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海湾七国家用电器认证要求有哪些?
海湾七国(包括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联酋和也门)作为中东地区的经济重心,对家用电器的需求日益增长。随着这些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高品质、高性能的家用电器需求不断增加。同时,由于炎热的气候条件,空调、冰箱等制冷设备在海湾七国市场上的需求量尤其大。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家用电器出口海湾七国的市场准入要求,供各企业参考,希望能有所帮助。
一、海湾七国市场准入要求及法规
1、电气安全
依据《海湾国家低压电器设备和用品的技术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电器设备须符合法规要求并加贴GC标志方可进入GSO成员国销售,其中列表2产品须由指定机构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加贴带有二维码的GC标志。该法规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列表2产品:
电风扇、电冰箱、冷柜及其他家用冷冻设备、离心衣物烘干机、洗衣机、包括洗涤干燥两用洗衣机、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水果或蔬菜榨汁机、家用烤面包机、电热理发器具及干手器、室内加热器、微波炉、其他炉:电锅、电热板、加热环、烧烤炉及烘烤器、即热式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浸入式液体加热器、电熨斗、空调器:非列表2的其他交流电压 50V~1000V、直流电压75V~1500V的家电产品。
2、电磁兼容(EMC)
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产品,适用情况下,均须符合电磁兼容要求。
产品范围:
风扇、电冰箱、冷柜及其他家用冷冻设备、离心衣物烘干机、洗衣机、包括洗涤干燥两用洗衣机、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水果或蔬菜榨汁机、家用烤面包机、电热理发器具及干手器、室内加热器、微波炉、其他炉:电锅、电热板、加热环、烧烤炉及烘烤器、即热式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浸入式液体加热器、电熨斗、空调器、其他交流电压 50V~1000V、直流电压75V~1500V的家电产品。
二、海湾七国合格评定要求与标志
电气安全、电磁兼容(EMC):
列表2产品须由指定机构颁发证书同时由GSO注册后加贴带有二维码的GC标志;产品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