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布局常见问题】国内商标提交后 6 个月内走马德里,如何主张优先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明?
Part.1
国内商标提交 6 个月内走马德里,主张优先权完整规则

1. 法定前提(缺一不可)
①期限硬性 6 个月
以国内商标首次申请日起算,马德里国际申请必须在 6 个月内提交国知局;超期直接丧失优先权,无延期补救渠道。
你说的 “国内提交 6 个月内办马德里” 刚好卡在优先权窗口期内。
②商标完全一致
马德里商标图样、黑白 / 彩色、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人名义地址,必须和国内首次申请完全相同;改图样、删减 / 增加商品都会导致优先权失效。
③主体一致
国内基础申请人 = 马德里申请人(企业 / 个体户 / 自然人不能换人、转主体)。
基础申请有效
④国内申请已递交、拿到受理通知书,未被撤回、放弃;哪怕后续国内被驳回,不影响优先权主张资格。
⑤必须同步声明
提交马德里申请时,就要在 MM2、中文申请书勾选优先权栏填写信息;事后不能补提优先权声明,漏填直接视为放弃优先权。
2. 优先权实际作用
全球所有指定马德里国家,审查时统一以国内首次申请日作为在先权利判断节点,而非马德里提交日;
防止窗口期内同行海外抢注、近似商标驳回,对跨境新品牌抢市场至关重要。
Part2
请时需要填写 / 准备的信息项(表格必填)

在中文马德里申请书、外文 MM2 表格优先权栏完整填写 3 项信息:
1、首次申请国家:CN(中国)
2、国内商标申请号
3、国内商标首次申请日期
指定美国额外 MM18 照常提交,不影响优先权主张。
Part3
优先权证明文件分两种:官方认证优先权证明(核心材料)

1. 标准必备文件:国知局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官方认证副本)
怎么办理这份证明
国内商标提交后,单独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商标局加盖公章、认证国内申请全套档案,包含:商标图样、申请日、申请号、申请人信息,是 WIPO 唯一认可的官方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交时限(马德里体系特殊规则)
国知局接收马德里申请时可以不随案一并交证明;
但必须在国际注册日起 3 个月内补交至 WIPO 国际局;逾期未提交,优先权直接作废。
配套附件
优先权证明原件 + 中文官方文本对应的英文翻译件(代理机构统一制作)。
2. 辅助备查材料(一并附给国知局,加速审查)
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证明确已提交、有申请号);
国内商标申请文件完整复印件(图样、商品清单,用于核对一致性)。
3. 不需要的材料
无需公证、无需使馆认证;国知局官方出具的优先权证明本身自带效力。
Part4
完整操作流程(国内 6 个月内主张优先权实操步骤)

1、国内商标提交,拿到受理通知书,记好申请日、申请号;
2、立刻向国知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提前办好,避免后期补交超时);
3、6 个月窗口期内,向国知局提交马德里全套材料:
中文马德里申请书(勾选优先权,填国内申请号、日期)
MM2 外文表(同步填写优先权信息)
执照 / 身份证、国内受理通知书、商标图样、委托书、MM18(如指定美国)
4、国知局形式审查通过后转交 WIPO;
5、在马德里国际注册日起 3 个月内,将优先权证明 + 英文翻译提交 WIPO 国际局;
6、WIPO 核验无误后,登记优先权日,全球指定国全部适用该在先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