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老板必须知道!税收严征管趋势下,高净值人士应注意什么?

在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变化与疫情的影响下,中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正在上升。在财税方面,虽然中央推出一系列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但是在另一方面因为金税四期的上线与CRS(共同申报准则)的推进,税收征管领域趋严是可以显而易见的,特别是针对高净值人士。
本文将基于近期税收领域的最新变化与趋势,总结梳理高净值人士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并对此提出应对策略与建议。
一方面,减税降费政策出台,纳税人的名义税率在持续下降,税务机关也在进一步简化税务程序性事项。例如,今年大规模推进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在程序方面,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等。
另一方面,在名义税率下降的同时,税收征管趋严。税务机关将借助其数据搜集和分析能力的提升,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通过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全方面提高税务征管能力。
自2021年以来,税务机关持续关注高收入人群的投资行为,对股权转让、股权激励、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等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对高净值人士的税收征管。
1、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一直是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仍然有企业为了冲成本而买发票,为了隐匿收入而不开发票,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行为不符,或是对于取得的问题发票不知如何处理等情况。
税务机关建立了留抵退税的事后复核机制,以打击企业通过不合理方式骗取留抵退税的行为。在税务领域虚开发票将会面临重罚,除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可能触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等刑事风险。根据今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将会被立案追溯;
2、偷逃税:诸如设立“两套账”隐匿收入,签署“阴阳合同”少缴税款,虚假纳税申报多列支出或少列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如构成偷逃税,将面临0.5倍至5倍的罚款,且可能触发刑事上的逃税罪;
3、不合理的税收规划:诸如利用设立在税收洼地的空壳公司转移利润,通过收取现金隐匿收入,通过做假账或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降低税负等;
4、不合规的员工工资薪金支付:诸如在体外支付员工的工资薪金、奖金,通过福利平台向员工发放福利,员工拿大量发票来公司报销,员工亲属或设立的企业与公司进行交易,在境外发放但不在境内报税等。企业需要注意就其为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金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若未履行扣缴义务,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可能面临税金0.5倍至3倍的罚款;
5、不合规的个人股权转让:诸如通过多步交易改变纳税主体和纳税地,变更开户的证券机构,利用基金、信托等税收规则的不明确进行避税,利用税收洼地的核定征收、财政返还等,但是激进方式可能了带来关联交易的问题。甚至可能引发偷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重大税务风险,更严重的是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且对于个人的其他财产性所得,税收管理也预计会不断趋严,包括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的税收处理,在未来一段时间都可能会出现越来越明确的税收管理制度;
6、个人境外投资风险:较多人为了降低税负,会选择通过BVI、开曼群岛、中国香港、新加坡等低税地进行境外投资。但在国际社会日益重视和强调反避税的情况下,中国也开始重视并强调对个人的反避税,尽管目前仅为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未出台,但对于中国居民个人控制的设立在BVI、开曼群岛等低税地的公司,其取得的分红款、股权转让所得等,在无合理商业理由的情况下,尽管没有分配给中国居民个人,未来将有可能会视同已分配,并被中国税务机关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这些风险轻则要求补税罚款,重则将会引起刑事犯罪,也对于个人与企业经营带来重大影响,比如对艺人主播等特定行业,对其业务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影响企业信用评级、招投标、客户合作、发票开具、财务管理、融资和上市等。
因此,企业需要尽早行动起来,对自身的重大涉税风险提前进行内部评估,以免带来重大影响,甚至引发刑事风险,税务违法违规行为虽然可以暂时降低税负,但从长远来看并不划算。
征管趋势的趋严对纳税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税收遵从要求,在此大环境下,高净值人士应该如何应对潜在税务风险并做好规划呢?建议高净值人士首先应对自身面临的税收风险现状有清晰的认识,以便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策略和合法合规的税收规划方案。
高净值人士首先需要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包括历史税务事项的重大风险排查:通过税务健康检查,评估个人和企业历史上是否曾有重大的税务不合规问题,特别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偷逃税等问题。
接下来便是理性应对税务风险,对于已识别出的税务风险,建议尽早与专业团队进行沟通,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确定整体沟通解决策略,并与主管税务机关积极沟通,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及时对历史问题进行清理。





















