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计算(关于出口退税计算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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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怎么计算
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购进货物金额*退税率。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所征收的税款进行退还的政策。具体的退税金额是根据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适用的退税率来计算的。购进金额是指出口企业购买出口货物的成本,而退税率则是政府规定的,根据不同的货物类型和国家政策而有所不同。
例如,一个出口企业购买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为13%,那么该企业可以获得的退税金额为:100万元* 13%= 1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退税并不是全额退税,而是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退税。因此,企业在出口时,需要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计算并申报正确的退税金额,以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退税利益。
总之,出口退税的计算是根据购进金额和退税率来进行的,企业在出口时需要了解政策规定,正确计算并申报退税金额,以获得合理的退税利益。
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两种情况的的计算公式:1、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2、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与退税的税额。
以下是详细的计算公式说明: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退税=开票价格/1.17*退税率。
出口退税有两种情况,分别是退还进口税和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进行退税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等。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中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出口退税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附送材料包括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小编归纳,通过以上关于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出口退税计算公式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
为了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各国都会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一、出口退税方式详解1、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增值税的核算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用扣税法,即将当期销项税客抵扣进项税客后的余客为应纳税额,故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这就是说,增值税的核算是一种负债核算,具有代收代缴性质,并且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是由增值税的特点、政策和计算方法决定的。3、核算企业需要预计应交税金的各种税金,在提取或预先收取税金时,计入该科目的贷方,缴纳时计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就交而末交的税金,若期末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本期企业多交了税金,或者,反映其他规定,如上期末抵扣完的进项项税额等。4、出口退税公式(1)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2)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与退税的税额。二、出口退税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三、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法律客观:《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
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出口退税如何计算的
出口退税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公司在进行海关备案时,分为贸易型的外贸公司和生产型的工厂。外贸公司从国内供应商采购商品再进行出口,生产型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商品,二者的退税形式是不同的;
2、外贸公司出口的退税计算公式为:国内供应商的开票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以开票金额10000元,退税率10%为例,外贸公司的退税为10000/1.13*10%=884.956元;
3、拥有出口权的生产商直接出口,退税率计算公式为:报关金额/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同样,开票金额10000元,退税率10%,其退税金额为884.956元;
4、在结算形式上,外贸企业的退税以现金形式返还,生产型企业以税金抵扣的形式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十三条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第三十五条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