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年1月4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官方发布通告:加速计划审查中——暂停接受SG专利快速和SG商标快速的新请求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正在审查SG专利快速和SG商标快速加速计划。自2026年1月4日起,我们将暂停接受新的加速申请,直至另行通知。2026年1月4日之前收到且符合各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将加速办理。

新年伊始,各国知识产权局又要开始新一轮的官费调整。官方通知,也在陆续发布中。近日,芬兰专利与注册局(PRH)也发布了官方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提高了商标、实用新型和发明的服务费用,平均上涨5%-10%。不管是新申请、续展还是中间程序,费用都有不同程度上调。具体费用调整前后对比及涨幅,已为大家整理好在下面的内容中了。

计划把创新技术推向澳洲市场的创业者、研发人员,大概率都有过这样的顾虑:技术原型刚落地,还没来得及测试本地市场反应,就怕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专利;直接提交正式专利吧,不仅澳洲专利局(IP Australia)的要求严苛,前期费用高,万一产品不符合澳洲市场需求,所有投入都打了水漂……其实澳洲专利体系早就为你考虑到了这一点——临时专利制度就是专门解决早期创新布局痛点的“灵活方案”。它不用你花大价钱、做足准备,就能快速锁定核心权益,还能给你12个月的缓冲期从容规划。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这个实用制度讲透,不管是本土创业还是跨境布局,都能帮你少走弯路。

12月29日,国知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发布了《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部分业务功能调整的通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和客户端于2026年1月1日0时进行系统更新,对部分功能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增加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信息校验功能,涉及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发明)、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实用新型)、著录项目变更中普通变更和第三方变更相关业务办理。 2.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业务办理页面,新增“无效宣告程序权利要求书修改对照表”提交功能。

Part.1JPO商品/服务名称的核心规则1. 法律依据《商标法施行规则》第6条:要求商品/服务名称需使公众能明确理解保护范围《审查基准》第III部第1章2.1.3:禁止使用“大类标题”(一类全体を含むような概括的表示)2. 尼斯分类标题的禁止情形若提交大类标题:100%收到补正通知(拒絶理由通知書)补正失败率 >85%(东京高判平成28年(行ケ)第100号)Part2合规填写四步法STEP 1:检索标准名称官方数据库:JPO标准商品/服务名称检索系统操作示例:尼斯分类:第35JPO标准名称:広告の企画・制作(类似群35A01)インターネットによる広告(类似群35A02)屋外広告の掲出(类似群35A03)S

Part.1范围过宽的三大风险1. 触发「使用意图审查」(意図しない使用の審査)法律依据:日本《商标法》第3条第1款第vi项审查逻辑:申请人若指定明显超出经营能力的商品(如初创公司注册全类45类),特许廳会质疑商标是否 「真实使用」典型案例:2021年某中国电商申请第9类(软件)、35类(广告)、38类(通讯)等8个类别,因未提交业务计划书被驳回保健食品公司指定「医药品」类别(第5类)需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2. 被第三人提起「不使用撤销」(不使用取消審判)注册后连续 3年未实际使用 的商品类别,可能被他人申请撤销(《商标法》第50条)统计数据:2022年日本特许廳审理的撤销案中, 72% 因指定范围过宽导致部分

Part.1必备申请文件清单1、申请书(願書)需包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人需登记地址)、指定商品/服务(按日本《类似商品服务审查基准》分类)、商标图样、优先权声明(如有)2、商标图样(標章)格式要求见下文第二部分3、申请人身份证明日本申请人:公司登记簿謄本(法人)或个人住民票海外申请人:法人:公司注册证书(需日语公认证翻译)个人:护照扫描件(需日语翻译)4、委托书(委任状)委托日本代理人时需提交(签字/盖章原件)无需公证,但需在申请后2个月内补交5、优先权文件(如有)优先权证明文件(《巴黎公约》)需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日语翻译件Part2商标图样技术规范1、格式要求2. 颜色规范黑白图样:默认保护所有颜色(申

