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么是涉及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的行政复议?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专利申请、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

前言——什么是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是于1970年签订的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于1978年生效。该条约提供了关于在缔约国申请专利的统一程序。依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申请被称为专利国际申请或PCT国际申请。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但是,它主要涉及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

一、什么是外观设计?按照法律,外观设计是指,由线条、轮廓、颜色、形状、表面结构、材料和/或产品或其纹饰构成的整体或部分外观。一项产品的外观设计或外观能够等同于一家公司的品牌和形象,并且能够成为一种带来经济价值增长的资产。如果不能获得保护,他人就可以搭便车从其投资和努力中获得利益。出于这个原因,在外观设计完成时且在公众可以获知该外观设计之前,最好申请获得保护。二、什么是共同

一、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现行的延迟审查制度是怎样的?2011年9月16日《美国发明法案》生效,规定了Track Three的延迟审查政策,由申请人提出请求,一直沿用至今。二、哪些申请可以请求延迟审查?美国非临时发明申请、植物专利申请和PCT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申请都可以请求延迟审查。三、哪些申请人可以请求USPTO进行延迟审查?USPTO对请求延迟审查的申请人地位,如是否为小微实体没有要求。

1、申请人提出“延迟审查”的好处是什么?发明专利申请的延迟审查有以下好处:1.通过发明专利申请中悬而未决、存在多种修改可能的权利要求,干扰竞争对手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增加进入市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2.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制订过程中,有机会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相关标准对标。3.有机会享受最新审查政策的便利,例如补充实验数据、计算机领域存储介质、程序产品的保护等。4.根据

根据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官方发布的消息称。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每4年就将进行一次费用是审核与更新,旨在简化费用结构,平衡工作量与成本,鼓励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战略评估,并简化工作流程。最新的收费标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次变化主要有七个方面:①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将增加。②与专利异议和听证会有关的所有费用将增加。③PCT国际申请传输费取消。④对于2024年10月1日或之后请求审查的专利申

专利权人可以撤回已经公告的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共有人就共有专利权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撤回开放许可声明应有正当理由,且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四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1、什么情形可以请求专利权期限补偿?答:专利权期限补偿旨在对发明专利授权过程中不是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不合理延迟给予相应的专利权期限补偿。如果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之日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的间隔天数,减去合理延迟的天数和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的天数值为正数,则初步满足发明专利权期限补偿的条件。2、哪些情形属于授权过程中的合理延迟?答:以下4种情形引起
二关于PCT申请以及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1、对于PCT申请,申请人在2024年7月26日以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但进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之后(含该日),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答:虽然申请人在2024年7月26日之前办理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但如果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通知书中确定的进入日是在2024年7月26日之后,则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
三关于专利开放许可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经审查合格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后,专利权人可以依据开放许可声明公告享有年费减缴吗?答: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公告后,仅依据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公告不能享有年费减缴。只有在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通过开放许可达成专利实施许可的,才能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要求享有年费减缴。2、专利权人因开放许可请求年费减缴的,如何提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官方网站又更新了一份关于某律师的【最终命令】。【命令】称,批准该律师提交的《辞职宣誓书》,自【命令】生效之日起,该律师不得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办理任何事物。文件中对该律师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列举,小编经过梳理,为大家总结出了主要几个方面:1、该律师在知情的情况下,在2019年与山东的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该科技公司在美国没有执照律师,没有资格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代
一关于批量著变1、如果同一批次(最多100件专利)中案件的申请人/专利权人不同,但是变更前代理机构相同,变更后代理机构也相同,是否可以在一个批次内办理批量变更代理机构业务?此外,证明文件备案中是否可以添加多个总委托书和解聘书的备案编号?答:同一批次中的案件如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不一致,在办理批量代理机构变更时,由于系统无法将不同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信息与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有效关联,因此,无法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