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与DDP贸易术语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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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DDP和CIF有什么区别
DDU,DDP和CIF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概述不同:
1、DDU的概述: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
2、DDP的概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3、CIF的概述: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二、三者的相关规定不同:
1、DDU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2、DDP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3、CIF的相关规定: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三、三者的注意事项不同:
1、DDU的注意事项:
如买方没有履行B2规定的义务,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额外风险。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2、DDP的注意事项: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
(2)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3)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3、CIF的注意事项:
(1)装卸问题:按CIF术语成交,卸货港(目的港)时合同的要件,因为它关系到进口方的利益,如果出口方违反了,进口方有权撤销合同。
(2)关于风险划分的问题:CIF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地点是相互分离的(它不同于 FOB术语, FOB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都是同一地点。)费用的划分——指定的目的港。风险的划分——装运港船舷为界。
(3)关于保险费问题:CIF术语项下,出口方虽然负责保险,取得保险单,并支付保险费,但是这是属于代办性质,就是进口方代办。因此进口方签订合同时要特别谨慎。
(4)有关单据的重要性:CIF术语是很重要的项下很重要一条是“凭单交货,凭单收取”,交单和付款是对流条件。单据齐全内容正确,就可以及时的收取货款;反之单据不全,内容有毛病,尽管货物是好的,合格的,也结不了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U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P(贸易术语缩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
DDU、 DDP、 CIF有何异同
DDU,DDP和CIF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概述不同:
1、DDU的概述: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
2、DDP的概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3、CIF的概述: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二、三者的相关规定不同:
1、DDU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2、DDP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3、CIF的相关规定: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三、三者的注意事项不同:
1、DDU的注意事项:
如买方没有履行B2规定的义务,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额外风险。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2、DDP的注意事项: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
(2)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3)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3、CIF的注意事项:
(1)装卸问题:按CIF术语成交,卸货港(目的港)时合同的要件,因为它关系到进口方的利益,如果出口方违反了,进口方有权撤销合同。
(2)关于风险划分的问题:CIF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地点是相互分离的(它不同于 FOB术语, FOB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都是同一地点。)费用的划分——指定的目的港。风险的划分——装运港船舷为界。
(3)关于保险费问题:CIF术语项下,出口方虽然负责保险,取得保险单,并支付保险费,但是这是属于代办性质,就是进口方代办。因此进口方签订合同时要特别谨慎。
(4)有关单据的重要性:CIF术语是很重要的项下很重要一条是“凭单交货,凭单收取”,交单和付款是对流条件。单据齐全内容正确,就可以及时的收取货款;反之单据不全,内容有毛病,尽管货物是好的,合格的,也结不了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U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P(贸易术语缩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
FOB、CFR、CIF三个贸易术语的不同之处包括哪些
一、详细概念不同
1、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2、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
3、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CIF价=FOB价+I保险费+F运费,俗称“到岸价”。
二、运输责任不同
1、FOB、CFR买方负责运输;
2、CIF卖方负责运输。
三、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方不同
1、FOB由买方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
2、CFR、CIF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
四、报价方式不同
1、FOB:买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2、CIF: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3、CFR: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扩展资料:
一、FOB/CIF/CFR的共同点
1、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费用点:卖方均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二、国际贸易术语背景
不同国家对贸易术语的多种解释引起的误解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基于便利商人们使用,在进行涉外买卖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贸易术语的不同国家,有一个准确的贸易术语解释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
有鉴于此,国际商会于1921年在伦敦举行的第一次大会时就授权搜集各国所理解的贸易术语的摘要。
准备摘要的工作是在一个叫作贸易术语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并且得到各国家委员会的积极协助,同时广泛征求了出口商、进口商、代理人、船东、保险公司和银行等各行各业的意见,以便对主要的贸易术语作出合理的解释,使各方能够共同适用。
摘要的第一版于1923年出版,内容包括几个国家对下列几种术语的定义:FOB,FAS,FOT或FOR,FreeDelivered,CIF以及C&F。摘要的第二版于1929年出版,内容有了充实,摘录了35个国家对上述6种术语的解释,并予以整理。
经过十几年的磋商和研讨,终于在1936年制定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贸易条件解释规则。
定名为《INCOTERMS 1936》,副标题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Trade 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至于Incoterms一词系International Commercial(法语Commericial一词等于英语的trade)Terms的缩写。
三、11种贸易术语
1、Ex Works(ex factory,ex mill,eX plantation,ex warehouse,etc),即工厂交货;
2、FOR(free on rail)…(named departure Point)FOT(free on truck)…(named departure
Point),即铁路交货/火车上交货;
3、Free…(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港口交货;
4、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边交货;
5、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
6、C&F(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
7、CIF(cost,insurance,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8、Freight or Carriage paid to…(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
9、Free or Free Delivere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10、EX Ship…(named Port),即到货港船上交货;
11、Ex Quay…(named Port),即到货港码头交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FR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