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关扣回发票(海关扣了东西交了税能拿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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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扣关是什么意思
货物被扣有很多原因:1.收件人缺少进出口权 2.海关查到品名和产品不一致 3.低申报 4.缺少FDA蓝牙等认证。一般被扣后要及时找清关公司介入处理,不然货物将面临销毁或高额退运费。
处理方法:
1.收货人没进出口权:一般建议收件人不要写亚马逊,不然后续海关出现什么问题,海关会找亚马逊去处理,但亚马逊不会担任该等库存的进口商或收货人而做出任何回复,导致货物无人处理而被销毁。如出现扣关,可找美国当地有进出口权的进口商处理,或者及时在当地登记为外国进口商。
2.申报价值过低:如果海关认为你申报价值过低,有的海关会让你重新申报价值,重新做发票就可以了,而有的国际海关会直接自行评估价值收取关税!委托具有进出口权的有清关能力货代,或者可以找当地的报关行帮忙单独清关。
3.缺少认证:提供认证给当地海关或者找清关行办理认证提供过去
海关备案回执是什么意思
根据《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规范》中的相关条款理解,海关预扣回执是指:进出口报关单通过电子审结后,海关业务系统自动向中国电子口岸和支付平台发送税(费)信息。企业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或支付平台查询税(费)信息,并通过支付平台向商业银行发送税(费)预扣指令。银行在收到企业的支付指令后,通过其内部作业系统预扣应缴税费,成功后同时向企业和海关发送“预扣成功”回执;如预扣不成功,向企业发送预扣不成功回执。【拓展资料】通常企业在香港或国外采购,委托进口报关公司操作流程如下:1.企业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确认采购货物型号、数量、单价、交货期及交货点等2.企业委托一家行业内专业的进口报关公司来进行进口报关业务,与该公司签订代理进口报关协议,委托报关合同等资料,确认委托报关金额,海关关税及增值税及代理手续费用。3.由进口报关公司代办进口许可证批文、代为在香港垫付货款,并安排收货(核对供应商送货型号数量与签订委托进口合同是否一致)4.进口报关公司安排进口报关,做清关手续,并代垫税金。5.货到深圳后,由报关公司开具发票及货物并送货到企业后,验收无误后付款.
(这样的外贸就基本操作完毕)备注:进口报关公司所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包括:进口批文费用、报关费用、深港两地的运费费用、打印付汇联费用及银行付汇费用等杂费。)
进口报关公司开具的发票有分两种:一种是代理进口报关,海关税单直接给企业,即“双抬头”方式,进口报关公司开具代理费发票;另一种是由进口报关公司直接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此时就由原来的外贸关系转换成内贸购销式了。另税金方面,现电子元件基本上为0关税,只需缴纳17%的增值税即可。这个在进口之前就需先确认此税率,要不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海关扣了东西交了税能拿回去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会退还物品的,但是如果定性走私的,偷逃税款达到刑法规定的起刑点的,以走私罪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查扣是什么意思
海关查扣指的是货品被海关暂扣检查,对进口货品进行查扣检验,是海关工作的权利,货品涉嫌走私等行为的,会按照规定扣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七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第二十八条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海关核放单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是进出卡口的凭证。卡口核放单与载货车辆一一对应,核放单只能由核注清单、提货单(先入区后报关)或出入库单生成。核放单与关联单证的关系为一对多(一车多票)、一对一或多对一,不允许多对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