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越来越慢是正常的吗?
据公开数据,2021年至2025年深圳全市法院累计受理案件332万件,办结近300万件,2025年法官人均年结案744件,上诉率、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创近十年新低。审判效率位居全国前列,司法集约化、智能化改革成效显著,但从律师实务和当事人实际体验来看,当前司法运行仍存在突出结构性矛盾,案多人少、诉讼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凸显。
一、当前司法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人案配比结构性失衡矛盾尖锐。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案件呈爆发式增长,但法官员额总量刚性管控,审判人员增长远滞后于案件增量,法官长期超负荷、常态化加班办案,处于极限承压状态,不可持续。
第二,诉讼流程空转拖延问题普遍。诉前调解异化为变相排队滞留,导致立案周期拉长;复杂商事、权属类案件排期拥堵,立案至开庭、庭审至宣判间隔漫长,大量案件超长期未结,严重影响市场预期与当事人权益。
第三,改革成效内外反差明显。当前考核体系侧重结案率、人均结案数量,聚焦法官端效率数据,却忽视立案时效、排期周期、判决产出速度等当事人体感指标,造成“数据好看、体验很差”的割裂局面。
第四,司法资源区域配置僵化。全国员额编制统一管控、动态调整不足,案件高度集中的东部发达地区无法匹配相应审判力量,结构性拥堵长期无法疏通。
二、法院已推行的主要改革举措
为应对案量激增压力,全国法院系统已采取一系列提质增效措施。一是全面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对简单案件实行速裁快审,压缩简易程序审理周期。二是推广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力争在诉前化解批量小额纠纷。三是全面建设智慧法院,依托AI辅助办案、智能文书生成、线上庭审等方式提升法官单体办案效率。四是常态化开展积案清理,优化审判团队分工,调整审判考核指标,弱化形式化结案考核。
上述举措有效提升了结案数量,但未能真正解决审理周期长、程序空转、等待成本高的实质问题。从前述数据可见,五年累计有30多万件案件未办结。据笔者个人经验,当前立案周期一般都在一个月以上,一个月是下限。对于等待立案的当事人和30多万件未结案件的当事人而言,未能从具体案件中获得良好司法体验。
三、完善司法效率治理的宏观建议
第一,建立员额动态调配机制,破解结构性缺人难题。建议最高法打破员额固化、全国一刀切的配置模式,以地区年均收案量、人均负荷、经济活跃度为核心依据,向东部案件高发地区定向倾斜员额资源,从根本上缓解案多人少的底层矛盾。
第二,规范诉前程序边界,杜绝变相拖延立案。明确诉前调解自愿性、时限性,严禁以调解为名无限拖延正式立案;统一全国各环节审理时限刚性标准,对超期排期、超期宣判建立刚性督办、问责机制,压缩程序空转。
第三,重构审判考核体系,转向以当事人获得感为核心。在保证公正公平司法效果的基础上,弱化单纯结案数量考核,将立案周期、开庭间隔、判决产出周期、超期未结率等群众直观感受指标纳入核心考核,倒逼审判全流程提速。
第四,深化精准繁简分流,实现快慢彻底分离。对小额、简单案件实行极速审结、批量办结;对商事、金融、知产等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专业化集中审理、专项排期,避免繁案、简案挤占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难案专审”。
综上,当前司法效率问题并非技术层面短板,而是资源配置、程序机制、考核导向叠加形成的结构性困境。需要从顶层制度层面系统性调整,解决结构性矛盾,真正建成公正高效的现代化司法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