在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变化与疫情的影响下,中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正在上升。在财税方面,虽然中央推出一系列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但是在另一方面因为金税四期的上线与CRS(共同申报准则)的推进,税收征管领域趋严是可以显而易见的,特别是针对高净值人士。
本文将基于近期税收领域的最新变化与趋势,总结梳理高净值人士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并对此提出应对策略与建议。
一方面,减税降费政策出台,纳税人的名义税率在持续下降,税务机关也在进一步简化税务程序性事项。例如,今年大规模推进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在程序方面,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等。
另一方面,在名义税率下降的同时,税收征管趋严。税务机关将借助其数据搜集和分析能力的提升,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通过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全方面提高税务征管能力。
自2021年以来,税务机关持续关注高收入人群的投资行为,对股权转让、股权激励、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等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对高净值人士的税收征管。
1、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一直是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仍然有企业为了冲成本而买发票,为了隐匿收入而不开发票,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行为不符,或是对于取得的问题发票不知如何处理等情况。
税务机关建立了留抵退税的事后复核机制,以打击企业通过不合理方式骗取留抵退税的行为。在税务领域虚开发票将会面临重罚,除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可能触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等刑事风险。根据今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将会被立案追溯;
2、偷逃税:诸如设立“两套账”隐匿收入,签署“阴阳合同”少缴税款,虚假纳税申报多列支出或少列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如构成偷逃税,将面临0.5倍至5倍的罚款,且可能触发刑事上的逃税罪;
3、不合理的税收规划:诸如利用设立在税收洼地的空壳公司转移利润,通过收取现金隐匿收入,通过做假账或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降低税负等;
4、不合规的员工工资薪金支付:诸如在体外支付员工的工资薪金、奖金,通过福利平台向员工发放福利,员工拿大量发票来公司报销,员工亲属或设立的企业与公司进行交易,在境外发放但不在境内报税等。企业需要注意就其为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金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若未履行扣缴义务,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可能面临税金0.5倍至3倍的罚款;
5、不合规的个人股权转让:诸如通过多步交易改变纳税主体和纳税地,变更开户的证券机构,利用基金、信托等税收规则的不明确进行避税,利用税收洼地的核定征收、财政返还等,但是激进方式可能了带来关联交易的问题。甚至可能引发偷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重大税务风险,更严重的是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且对于个人的其他财产性所得,税收管理也预计会不断趋严,包括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的税收处理,在未来一段时间都可能会出现越来越明确的税收管理制度;
6、个人境外投资风险:较多人为了降低税负,会选择通过BVI、开曼群岛、中国香港、新加坡等低税地进行境外投资。但在国际社会日益重视和强调反避税的情况下,中国也开始重视并强调对个人的反避税,尽管目前仅为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未出台,但对于中国居民个人控制的设立在BVI、开曼群岛等低税地的公司,其取得的分红款、股权转让所得等,在无合理商业理由的情况下,尽管没有分配给中国居民个人,未来将有可能会视同已分配,并被中国税务机关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这些风险轻则要求补税罚款,重则将会引起刑事犯罪,也对于个人与企业经营带来重大影响,比如对艺人主播等特定行业,对其业务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影响企业信用评级、招投标、客户合作、发票开具、财务管理、融资和上市等。
因此,企业需要尽早行动起来,对自身的重大涉税风险提前进行内部评估,以免带来重大影响,甚至引发刑事风险,税务违法违规行为虽然可以暂时降低税负,但从长远来看并不划算。
征管趋势的趋严对纳税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税收遵从要求,在此大环境下,高净值人士应该如何应对潜在税务风险并做好规划呢?建议高净值人士首先应对自身面临的税收风险现状有清晰的认识,以便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策略和合法合规的税收规划方案。
高净值人士首先需要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包括历史税务事项的重大风险排查:通过税务健康检查,评估个人和企业历史上是否曾有重大的税务不合规问题,特别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偷逃税等问题。
接下来便是理性应对税务风险,对于已识别出的税务风险,建议尽早与专业团队进行沟通,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确定整体沟通解决策略,并与主管税务机关积极沟通,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及时对历史问题进行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