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国,共有专利的申报与转让 / 许可遵循 “默认可单独实施、转让需书面、排他许可需全体同意” 的规则;申报时应在 ADS 列明所有共有人,并确保发明人签署誓言 / 声明,必要时提交转让证明。Part.1共有专利的申报要点1、主体与文件共有人应在申请数据表(ADS)中完整列明所有申请人姓名、地址、国籍及实体资格(大 / 小 / 微实体)。全体发明人需签署誓言 / 声明(Oath/Declaration),确认是原始共同发明人。若申请人非发明人,需提交由发明人签署的转让证明(Assignment)。

Part.1USPTO针对材料缺失的通知方式与补正要求USPTO会根据申请类型(临时申请/非临时申请)及缺失材料的“核心程度”,通过不同类型的官方通知要求补正,通知渠道以电子送达为主(绑定申请时预留的邮箱),纸质申请会邮寄通知,具体分类及要求如下:1、针对“形式性缺失”的通知:受理通知书(Notice of Acceptance)附补正要求若缺失的是非核心形式材料(如申请人地址信息不全、附图标注不规范、费用缴纳金额不足但已缴基础部分),USPTO会先赋予申请临时受理状态,在《受理通知书》中附加“补正说明”,明确指出缺失内容及补正期限:①通知特点:随受理通知同步发送,不单独出具补正通知书,补正要求清晰列在通知书附件

答复 OA 时修改权利要求确易导致保护范围缩小,但可通过 “精准限缩、分层布局、程序选择与证据支撑” 在合规前提下将缩水影响降至最低,核心是在满足审查要求的同时保留核心技术边界。以下为可落地的操作方法与合规要点:Part.1核心合规边界与审查逻辑修改不得超原申请公开范围(35 U.S.C. § 132/37 CFR § 1.121),只能基于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的明确记载或直接且毫无疑义的推导内容。遵循 Alice/Mayo 两步测试:若权利要求被认定为抽象概念,需加入 “显著更多” 的技术特征(如具体硬件协同、算法改进、数据处理流程优化),使其整合到实际技术应用中。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依据 Alice/Mayo 判例确立的流程审查计算机程序类专利申请是否符合 101 条款,核心是避免申请沦为对抽象概念的保护。要通过审查,需围绕 “技术落地” 和 “发明性概念” 展开,通过明确技术场景、细化技术细节等方式证明方案并非抽象概念,具体方法如下:Part.1贴合法定客体,避免纯概念性表述根据 101 条款,可专利主题仅包括工艺、机器、制造物或物质组合。计算机程序类申请不能仅描述算法、逻辑等抽象内容,需将其与具体法定客体绑定。比如不能只主张 “一种数据排序的算法”,而应表述为 “一种基于改进冒泡算法的计算机数据排序方法” 或 “一种搭载该排序算法的智能数据处理终端”。

四国知识产权政策、官费调整新通知01尼泊尔:商标档案重建通知请注意,鉴于2025年9月9日全国动荡事件导致大量纸质文件损毁,尼泊尔工业部已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公告,对所有待处理和已公布的商标申请进行处理。该公告重点强调以下两点:1、所有申请待审或申请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 (90) 日内重新提交商标申请及所有证明文件,最终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 日。任何已超过七 (7) 年未提交且未在上述九十日期限内重新提交的申请,将被自动取消。

PCT 途径进入美国国家阶段有两种常见方式,两种方式均允许修改原申请文件技术内容,但在修改的范围限制上差异显著,具体如下:Part.1依据美国专利法 35 U.S.C. §371 进入(常规 371 途径)这种是传统的 PCT 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方式,允许修改但有严格的范围限制。申请人可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条、41 条的规定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比如适配美国专利对权利要求数量、独立权利要求及多重从属权利要求的特殊限制,递交初步修正文件调整权利要求。但所有修改都不得超出原 PCT 国际申请公布文本的公开范围,若修改时加入新的技术主题等新内容,审查员会发出驳回意见。

Part.1常见商标诈骗套路1、虚假官方通知诈骗①冒充商标局、工商局等机构发送文件,谎称商标被异议、撤销或需要补缴费用,诱导支付高额“处理费”。②伪造公章和公文格式,要求汇款至私人账户。2、商标监测骗局谎称监测到他人抢注或侵权商标,胁迫企业购买高价“商标监测服务”或“优先注册权”。3、续展提前收费诈骗在商标到期前1-2年发送虚假《续展通知书》,要求提前支付远高于官方的费用,甚至伪造续展截止日期制造紧迫感。4、证书伪造诈骗伪造《商标注册证》寄给企业,收取“证书制作费”或“认证费”;或假称需要升级电子证书额外收费。

