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木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本文梳理了进口木材的一系列流程,包括申报、检疫、处置以及进口禁限管控措施等等,供大家参考。
一、了解进口对象——木材
1、生物学分类
木材的称呼很多,有树种名称、商品俗称、也有拉丁学名等等,而且各个国家对木材的称呼五花八门,可能出现同种异名或异名同种等问题,因此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木材的标准用名——拉丁学名最为准确。
2、加工程度分类
原木是指树木经去除枝叶后截断成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段。
锯材是指原木经锯、削、刨切、旋切等机械加工产生的木质材料,包含木方、木板、木片等,但不含木碎片、木粒、木屑、木丝等木废料。
二、进口植物检疫风险
1、主要有害生物种类
钻蛀性昆虫、软体动物、线虫、真菌、细菌等有害生物。
2、查验重点关注
是否携带土壤?是否带有树皮?是否随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 《植物检疫证书》?
对于带有树皮的进口原木,应当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有效的除害处理,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标注检疫除害的具体处理内容。
三、掌握进口流程、申报、检疫、处置
(一)申报
1、基本信息:品名、种类、加工方法、截面尺寸、长度、规格、级别、等级、是否蓝变、是否烘干、是否带树皮等。
2、准备资料: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检疫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温馨提示:
(1)有体积数量要求的木材:需要进行检尺,并提供检尺码单。
(2)涉及濒危保护的木材:提供《CITES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或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且需截取代表性木段送实验室鉴定。
(二)检疫
1、现场检疫:
(1)核对货证;
(2)针对性检查:根据输出国家或地区疫情和我国的检疫要求,不同树种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等,进行针对性检查;
(3)取样:对现场发现的有害生物、携带有害生物或带有可疑症状的代表性木段或树皮,送实验室做进一步鉴定。
2、实验室检疫:
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检疫鉴定。
(三)处置
如发现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具有检疫风险的活体有害生物,且可能造成扩散的,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有有效处理方法的,海关监督实施检疫处理。
四、跟踪进口禁限管控
1、2022年2月1日起,对来自松材线虫疫区的进口松木(学名为Pinus spp.,包括原木和锯材),实施指定口岸进境管理措施,在广州海关关区范围内佛山南海三山港为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指定口岸。如进境松木检出松材线虫或天牛等活的林木有害生物,则该批松木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海关总署将及时向输出国植物检疫主管部门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企业、产区的松木进口。(松材线虫疫区:加拿大、日本、韩国、墨西哥、葡萄牙、西班牙、美国)
2、禁止从白蜡木枯梢病发生国家和地区进口白蜡树属原木。
3、禁止进口美国弗吉尼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的针叶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