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发明专利证书日本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日本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日本商标注册证书以上就是今天的证书样本分享啦!

中国发明专利证书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中国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中国商标注册证书中国美术版权证书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上就是今天的证书样本分享啦!

前言:在申请注册美国商标时,有些申请人由于一开始并未想好到底想要将商标用于什么产品的销售上,但又不想放弃一个自己喜欢,通过率高的商标,而选择暂时随便选择一个商品去走申请流程。到自己的产品商标布局策略安排明白之后,发现和之前所填写的并不相符。那这个时候就会发出疑问:已申报的商品是“衬衫”,后续能否改为“裤子”?能否将销售产品的范围扩大?别急,今天的文章小编来为你解答。一、美国商标禁止“实质性扩大”商品范围根据USPTO规则(TMEP §1402.06):允许修改商品描述,但不得显著扩大原申请覆盖的范围(no material alteration)。

前言:对于美国商标注册而言,由于其采取的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在美国进行使用,商标就是谁的。所以申请方式也就分为了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两种方式。在注册过程中,实际使用所需要缴纳的官费会比意向使用要低。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关于你的商标在美国进行实际使用的使用证据。已知美国商标的使用证据包括了(1)同一产品实物图片;(2)对应的销售网站链接;(3)销售订单截图。这三个类型。我们在实际的注册过程中,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是建议大家尽量同时能够将这三个类型的使用证据材料都进行一个提供。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申请人还是无法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

前言:2024 年 5 月 31 日,缅甸新《专利法》正式生效,结束了长期以来专利制度缺失的状态。但对在缅布局专利的中企而言,新制度下的无效风险已逐渐显现:未参与东盟专利审查合作计划(ASPEC)导致专利质量缺乏区域背书,实用新型不做实质审查埋下稳定性隐患,药物专利的特殊限制更暗藏合规陷阱。本文将深度拆解缅甸专利无效制度的核心规则与实操痛点,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风险防控策略。

前言:当我们在注册美国商标时,有时候难免会因为前期检索不到位,或者是太过于喜爱这个商标,心怀侥幸,导致所提交申请的商标被发现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冲突,这时候申请人一定会问了:这种情况是否必然会导致申请被驳回?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今天的【美国商标注册常见问题】,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当我们新提交的商标申请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冲突,是否必然被驳回?该如何应对?在美国商标申请中,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存在冲突并不必然导致驳回,但需根据混淆可能性(Likelihood of Confusion)的判定标准采取针对性策略。

前言:在注册美国商标时,除了填写正确的商标名称、选择合适的商标类别外,写清楚正确的商标/或服务描述也是应该被特别注意到的问题。但商品/服务描述怎么写?是该写“卖什么”还是应该写“如何使用这个商标”?还是有很多申请人并不明白这个问题。今天,我们就根据相关法律,为大家讲明白,注册美国商标,商品/服务描述应该怎么写?一、问题回答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商品/服务描述必须明确说明“卖什么”(即具体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而非“如何使用商标”。

若在美国商标申请中错误地将共有商标填写为单一申请人(如仅填写自己),需根据申请阶段采取以下补救措施,以避免商标权无效或法律纠纷:一、根据申请阶段采取补救措施1. 申请尚未提交①立即修正:在提交前通过USPTO的TEAS系统重新填写申请表,在“Owner Information”栏明确列出所有共有人,格式为:“[姓名1] and [姓名2], as co-owners”(自然人)或“[公司1], a [州] corporation, and [公司2], a [州] corporation, as co-owners”(法人)。
前言在老挝布局专利的企业注意了:如果你的专利因未在社交平台公开过的技术方案被挑战有效性,或者因注册后 5 年内未投入商业使用而遭第三方申请撤销,该如何应对?2023 年修订的老挝《知识产权法》带来了一系列影响专利稳定性的关键变化,从电子证据认定到恶意注册打击,每一项都可能关乎你的专利命运。本文将系统拆解老挝专利无效制度的核心规则与实操要点,为企业提供从风险防范到应对策略的完整指南。一、制度根基:2023 年新法构建的专利无效框架老挝专利无效制度的法律基础源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修订、2024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第 50/NA 号《知识产权法》。
前言对于计划开拓越南市场或已在当地布局专利的企业来说,“专利无效” 可能是绕不开的话题 —— 要么是自己的专利被竞争对手挑战,要么是需要通过无效程序打破对方的专利壁垒。本文不做复杂法条堆砌,而是用 “场景化 + 实操指南” 的方式,带你快速掌握越南专利无效的核心要点。一、谁能提无效?什么时候提?(启动关键)1. 两类 “无效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最常见的是竞争对手、被诉侵权方。比如 A 企业被 B 企业起诉专利侵权,A 发现 B 的专利本身有问题,就可以作为 “利害关系人” 提无效,相当于 “釜底抽薪”。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25年9月5日发布公告宣布:更改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TTAB) 提交审判案件答辩的初始时间:由40天延长至60天。此项调整适用于TTAB审理的商标异议程序和撤销注册请求程序。此次变更将对2025年9月4日及之后签发的TTAB立案决定书正式生效。以下是经过简单翻译后的通知全文: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案件审理程序中首次答辩期限的变更TTAB决定将其审理程序中的首次答辩期限由40天延长至60天。此项调整适用于TTAB审理的商标异议程序(oppositions)和撤销注册请求程序(petitions to cancel)。
昨天的文章,已经为大家介绍了美国商标中的共有商标该如何进行申报,今天继续为您讲解,共有商标对后续转让和许可的影响?该如何进行转让和许可?二、共有商标对后续转让和许可的影响1. 商标转让(Assignment)全体一致原则:转让商标权需所有共有人同意并签署转让文件(USPTO Form PTO-1594)。不可部分转让:无法仅转让某个共有人份额(例:3人共有商标,其中1人不可单独出售其33%权益)。备案要求:转让协议需在USPTO备案(Electronic Assignment System),否则对新所有人无效。2. 商标许可(Licensing)①许可权受限:任一共有人不得单独授权第三方使用商标。
前言:许多企业,在成立时,往往会有一个或者多个人一起共同出资,是一个合伙企业。因此,当企业需要申请美国商标时,各位合伙人就会提出疑问:这个公司是我们一起注册成立的,公司是我们共有的,那商标是否也可以申请为共有的呢?如果可以,共有商标该如何申报?如果我们后续想将这个商标进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共有商标这个名义是否会对手续有影响?这几天的文章,我们就将针对这些问题,为您解答。一、共有商标应如何申报?1、申报主体共有商标需所有共有人共同提交申请,申报时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营业执照等),并明确共有关系及各自份额(如有)。若为共同共有,无需划分具体份额;若为按份共有,需注明各共有人的份额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