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款结算方式(国际货款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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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结算的结算形式
国际贸易结算的结算形式:
1、汇付,又称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将货物发运给对方后,有关货运单据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而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
2、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者付款,或者凭承兑或者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3、信用证,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国际贸易五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五种结算方式包括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等。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支付手段,它通过银行提供信用支持,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银行会按照信用证条款支付货款给出口商,进口商则通过银行的信用支持完成付款。
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手段,其中汇付是卖方直接将货款汇给买方,这种方式较为直接,但风险相对较高。托收则是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中间人处理,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形式。付款交单下,银行将单据交给买方,买方支付货款后才能取得货物;承兑交单则是买方先取得货物,承诺在未来某个日期支付货款。
银行保证函则是一种保证信用的金融工具,通常由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保证在一定条件下支付货款。这种方式为出口商提供了额外的信用保障,有助于增加交易的确定性和安全性。在国际贸易中,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能够有效规避风险,提高交易效率,满足不同交易双方的需求。
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各有特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交易需求和风险偏好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不同结算方式的组合使用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为国际贸易提供更加灵活和安全的支付手段。
国际贸易的主要结算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以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1、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结算,是指付款单位将款项预先交给银行,并委托银行签收信用证,通知异地收款单位开户行转知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结算条件发货后,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代付款单位立即付给货款的结算。主要用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使用信用证结算,收付款双方必须订立合同,寄信用证分为电寄和邮寄两种,由付款单位选择使用。
2、汇付
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主动把款项汇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一笔汇款业务中涉及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或解付行、收款人四个基本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汇款人即是进口商,汇出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汇入行通常是出口地银行,收款人即是出口商。
3、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扩展资料:
国际贸易的重要作用如下:
1、国际贸易对国民的作用
增加国民福利,满足国民不同的需求偏好,国际贸易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国际贸易影响国民的文化和价值观,提供就业岗位
2、国际贸易对企业的作用
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在产品品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有利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有利于企业自我改进能力的提高,有效地避免产品责任。
3、国际贸易对单一国家的作用
调节各国市场的供求关系,延续社会再生产,促进生产要素的充分利用,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各国经济联系,促进经济发展。
4、国际贸易对世界的作用
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实现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间进行科学技术交流的重要途径,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进行政治、外交斗争的重要工具,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核心,国际贸易是国际经济中“传递”的重要渠道。
三大国际结算方式比较
国际结算的三种结算方式:
1、信用证,信用证其实是一种由银行按照客户的指示与要求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一般可以分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以及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常用的基本上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业务需要涉及到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收益人、议付银行和付款银行。
2、托收,托收是出口人装出货物后,开具汇票,之后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分行或者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形式,托收也称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3、汇付,汇付则主要指的是交款人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条件,通过银行把款项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和信用息息相关,目前汇付可以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其中电汇是最常用的办法。
国际结算方式都是具有特殊的环境和运作惯例,一般来说,熟悉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是每个外贸工作者必须掌握的技能,要学会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也可根据需要,
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进行结合使用,这样也有利于促成交易,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和妥善处理付汇。
拓展资料: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图1以CIF价格为例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包括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支付、信用证、托收和电汇。以下是对它们的详细介绍。
1.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结束后直接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的方式。它是一种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国际结算方式,没有任何中介机构或银行参与其中。由于没有第三方进行监管,因此其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同时,现金支付还需要考虑货币的兑换问题,这也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2.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一个银行代表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货款,并承诺在进口商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付款的金融工具。在这种方式下,信用证银行作为交易的第三方进行担保,大大减少了交易风险。因此,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
3.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将汇票等单证交给银行,由银行代表出口商向进口商结算货款的方式。这种方式相较于信用证更加简单,但也存在着部分交易风险。同时,托收也需要考虑货款的兑换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亏损。
4.电汇
电汇是指通过银行网络进行货款转移的方式。相较于其他结算方式,电汇速度更快、手续简单,同时因为是通过银行网络进行的,也大大减少了交易风险。但是,电汇需要考虑汇率波动等因素,其费用也相对较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结算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着不同的规定和标准。因此,在选择国际结算方式时需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法律和规定。此外,不同的结算方式也会存在着不同的手续费和利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
总的来说,选择哪种结算方式应该依据实际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进行选择。在选择的同时,还需要考虑汇率波动、法律规定、交易国家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