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欧班列疫情物资出口规定要求

【编者按】欧洲疫情日益严重,防疫物资运输比例增加,国家对于防疫物资出口监管日趋严格,政策要求也在实时变化,速度慢一慢就跟不上监管节奏了。
那么相信很多企业都疑问满腹:
非医用口罩出口到底需要什么?
黑名单白名单是什么?
企业不在白名单里怎么办?
小编给大家汇总了下最新政策需求和班列平台具体操作要求,干货奉上:
04月26日
发布:《关于组织做好审核确认符合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开放白名单申请

04月25日
发布:《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加强对非医用口罩出口监管

03月31日
发布:《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出台白名单

西安,长沙班列
划重点
01
非医用口罩最新出口标准:
1、生产企业名称,必须要在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有显示(英文需要拿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2、货物里面的每个小包/盒都要有合格证(必须盖章),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生产批次,厂商名称,厂商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缺一不可)
3、新规定:非医用出口提供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出口企业和进口商都要盖章)

4、普通口罩的货物要满足:
A.外包装不能有中英文医用字样
B.执行的产品标准为非医用标准
C.产品不能带有FDA,或者CE en14683标志,带有如上字样,标准,标志的任一种均为医用口罩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要有彩盒,即销售包装
7、新要求:口罩需要有成份组成,按照百分比(优先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证,没有的可以按照检测报告,成份相加要等于100%。例如无纺布40%,熔喷布30%,过滤棉30%)
8、黑名单: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过的非医用口罩不合格企业直接关闭窗口
9、白名单:符合国外质量标准的企业名单,需在此清单内
:http://www.cccmhpie.org.cn/Pub/6325/176185.shtml
否则需要遵守中国质量标准
划重点
02
医用防疫物资最新出口标准:
适用于医用口罩/额温枪/体温计/耳温枪/检测试剂盒/呼吸机/隔离衣/防护服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注册证
3、医疗物资声明(表格不能留空,表头不要有模板二字,盖生产销售单位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厂家检测合格报告
6、生产厂家以及注册证商品名称、型号要对应报关单信息。生产公司需要在海关名册内(注册号要在药监局网上查到此生产公司信息才有效)
7、货物里面的每个小包/盒都要有合格证(必须盖章),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生产批次,厂商名称,厂商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许可证号(缺一不可)
8、生产厂家要在海关目录有备案(即在之前海关发布的白名单上,给公众号发送“模板”二字获取)
9、新要求:口罩需要有成份组成,按照百分比(优先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证,没有的可以按照检测报告,成份相加要等于100%。例如无纺布40%,熔喷布30%,过滤棉30%)
划重点
03
未入选白名单怎么办?
昨天(4月26日),商务部发布紧急通知,宣布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以向本地商务局申请加入商务部白名单,但需要根据规定提交以下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
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填写附件1,医用口罩等5类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填写附件2。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初步审核后,以工作机制办公室名义(本地商务主管部门代章)将汇总表(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家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办公室(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原则上每周报送一次,截止时间为每周三17:00。
模板文件公众号回复关键词:“模板”二字获取
非医用口罩企业申请:

填写说明:
1.填报范围仅限于获得国外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
2.请按产品填写,每个产品一行;
3.“企业名称”栏请务必填写中英文名称,同一家企业的多个产品请依次填写,企业名称列不合并单元格;
4.“产品名称”请列明中英文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等;包括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并以证书名称命名该文件;
5.请务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写的国外认证关键材料扫描版,包括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并以证书名称命名该文件;
6.相关文件请统一放置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企业中文名称命名,相关资质文件命名方式为:序号+企业中文名称缩写+产品名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
医疗物资企业申请:

注:
1.仅限4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且出口产品未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填写;
2.请填报企业务必提供已填报的国外标准认证资料扫描件,及外方接受所购产品标准和质量的相关证明。
填写说明:
1.填报范围仅限于五大类医用物资,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
2.请按产品填写,每个产品一行;
3.“企业名称”栏请务必填写中英文名称,同一家企业的多个产品请依次填写,企业名称列不合并单元格;
4.“产品名称”请列明中英文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等,并注明无菌或非无菌;
5.同一产品出口不同国家(地区),请在“进口国(地区)”单元格中合并填写,无须每个国家一行;
6.请务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写的国外认证和注册文件,在“资质文件”列的同一个单元格中按序号列明;
7.本表格中已填写的“资质文件”,请统一放置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企业中文名称命名,相关资质文件命名方式为:序号+企业中文名称缩写+产品名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序号请务必与表格中“资质文件”列的序号相同。
8.其他:原则上产品出口应满足进口国标准,如未在进口国注册,请提供对方国授权进口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合同中约定。





















