发放工作,但仍可提交申请。经过了一个月的调整和恢复,终于,在当地时间的11月14日,官网上更新了新内容。联邦政府重新开放后,美国版权局已全面运作。该办公室已恢复所有服务,继续管理美国版权法,包括登记版权申诉、记录版权所有权信息、向公众提供信息,并协助国会及政府其他部门。通知全文翻译如下美国版权局(U.S. Copyright Office)于联邦政府重新开放后全面恢复运作,已重启所有服务,并将继续执行美国版权法相关管理职责,包括版权主张登记、版权所有权信息备案、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以及为国会及政府其他部门提供协助。在拨款中断期间,该局大部分职能暂停。

美国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OA)的答复期限因通知书类型不同有差异,且存在延期空间,逾期未答复的核心后果是专利申请被视为放弃。Part.1不同类型 OA 的答复时限①限制要求通知书:这类通知书用于要求申请人将申请限定在某一项发明,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 2 个月,若需延期,最多可延长 4 个月,但要缴纳对应的延期费用。②非最终审查意见(Non - final Office Action):这通常是实审阶段的首封审查意见,会指出申请中存在的问题,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 3 个月。若无法按时答复,最多可延长 3 个月,同时需支付相应延期费,最终答复时间不得超过发文日起 6 个月的法定最长期限。

美国专利法第 112 条核心聚焦说明书的书面描述、可实施性及权利要求明确性等要求。要避免相关驳回问题,说明书需撰写到让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过度试验就能复现发明,且能全面支撑权利要求的每一项特征,具体详细程度和撰写要点可结合条款细分要求如下:Part.1满足 112 (a) 款:书面描述充分、具备可实施性且披露最佳方式①书面描述要体现对发明的 “拥有权”:说明书不能仅罗列功能框架,需通过具体细节证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确实掌握该发明。

美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并非越宽越好。过宽的权利要求不仅难以通过审查,还易被宣告无效;过窄虽能提升授权效率,却会给竞争对手可乘之机,难以形成有效技术保护。Part.1保护范围过宽的风险①审查阶段易被驳回:一方面,宽泛的权利要求会让审查员检索到更多领域的现有技术。比如原本针对食品处理器的创新刀片结构,若权利要求写为 “适用于任何设备的创新刀片结构”,审查员会检索割草机、搅拌机等各类带刀片设备的相关专利,大幅增加因存在在先技术而被驳回的概率。另一方面,过宽的要求容易违反美国专利法 112 条的充分公开要求。

在美国申请专利,专利检索并非法定强制流程,但从规避风险、提高申请效率等角度来看,是极具必要性的准备工作。除 USPTO 官网外,还有诸多涵盖免费与付费类型的可靠检索渠道,能满足不同申请人的检索需求,具体如下:Part.1专利检索的必要性1、提升专利授权率:美国专利驳回案例中,约 80% 是因为发明缺乏新颖性。通过检索可提前排查相同或相近的现有专利,避免因存在在先技术导致申请被驳回,还能依据检索结果优化权利要求书撰写,合理界定保护范围,减少审查阶段的修改与答复成本。2、规避侵权与诉讼风险:若申请人未经检索就投入研发和申请,可能无意中侵犯他人已授权专利。

美国专利临时申请转化为非临时申请的法定时限为自临时申请提交日起 12 个月,且该期限不可延长,超期会导致临时申请失效、丧失优先权等一系列不利后果。Part.1临时申请自动废弃且不可恢复依据美国专利法及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规定,临时申请在提交满 12 个月后会自动失效并被视为放弃,且这种失效状态无法通过任何方式恢复。这意味着该临时申请此前的 “占位” 作用完全丧失,等同于从未提交过该申请。Part2彻底丧失原始优先权临时申请的核心价值之一是为后续申请确立优先权。若超期未转化,申请人后续即便重新提交非临时申请,也无法再主张原临时申请的最早提交日作为优先权日。

美国专利的临时申请无法直接获得专利权,它仅起到抢占申请日和优先权的 “占位” 作用,目的是帮助申请人快速锁定申请日、争取 12 个月的准备时间。申请人需在这 12 个月内将其转化为非临时申请,后续经过 USPTO 的实质审查并满足授权条件后,才能最终获得专利权。Part.1申请文件要求1、临时申请要求十分宽松,无需提交权利要求书、誓言或声明,仅需准备符合要求的说明书(简单技术交底书即可)和必要附图,且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可接受非英文文本,仅需满足特定法律条款规范。同时它仅适用于发明专利,不适用于外观专利。