Part.1附图的格式与清晰度要求1、基础载体与尺寸①纸张规范:需使用 A4(21cm×29.7cm)或 Letter(21.6cm×27.9cm)尺寸的纸张,纸张需柔韧、洁白、无光泽且耐用,仅能单面绘制。页面四周需留足空白,顶部和左侧边距至少 2.5cm,右侧至少 1.5cm,底部至少 1cm,可用绘图区域为 17cm×26cm。②标识标注:每张附图首页的上边距需标注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号或案卷号;申请日之后提交的附图,需注明是 “替换页” 或 “新页”,若提交带修改标注的附图,需标注为 “注释页”。

依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规定,美国发明专利授权后需缴纳3 次维护费,以此维持自申请日起 20 年的专利有效性。Part.1重要时间节点第一次维护费:可在专利授权后 3 年至 3 年 6 个月内缴纳,这是无滞纳金的缴费时段;若逾期,可在授权后 3 年 6 个月至 4 年的宽限期内补缴,但需额外支付滞纳金。第二次维护费:无滞纳金缴费时段为授权后 7 年至 7 年 6 个月;宽限期为授权后 7 年 6 个月至 8 年,逾期补缴需缴纳滞纳金。第三次维护费:无滞纳金缴费需在授权后 11 年至 11 年 6 个月内完成;宽限期是授权后 11 年 6 个月至 12 年,此阶段补缴同样要支付滞纳金。
对于做跨境电商的卖家们来说,注册美国商标一定是一个重要的战略布局与规划。但由于美国商标注册和审查制度的严格,一个商标的注册周期往往需要8到12个月的时间。于是,在这漫长的周期中,就会出现很多各种各样的骗局。这些骗子非常有说服力,因为他们利用会充分公开的信息。他们常常冒充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人,声称你的申请或注册存在问题,施压你立即采取行动,并要求你支付某种费用或提供个人信息。有些人甚至会打电话给你,利用真实USPTO员工的名字、电话号码和地点,试图窃取你的钱财或个人信息。
根据美国版权局(U.S. Copyright Office)的官方政策(截至2024年最新修订),版权登记的加急处理(Special Handling) 仅适用于特定情形,且需满足严格条件。Part.1加急处理的适用条件1、涉及法律诉讼(Pending or Prospective Litigation)需证明版权登记是进行侵权诉讼或确权诉讼的先决条件(依据《美国法典》第17编第411条)。证明材料:法院立案文件(如起诉状副本)、律师出具的说明函(需注明案号、管辖法院及紧急原因)。2、海关备案(Customs Purposes)需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交版权登记证书以阻止侵权商品进口。
1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请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尽快核验身份信息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0月20日起,所有在商标局办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均需核验身份信息。2025年12月12日前未通过核验的商标代理机构或从业人员无法办理商标业务。 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加强商标代理行业监管,自2025年10月20日起,所有在我局办理商标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均需核验身份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所有已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美国专利申请的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通常不可退还,专利申请被驳回时已缴费用也无法追回,仅存在极个别特殊情形可申请退费,具体规则如下Part.1常规情形:费用不可退还1、申请被驳回的情况:USPTO 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检索费和审查费是为处理专利申请所提供服务收取的法定费用,而非获得授权的对价。即便申请最终被驳回,USPTO 已完成申请接收、文件处理、技术检索、审查意见出具等对应工作,因此这三类核心费用均不退还。不仅如此,即便申请人中途主动撤回申请,多数费用也因行政处理和前期审查成本已产生而无法追回。
美国专利申请中,补充答复审查意见并非申请人可随意提交的,其受《联邦法规汇编第 37 编》(37 CFR)相关条款严格限制,USPTO 仅在特定情形下才会受理,具体限制条件和受理情形可按申请阶段与答复场景细分,详情如下:Part.1针对常规专利申请(对应 37 CFR 1.111)1、核心限制补充答复不能随意提交,不享有必然被受理的权利。USPTO 仅会根据补充答复的内容和提交时机判断是否受理,若超出特定范围,大概率会被驳回受理。且补充答复需围绕审查相关的特定事项,不能新增与原答复无关的复杂技术争辩或大幅修改方案等无关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快专利申请和库存的减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启动其简化权利要求集试点项目。根据该新举措,某些未审理的实用专利申请如果仅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和十项权利要求,可能会被按顺序提前进行首次局决。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初步修正案,使其申请符合试点要求。“精简设计的权利要求集使审查员能够更深入、更快地钻研,”美国专利商标局商务部知识产权副部长兼局长约翰·A·斯奎尔斯表示。“当申请人简化理赔流程时,他们会成为减少积压案件的合作伙伴,用额外的索赔换取更快的反馈,我们也获得了更快解决更多案件的资源。”每个技术中心将接受大约200份试点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