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出口韩国认证要求及流程
近年来,电动摩托车在国外市场的发展势头强劲。尽管市场对传统摩托车的年销量有所下降,但电动摩托车的出现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主要得益于消费者对环保、节能的日益重视,以及电动摩托车在性能和便利性上的优势。相关市场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前景被业界普遍看好,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法规不尽相同,为企业出口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期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电动摩托车出口韩国的技贸知识,以供参考。
一、海关归类
电动摩托车 8711600090
关税税率:45%
增值税率:13%
监管证件要求:6A
检验检疫要求:L/ M
申报要素:1.品名;2.发动机类型;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4.型号;
二、韩国技术标准
三、韩国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
(一)监管机构
韩国电动摩托车认证实施主体与技术机构包括国土交通部(Minister of Land,Infrastructure and Transport)、政府指定的试验机构、机动车安全研究院(KATRI)。
(二)技术法规
电动摩托车主要法规为《机动车辆管理法》,认证模式与汽车管理类似。车辆直接涉及行车安全性的结构和装置,必须满足相应的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即韩国的KMVSS法规(자동차 및 자동차부품의 성능과 기준에 관한 규칙)。2023年9月14日,韩国颁布最新版《机动车辆管理法》,正式将电动车辆纳入到该法中,最新版实施时间2025年3月15日。
电动摩托车整车KMVSS相关要求见下表。
(三)认证流程
韩国政府对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零部件产品实行自我认证制度(Self-certification System)。认证流程如下:
1、安全检查设施登记:对机动车辆进行自我认证的利益相关方应根据国土交通部的法令的规定,向国土交通部登记机动车辆的制造试验检查设施。
2、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若机动车辆制造商,具备安全检查设施的汽车制造商可以按照国土交通部的条例直接进行安全检查;若机动车辆制造商不具备国土交通部法令规定的生产规模、安全检查设施、性能试验设施等自我认证能力要求,应就与机动车辆安全运行直接相关的事项以及国土交通部法令规定的事项,由性能测试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和安全检查。
3、认证结果上报和标志粘贴:完成若机动车辆完成自我认证,制造商应将机动车辆的规格通知性能测试机构,并在汽车上标明机动车辆自我认证(包括机动车辆的制造日期)。
4、上市后配合检查:电动摩托车上市销售后,国土交通部将对车辆进行上市后检查,检查方式包括二手车再使用的检查、定期抽检、改装车检查、不定期抽检。检查结果记录于电动摩托车使用报告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