【编者按】欧洲疫情日益严重,防疫物资运输比例增加,国家对于防疫物资出口监管日趋严格,政策要求也在实时变化,速度慢一慢就跟不上监管节奏了。
那么相信很多企业都疑问满腹:
非医用口罩出口到底需要什么?
黑名单白名单是什么?
企业不在白名单里怎么办?
小编给大家汇总了下最新政策需求和班列平台具体操作要求,干货奉上:
04月26日
发布:《关于组织做好审核确认符合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开放白名单申请

04月25日
发布:《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加强对非医用口罩出口监管

03月31日
发布:《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出台白名单

西安,长沙班列
划重点
01
非医用口罩最新出口标准:
1、生产企业名称,必须要在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有显示(英文需要拿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2、货物里面的每个小包/盒都要有合格证(必须盖章),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生产批次,厂商名称,厂商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缺一不可)
3、新规定:非医用出口提供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出口企业和进口商都要盖章)

4、普通口罩的货物要满足:
A.外包装不能有中英文医用字样
B.执行的产品标准为非医用标准
C.产品不能带有FDA,或者CE en14683标志,带有如上字样,标准,标志的任一种均为医用口罩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要有彩盒,即销售包装
7、新要求:口罩需要有成份组成,按照百分比(优先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证,没有的可以按照检测报告,成份相加要等于100%。例如无纺布40%,熔喷布30%,过滤棉30%)
8、黑名单: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过的非医用口罩不合格企业直接关闭窗口
9、白名单:符合国外质量标准的企业名单,需在此清单内
:http://www.cccmhpie.org.cn/Pub/6325/176185.shtml
否则需要遵守中国质量标准
划重点
02
医用防疫物资最新出口标准:
适用于医用口罩/额温枪/体温计/耳温枪/检测试剂盒/呼吸机/隔离衣/防护服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注册证
3、医疗物资声明(表格不能留空,表头不要有模板二字,盖生产销售单位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厂家检测合格报告
6、生产厂家以及注册证商品名称、型号要对应报关单信息。生产公司需要在海关名册内(注册号要在药监局网上查到此生产公司信息才有效)
7、货物里面的每个小包/盒都要有合格证(必须盖章),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生产批次,厂商名称,厂商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许可证号(缺一不可)
8、生产厂家要在海关目录有备案(即在之前海关发布的白名单上,给公众号发送“模板”二字获取)
9、新要求:口罩需要有成份组成,按照百分比(优先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证,没有的可以按照检测报告,成份相加要等于100%。例如无纺布40%,熔喷布30%,过滤棉30%)
划重点
03
未入选白名单怎么办?
昨天(4月26日),商务部发布紧急通知,宣布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以向本地商务局申请加入商务部白名单,但需要根据规定提交以下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
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填写附件1,医用口罩等5类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填写附件2。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初步审核后,以工作机制办公室名义(本地商务主管部门代章)将汇总表(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家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办公室(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原则上每周报送一次,截止时间为每周三17:00。
模板文件公众号回复关键词:“模板”二字获取
非医用口罩企业申请:

填写说明:
1.填报范围仅限于获得国外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
2.请按产品填写,每个产品一行;
3.“企业名称”栏请务必填写中英文名称,同一家企业的多个产品请依次填写,企业名称列不合并单元格;
4.“产品名称”请列明中英文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等;包括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并以证书名称命名该文件;
5.请务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写的国外认证关键材料扫描版,包括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并以证书名称命名该文件;
6.相关文件请统一放置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企业中文名称命名,相关资质文件命名方式为:序号+企业中文名称缩写+产品名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
医疗物资企业申请:

注:
1.仅限4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且出口产品未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填写;
2.请填报企业务必提供已填报的国外标准认证资料扫描件,及外方接受所购产品标准和质量的相关证明。
填写说明:
1.填报范围仅限于五大类医用物资,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
2.请按产品填写,每个产品一行;
3.“企业名称”栏请务必填写中英文名称,同一家企业的多个产品请依次填写,企业名称列不合并单元格;
4.“产品名称”请列明中英文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等,并注明无菌或非无菌;
5.同一产品出口不同国家(地区),请在“进口国(地区)”单元格中合并填写,无须每个国家一行;
6.请务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写的国外认证和注册文件,在“资质文件”列的同一个单元格中按序号列明;
7.本表格中已填写的“资质文件”,请统一放置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企业中文名称命名,相关资质文件命名方式为:序号+企业中文名称缩写+产品名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序号请务必与表格中“资质文件”列的序号相同。
8.其他:原则上产品出口应满足进口国标准,如未在进口国注册,请提供对方国授权进口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合同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