在美国专利申请中,发现发明人信息错误后可以修改,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Part.1修改法律依据根据 37 CFR 1.48 和 MPEP § 602.01©,允许在以下情况修改发明人信息:①发明人遗漏(Omission of Inventor)②发明人错列(Misjoinder of Inventor)③发明人姓名拼写/身份错误(Correction of Inventor’s Name)Part2修改流程分阶段指南阶段1:申请未公开前(提交后至公开前,通常<18个月)(1)适用错误:所有类型错误(姓名拼写、遗漏/多列发明人)。

在美国专利体系中,没有直接对应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制度。Part.1美国不存在“实用新型专利”1、美国专利体系的核心类型:①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保护方法、机器、制品、物质组成及其改进(对应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②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保护产品的外观装饰性设计。③植物专利(Plant Patent):保护无性繁殖的新植物品种。2、为何美国没有实用新型?美国的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已包含小改进技术,且不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所有技术改进(无论大小)统一通过发明专利保护。
2025年9月12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宣布对其专利审查高速道("PPH")计划进行改进,为创新者和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和益处。2025年9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提交申请可获30%官方费退款,该费用用于请求检索和/或审查报告。检索报告和审查报告请求的退款金额分别为615新元和426新元。对于请求检索和审查报告的情况,如果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步报告已由IPOS确定(适用于进入国家阶段的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则退款金额为315新元。
当地时间11月5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在其官网上宣布,将从2026年4月1日起提高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的费用。以上内容翻译后如下:费用为何上涨自 2018 年以来,知识产权局(IPO)的专利相关费用未做调整;外观设计相关费用自 2016 年起未上涨;商标相关费用更是自 1998 年以来一直保持不变。在此期间,知识产权局通过提升效率、利用现有储备资金投资数字服务,成功避免了费用上调。此次拟将费用提高 25%,是为了应对 2016 年以来 32% 的通胀涨幅,以及那些无法通过进一步节省效率成本或动用储备资金完全抵消的未来成本压力。这些费用调整将使知识产权局能够继续投资于系统建设,并提供高质量服务。
近期,卡塔尔商业和工业部(MoCI)通过其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正式宣布卡塔尔工商部已开始接受工业(外观)设计申请,并实施了2020年第10号工业(外观)设计法及其2024年第129号实施条例。这意味着自2025年10月26日起,卡塔尔开始接受工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其中,这几个点需要大家格外注意:1、根据卡塔尔2020年《知识产权法》关于工业设计的规定,工业设计及模型指任何由线条、颜色、三维形状或其组合构成的,赋予产品或手工艺品独特外观的创意。
核心理念:一体化防御策略101和112问题并非孤立存在。一份撰写不佳的说明书(112问题)会使权利要求看起来更像一个“黑箱”式的抽象概念(101问题)。反之,一个详细、具体、充满了技术细节的说明书,能为权利要求提供坚实的支撑,并帮助论证该发明包含了“显著更多”的内容,从而满足101的要求。因此,规避风险的策略是构建一个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相互支撑、层层递进的防御体系。第一部分:规避第101条(可专利客体)风险的策略核心是通过撰写技巧,在权利要求中直接嵌入“发明构思”,使其能通过 Alice/Mayo 两步测试法。
一、公告期时长与规则1、法定公告期:30天: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将在USPTO官方公报(Official Gazette)上公告,第三方可在公告日起 30个自然日 内提出异议。不可缩短:该期限为法定最低时限,USPTO无权缩减。2、延期请求(第三方发起):异议意向通知(Notice of Extension Request):潜在异议人可在30天截止日前提交 Extension Request to Oppose(延期请求),获得额外时间评估是否正式异议。延期时长上限限制:异议准备期最长 150天(30天原期限+累计120天延期),超期则丧失异议权。
土耳其政府已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第8条第7款,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报了关于国际注册(IR)商标申请及续展的个别费用调整。新的费用标准将自2025年12月12日起正式生效。生效后,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土耳其的商标申请与续展费用将全面小幅下调。这意味着,通过马德里体系在土耳其指定商标保护的申请人,在2025年12月12日及之后提交的国际申请或后续指定,以及办理商标续展时,将适用调整后的新费用标准。想要提醒大家:此次调整虽然部分费用有所下降,但仍建议有在土耳其进行商标布局需求的申请人,密切关注官方后续发布的详细费用表,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提交时间,以优化知识产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