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改名惊曝内幕!隐瞒协议被罚1000万
深圳大卖行云科技(原有棵树)出事了。行云科技实际控制人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肖四清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人(含公司主体)合计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案由是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信披违规案件。其背后,牵扯出的是有棵树重整过程中不为人知的秘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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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海视野了解,3月17日晚间,行云科技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肖四清先生,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3月17日,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当事人对我局调查工作的配合情况,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肖四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二、对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王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天行云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300万元罚款。
时间回溯至2024年9月30日,法院裁定受理有棵树的重整申请。对于这家曾风光无限的跨境电商企业而言,重整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同年11月,有棵树发布公告,确定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人。
然而,监管部门的调查揭开了另一面:
在重整期间,肖四清、王维、天行云签订了相关协议、承诺函。这些协议若履行,有棵树的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对重整进展产生较大影响。
2025年3月11日,法院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产业投资人受让的股份过户至指定持股主体名下,有棵树股权结构变得分散,王维在股东会表决上具有较大优势,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但这些协议,从未公开披露。
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11日,肖四清为有棵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同一时期,天行云作为重整产业投资人,签订相关协议、承诺函,同样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维的角色更为复杂。一方面,他是天行云的实际控制人,签订协议、承诺函,是天行云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另一方面,2025年3月11日至今,他成为有棵树控股股东,本身也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人合计被罚1000万元,这在近年来的跨境电商领域信披违规案件中,堪称"顶格处罚"。
对于上市公司行云科技而言,这份处罚决定书的影响更多是"名誉层面"的。
公司在公告中强调:上述事项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天行云与股东肖四清,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上述情况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言下之意,王维个人的违规行为,不代表行云科技;上市公司本身运营良好,投资者无需过度担忧。
但从资本市场角度,这种说法能否完全说服投资者,仍有待观察。毕竟,王维作为行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个人信用的瑕疵,难免会影响市场对公司的整体判断。
有棵树曾是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的明星企业,曾经的华南城四少之一。2019年,有棵树借壳天泽信息登陆A股,成为当时跨境电商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

然而,2020年亚马逊封号潮,有棵树遭受重创,公司经营每况愈下,债务缠身,诉讼不断。2024年9月,有棵树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引入产业投资人之后,创始团队与产业投资人产生诸多矛盾,直至今年2月,有棵树宣布正式更名,原创始团队也全部出局。

王维、肖四清等人以为这场资本运作已经结束,没想到最终还是付出了1000万元的代价。


深圳大卖行云科技(原有棵树)出事了。行云科技实际控制人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肖四清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人(含公司主体)合计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案由是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信披违规案件。其背后,牵扯出的是有棵树重整过程中不为人知的秘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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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海视野了解,3月17日晚间,行云科技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肖四清先生,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3月17日,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当事人对我局调查工作的配合情况,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肖四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二、对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王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天行云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300万元罚款。
时间回溯至2024年9月30日,法院裁定受理有棵树的重整申请。对于这家曾风光无限的跨境电商企业而言,重整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同年11月,有棵树发布公告,确定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人。
然而,监管部门的调查揭开了另一面:
在重整期间,肖四清、王维、天行云签订了相关协议、承诺函。这些协议若履行,有棵树的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对重整进展产生较大影响。
2025年3月11日,法院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产业投资人受让的股份过户至指定持股主体名下,有棵树股权结构变得分散,王维在股东会表决上具有较大优势,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但这些协议,从未公开披露。
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11日,肖四清为有棵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同一时期,天行云作为重整产业投资人,签订相关协议、承诺函,同样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维的角色更为复杂。一方面,他是天行云的实际控制人,签订协议、承诺函,是天行云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另一方面,2025年3月11日至今,他成为有棵树控股股东,本身也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人合计被罚1000万元,这在近年来的跨境电商领域信披违规案件中,堪称"顶格处罚"。
对于上市公司行云科技而言,这份处罚决定书的影响更多是"名誉层面"的。
公司在公告中强调:上述事项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天行云与股东肖四清,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上述情况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言下之意,王维个人的违规行为,不代表行云科技;上市公司本身运营良好,投资者无需过度担忧。
但从资本市场角度,这种说法能否完全说服投资者,仍有待观察。毕竟,王维作为行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个人信用的瑕疵,难免会影响市场对公司的整体判断。
有棵树曾是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的明星企业,曾经的华南城四少之一。2019年,有棵树借壳天泽信息登陆A股,成为当时跨境电商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

然而,2020年亚马逊封号潮,有棵树遭受重创,公司经营每况愈下,债务缠身,诉讼不断。2024年9月,有棵树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引入产业投资人之后,创始团队与产业投资人产生诸多矛盾,直至今年2月,有棵树宣布正式更名,原创始团队也全部出局。

王维、肖四清等人以为这场资本运作已经结束,没想到最终还是付出了1000万元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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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周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