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有一天能跟英国人讨论美国发明专利......涉案专利为何告不赢竞品?
《全球电商市场报告—印尼篇》重磅发布!拆解2.8亿人口下的千亿美金增量机会
8月某天晚上收到一个特别的好友申请,一位来自英国的客户。添加好友之后,他直接了当地表示自己的产品并不侵权,需要一份不侵权报告用于申诉。于是我们根据他提供的资料以及查询到的诉讼信息确认其产品缺少专利独权中的重要组件,存在明显的抗辩空间并出具了美国双证律师签字的不侵权报告,今天凌晨收到好消息——链接即将在3-5天内恢复上架。
他被投诉的那件专利,就是今天要拆解的US11123901B2—— 一件围绕3D打印笔垫的美国发明专利。专利权人是3Dmate品牌的创始人 Kazimierz Bigus,旗下公司Square One Choices Inc. 拿着这件专利,已经在亚马逊上发起过多轮投诉,甚至把竞争对手告上了联邦法院。这位英国客户卖的也是一款3D笔垫,被投诉后链接岌岌可危,他坚信自己的产品不侵权,但空口无凭,亚马逊要的是一份有专业支撑的不侵权分析报告。
不侵权报告的作用,恰恰就在这里——它不是一句 "我没抄",也不是“我有自己的专利,我不会侵权”,而是把专利权利要求逐条拆开,跟你的产品特征一一比对,用技术和法律逻辑证明你的产品没有落入保护范围。亚马逊申诉、应对律师函、甚至联邦诉讼中,一份扎实的不侵权报告都是最硬的底牌。今天我们就来拆解US11123901B2 这件专利——它保护什么、红线在哪里、什么样的打印笔垫不侵权。
3D 打印笔这个赛道,近年来在亚马逊上有多个美国发明专利坐镇,几乎垄断了整个市场。新手轻易不敢涉足该领域。但配件却悄悄跑出了爆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3Dmate的笔垫——一块 9×7 英寸的透明硅胶垫,表面刻满了网格、同心圆、三角形、方形等各种凹槽。用户用 3D 笔把融化的丝材挤入凹槽,冷却后就能得到精确形状的二维部件,再拼搭成三维物体。
双面可用、耐热、柔性可卷,还配一本模板书,对新手和家长群体吸引力极强。
3Dmate还有一款更高阶的Base版本,垫子上专门划出了一块标注 "FUSE & JOIN HERE" 的区域 —— 这正是这件专利的核心创新所在,也是后面侵权分析的关键。
US11123901B2,2017 年 12 月 28 日提交申请,2021 年 9 月 21 日授权,一共 6 项权利要求,其中只有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其余 5 项全部从属于独权 1。换句话说,这件专利的保护范围几乎全系在独权 1 身上,拆懂了独权 1,就拆懂了整件专利。
独权 1 保护的是 "一种供绘制者使用 3D 绘图笔创建二维和三维物体的装置",装置包括一块柔性垫,柔性垫上有两个核心结构。
第一个是多个模板(templates),每个模板表面包含多个预定形状和预定尺寸的模板凹槽(template grooves),凹槽有壁有底,能被 3D 笔挤出的丝材填充,丝材冷却后形成二维或三维物体,凹槽既充当绘制者的引导,又充当丝材的容纳槽,通过把丝材限制在凹槽壁内来实现精确成型。
第二个是熔接区(fuse-and-join area),它充当一个基座,用于把在模板凹槽中成型的二维和三维物体作为部件同心放置,再用 3D 笔挤出的丝材把这些部件拼接成复杂的三维物体,丝材在这里充当连接件。
熔接区的关键特征在于:它包含多个熔接凹槽(fuse-and-join grooves),其尺寸比对应模板凹槽的预定尺寸多出一段额外长度(extra length),这段额外长度至少为模板凹槽预定尺寸中的一个尺寸,从而产生基座的外边缘。
简而言之,这件专利保护的不是一块普通的 "带凹槽的硅胶垫",而是一块同时具备 "模板凹槽" 和 "熔接区凹槽" 两种凹槽、且熔接凹槽必须比对应模板凹槽大至少一个槽宽的 3D 笔垫。模板凹槽负责做零件,熔接区凹槽负责把零件拼起来 —— 这才是它的核心创新点。
专利授权后,Square One 随即拿着这件专利在亚马逊上四处投诉,竞争对手 Ditec Solutions 的 MYNT3D 笔垫首当其冲。Square One 还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起诉 Ditec 专利侵权,案件后因管辖异议移送至犹他州联邦地区法院,案号 2:23-cv-00555。2025 年 3 月 26 日,法官 Howard C. Nielson Jr. 作出判决,驳回了 Square One 的初步禁令动议。这场诉讼的判决逻辑,正是判断 3D 笔垫是否侵权的最佳参照。
法院为什么驳回?核心原因有两个,都直指独权 1 中那个 "熔接区" 限制。
第一个原因是侵权不成立。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熔接区凹槽的 "额外长度" 到底该怎么解释。Square One 主张只要熔接凹槽比模板凹槽长至少一个槽宽就算满足,不管长多少。
但法院指出,权利要求还要求熔接区 "充当基座" 并 "产生基座的外边缘",而在专利的优选实施例以及 3Dmate 自己的 Base 产品中,熔接凹槽每侧恰好比对应模板凹槽大 2 个槽宽 —— 这个尺寸下,四个方形部件放入熔接凹槽后彼此边缘紧贴,角落处只有一个槽宽见方的小空隙,用户用 3D 笔把丝材挤入这些小空隙就能把部件熔接成一个立方体。
但被告MYNT3D笔垫的方形凹槽宽仅 1.5 毫米,大小凹槽之间相差 10 毫米以上,远大于 2 个槽宽。四个方形部件放入大凹槽后彼此之间有巨大间隙,根本无法按专利描述的方式用丝材直接连接。法院因此认为,熔接凹槽比模板凹槽每侧显著超过 2 个槽宽的产品,不满足独权 1 的限制,MYNT3D不侵权。
第二个原因是专利有效性存疑。法院认为,如果按 Square One 的宽泛解释(只要长至少一个槽宽就算),那么这件专利反而面临两个严重的无效风险。
一是非可实施性(35 U.S.C. §112 (a)):说明书只教导了熔接凹槽比模板凹槽略大时的拼接方法,完全没有教导凹槽差距很大时如何实现连接功能,Bigus 在庭审中临时提出的 "L 形角块拼接法" 不仅复杂反直觉,而且他自己承认 "光读专利学不会"。
二是显而易见性(35 U.S.C. §103):3Doodler的DoodleBlocks现有技术中,有一块的方形凹槽比另一块的方形凹槽每侧都长,本身就满足 "额外长度" 要求,几乎覆盖了独权 1 的全部限制。法院认为 Ditec 的无效抗辩 "具有实质依据",Square One 未能证明专利大概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