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中国股东持有的美国LLC:8月14日起永久免报BOI受益所有权信息,只剩一种情形还要报
8月11日,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发布了一份最终规则,8月14日在联邦公报正式生效,把2025年3月21日那版临时规则钉成了永久规定:凡是依美国某个州的法律设立的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不管股东是谁、股权比例多少,一律不再需要按《企业透明度法》(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BOI)。换句话说,一家在特拉华州或怀俄明州注册、100%由中国籍股东持有的LLC,现在跟本土老板开的LLC享受同样待遇,不用报BOI,之前已经报过的这部分数据,FinCEN也会从系统里删掉。
仍要报的只剩一种情形:不是在美国某州设立,而是按外国法律设立后跑到美国某个州"以外国公司身份登记开展业务"的实体,比如一家香港公司直接以外国公司资格在加州做业务登记,而不是另立一家美国LLC。这类实体新规里叫"reporting company",仍要申报,但只需要报外国籍受益所有人的信息,美国籍股东和经办人不用再报。这两条来源分别是FinCEN新闻稿(2026年8月11日发布)和联邦公报最终规则文件2026-16576(2026年8月14日生效)。
这条规则对我们手上大部分做美国LLC的中国卖家客户来说,是实打实的解套。回想2024年那波BOI申报潮,不少客户是被吓着去报的——民事处罚是每天606美元(2025年通胀调整前是500美元),故意不报还挂着最高2年监禁加1万美元罚金的刑事责任,谁都不敢赌自己的公司会不会被抽查。2025年3月那次临时规则已经把范围收窄到"外国公司",但"临时"两个字一直悬着,谁也说不准哪天政策会不会又改回去,很多同事的客户手里那份BOI报告一直留着没敢删。这次直接写成永久规则,这块悬着的石头算是落地了,往后不用再年年盯着FinCEN会不会翻案。
不过我要提醒一句:这只解决了BOI这一件事,不代表美国LLC就没别的申报义务了。外资全资持有的美国LLC,不管是不是被归为disregarded entity,该报的Form 5472连同那份形式1120照样要报,漏报或者晚报一份Form 5472,IRS那边是每份最低25000美元的罚款起步,跟BOI取消没有任何关系;该交的联邦和州所得税、该登记的各州销售税(经济联结门槛怎么判、怎么分摊),一样都不能因为BOI这条新闻松懈。这次是政策层面在"股权信息披露"这一件事上做了减法,跟"你欠不欠税、该不该报税"是两套完全独立的义务,别把两件事混在一起,觉得BOI不用报了就以为整个美国合规负担轻了一大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