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9610申报方式解读
本文目录
- 跨境电商9610模式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吗
- 跨境电商必备知识,解读0110/1210/9610/9710/9810代码
-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到底是个啥
- 什么是9610、9710、1039报关模式
- 跨境的1210、9610、9710、9810贸易方式解读
跨境电商9610模式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吗
1. 9610模式概述
9610模式是指B2C(企业对个人)出口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也称作“集货模式”。这种模式下,商品从境内企业直接邮寄到境外消费者手中,通关手续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
2. 9610模式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适用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综合试验区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若符合以下条件,可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的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且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
此外,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为4%。
3. 9610核定适用条件的解读
-出口货物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可进行核定。这意味着,只有未取得进项税票、享受免税不退税政策的企业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对于能够取得进项税票的企业,由于可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的免税并退税政策,通常无需核定。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6号公告旨在解决无票采购企业的问题。
-企业必须是综合试验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截至2022年1月,已有132个城市被纳入综合试验区范围。具体城市列表可查阅相关官方资料。
-如果企业的采购包含有票和无票两种情况,且希望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带来的4%利润率优惠,建议设立两家独立的公司进行运营。
跨境电商必备知识,解读0110/1210/9610/9710/9810代码
跨境电商行业在货物进出口通关时会遇到各种代码,包括0110、1210、9610、9710、9810等,这些代码代表海关的不同监管方式,理解这些代码对跨境电商人至关重要。
0110代码代表一般贸易监管方式,而跨境电商监管方式则有1210、9610、9710、9810等。这些代码由分类代码和海关统计代码组成,其中分类代码的前二位用于划分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后二位是用于统计的代码。
9610代码代表直购进口模式,适用于B2C(企业对个人)出口,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完成交易,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这一模式解决了跨境电商B2C订单数量少、批次多的问题。
0110代码则适用于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传统贸易方式达成交易,即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提供委托书、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单证。
1210代码代表保税备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企业将生产出的货物存放在仓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然后根据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
9710代码代表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9710模式下,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直接将货物出口至境外企业。
9810代码代表B2B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9810模式下,境内企业先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综上所述,9610和9710模式都是指境内企业直接发货到境外购买人手中,其中9610是企业到个人的B2C模式,而9710则是企业到企业的B2B模式,通常情况下,9710的货量和货值更高。企业在选择跨境电商出口模式时,应根据自身及货物的特点进行选择。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到底是个啥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暂存区),电商企业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扩展资料: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什么是9610、9710、1039报关模式
在全球贸易中,跨境电商占据重要地位,掌握报关流程对于业务成功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将详细解读9610、9710和1039这三种报关模式。
首先,9610模式是针对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的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该模式为小额、高频次的进出口提供了便捷的通关服务。
其次,9710模式,也称为“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交易,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企业需完成备案、订单申报、清单核放和通关放行等环节。此模式下,企业可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行备案,通过平台申报订单信息,海关审核清单后核放,最后完成通关。
最后,1039模式指的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适用于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以下的产品,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这种方式简化了申报流程,无需逐票报关,有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出口效益,同时享受通关便利化措施,提升通关效率。
综上所述,了解这些报关模式的特点和优势对于跨境电商业务的成功至关重要。在选择适当的报关模式时,企业应考虑自身业务类型、规模和发展战略。同时,与专业的报关服务提供商合作,确保在报关流程中合规且高效地运营。
跨境的1210、9610、9710、9810贸易方式解读
“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进口时仅限在特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使用。特点包括退货方便,可以节约成本;同时支持“买全球、卖全球”,减少了通关和关税问题。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企业或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核心特点包括清单核放和汇总申报,通关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税收政策方面,根据财税〔2018〕103号通知,跨境电商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免征不退政策;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通知指出,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应税所得率统一为4%。
“9710”全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中的B2B直接出口货物。报关出口时,企业能享受报关全程信息化、新增便捷申报通道、综试区简化申报和物流查验便利等便利。在出口备案材料方面,主要包括申请报告、跨境电商信息登记表、企业基础资料等。
“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模式为国内企业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将货物批量出口到海外仓,之后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完成线上交易,由海外仓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境外消费者手中。除了上述介绍的模式,“9810”还需要办理海外仓备案,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海外仓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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