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海运出口贴什么标签
锂电池属第九类危险品,海运出口时应满足《国际危规》第6章的构造与试验要求,取得检验合格证明,并张贴锂电池专属标记。集装箱须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装箱,集装箱四周须张贴第9类危险货物标牌。
一、装有锂电池或电池组的包件须标有锂电池标记。
注意:标记须标明联合国编号,并以字母UN开头。
1、如“UN3090”用于锂金属电池或电池组或“UN3480”用于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
当锂电池或电池组含在或装在设备中时,联合国编号以字母UN开头,如“UN3091”或“UN3481”如适用须标明。
当包件内含有联合国编号不相同的锂电池或电池组时,所有适用的联合国编号须在一个或多个标记上标明。
2、标记须在矩形阴影轮廓线内。
尺寸须满足最少120mm宽×110mm高,阴影线宽须5mm。
符号(电池组,一个损坏的且发出火焰的电池,在联合国编号上方用于锂离子或锂金属电池组或电池)须白底黑色图案。
阴影线须为红色。如果包件尺寸有特殊要求,尺寸/线厚可以减少到不少于105mm宽×74mm高。当不是指定的尺寸时,所有的要素须以大概的比例显示。
禁止跨面,折角。
二、锂电池货物交付船舶运输时包件上须张贴9A标志。
三、装运锂电池的集装箱等货物运输组件仍应使用9类标牌。
注意:
标识尺寸(宽X高):100mmX100mm
箱子面积不够的情况下可以45°放置(棱形)
棱形的线条与标签的边缘平行且距离大约5mm
禁止跨面,折角。
包件上张贴正确的锂电池标签,货物运输组件显示9类危险货物标牌、标记。
当包件被置于集合包件中,锂电池标记须清晰可见或者在集合包件外部张贴,且集合包件须标记“OVERPACK”字样,“OVERPACK”字体的高度须至少为12mm。
出口电池标记标签的粘贴规定:
1、标记标签务必粘贴在箱子的比较大面上。
2、全部的标记标签务必粘贴在外箱的同一面。
3、各种标签标记相互间不能有任何的覆盖。
温馨提示:近期海关开展“打击进出口危险品伪瞒报专项行动”,现场海关要求,出口货物带有锂电池,包括产品带内置电池,都需要张贴UN3480/UN3481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