做跨境创新、技术研发的朋友,大概率都遇到过这样的纠结:新想法刚成型,技术细节还没完善,可市场竞争太激烈,晚一步申请专利怕被抢注;现在就提交正式专利吧,不仅文件要求高、费用贵,万一后续技术迭代,前期准备全白费……别慌!美国专利体系里的“临时专利制度”,就是专门解决这个痛点的“灵活方案”。它不像正式专利那样复杂严苛,却能帮你快速锁定核心权益,堪称创新路上的“缓冲垫”和“占位符”。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这个实用制度讲透,既有干货细节,又好理解好操作。Part.1先搞懂:美国临时专利到底是什么?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临时专利≠正式专利权。

Part.1审查框架核心差异Part2具体维度审查标准对比1、发音近似性(音似)①日本:严格假名音读比对:即使汉字相同,若假名标注不同可能不近似(例:「竜」标注为“りゅう”(Ryuu)vs 「龍」标注为“たつ”(Tatsu)→ 不近似)音位置换容忍度低:如サクラ(Sakura)与ザクラ(Zakura)视为近似(浊音冲突)。②中国:拼音/方言音多重比对:“喜茶” vs “熹茶”(Xǐ Chá vs Xī Chá)→ 近似(声调差异不阻却);“宏基” vs “鸿基”(粤语同音)→ 可能判定近似。
在日本商标审查实践中,仅由商品通用名称或描述性词汇构成的商标,通过增加设计元素(如独特图形、艺术字体等)可能获得注册,但其成功与否取决于设计元素的“显著性贡献程度”及“整体商标的识别力”。具体判断需结合日本特许厅(JPO)的审查标准,以下是关键要点和操作策略:Part.1法律依据与审查原则1、《日本商标法》第3条第1款:明确禁止仅由“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等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注册(如前文所述)。2、“整体显著性”原则(JPO审查指南):即使商标包含描述性文字,若设计元素的独创性足够强,使整体商标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则可能获准注册(《审查基准》第3.1.4.2条)。
Part.1专利侵权判定准则1、侵权判断原则:全覆盖全面覆盖原则: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利用(覆盖)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即便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此时,不考虑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效果与专利技术是否相同。 权利要求越短,保护范围越大!2、专利的权利要求3、侵权判断:技术特征比对4、外观设计侵权判断原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5、专利侵权类型Part2如何进行专利防侵权检索1、专利的特性①独占性专利权人依法拥有对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的独占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不能生产、销售或使用该技术等。
中亚概况——“一带一路”首倡之地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中亚成为“一带一路”首倡之地。中亚国家是最早公开支持倡议的国家,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先行者。2022年中国与中亚五国贸易额达到702亿美元,创历史新高。截至2022年底,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存量近150亿美元。
费用调整具体情况1、发明专利适用国家:土库曼斯坦(Turkmenistan);白俄罗斯共和国(Republic of Belarus);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Republic of Tajikistan);俄罗斯联邦(Russian Federation);哈萨克斯坦共和国(Republic of Kazakhstan) ;阿塞拜疆共和国(Republic of Azerbaijan) ;吉尔吉斯共和国(Kyrgyz Republic );亚美尼亚共和国(Republic of Armenia)2、外观设计生效国家: 土库曼斯坦(2025年1月4日起)、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
在日本商标法中,“缺乏显著性”(distinctiveness)是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最常见原因之一。根据《日本商标法》第3条,商标必须具有“识别性”(即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性),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以下将详细解释日本商标实践中“缺乏显著性”的具体情形、判断标准,以及如何设计商标以规避此类风险。内容基于日本特许厅(JPO)的审查指南和判例实务。Part.1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日本商标法第3条明确列举了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类型,具体可分为以下 5类常见情形,并附案例说明:1、仅由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构成(第3条第1款第1项)①定义:商标直接使用行业通用的商品/服务名称,无法区分来源。
为加快注册的速度,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发布了583/2025号决议,对商标注册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使其更加快捷、清晰、高效。1、从2025.12.11开始,阿根廷的商标正式取消近似审查,只针对显著性和公共秩序问题进行审查,商标真实所有人需要通过公告期的异议来保护自己的商标;2、从2026.03.01开始,阿根廷商标注册程序将加快,提交申请后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将公示,公告期仅为一天,30天的异议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情况将直接注册。需要提醒大家随着取消实质审查,注册量提升的同时,恶意抢注也会随之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