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AEO认证申请流程及便利措施
日本AEO制度也称特例通关制度,于2006年3月开始实施,该项制度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特例出口申报制度、特例进口申报制度、特例保税资格制度、认定通关业者制度、特定保税运输制度和特例制造者制度。
一、适用范围
日本AEO制度的认证对象范围随着其发展而不断完善扩大,目前已包括进口企业、出口企业、保税区仓储企业、通关企业(报关企业)、特定保税运输企业(运输商)和生产制造企业等进出口全链条企业。
二、认证流程
1、“事先与海关协商”:此过程并非强制性的,但任何希望成为AEO的申请人都可以提前联系海关,以获得有关申请程序的必要信息和建议。海关为AEO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2、“提交申请”:申请人在审查其业务运作后,提交申请表和支持文件,如合规表、自检表、公司注册证书和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文件。
3、“申请审查”:海关检查提交的申请表和所有证明文件,以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成为AEO的所有资格和要求。
4、“现场检查”:海关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是确认货物储存设施的安全措施和申请人的操作,包括设施的周围环境、货物隔离、照明、锁闭装置、门禁、计算机系统等。海关还会检查其海关程序是否按照其合规程序进行。
5、“认可或认定”:当所有结果满足相应类型AEO的标准要求时,申请人被授权认定为AEO。
三、便利措施
日本海关针对不同的经营者出台了六类AEO制度,不同制度下的经营主体享受不同的优惠便利化措施。主要便利化措施包括简化海关通关手续、减少查验,减少通关、审批和管理费用,享受互认国的通关便利,从而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
1、特例出口申报制度下的AEO企业可以享受的便利化搭施包括:
减少海关对出口商品审查和查验、出口申报不受货物存放地域限制、简化报关手续等。
2、特例进口由报制度下的AEO企业可以享受的便利化措施包括:
加快进口商品通关时间、简化申报手续、减少查验以及享受互认国的通关便利等。
3、特例保税资格制度下的AEO企业可以享受的便利化措施包括:
简化设置保税场所申请手续、简化海关保税业务检查、免收许可手续以及享受互认国的通关便利等。
4、认定通关业者制度下的AEO企业可以享受的便利化措施包括:
简化报关手续、缩短货物进出口通关时间以及享受互认国的通关便利等。
5、特定保税运输制度下的AEO企业可以享受的便利化措施包括:
减少通关手续、降低贸易成本以及可享受互认国的通关便利等。
6、特例制造者制度下的AEO企业可以享受的便利化措施包括:
特例制造者生产的货物无须运至保税区即可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且出口申报海关不受货物存储地域限制以及可享受互认国的通关便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