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欧盟2026年7月起正式实施200欧元免税新政
作为此次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200欧元免税额度的适用范围被予以严格界定。根据新规要求,该免税政策仅适用于个人通过境外合法电商平台采购、且用于自身消费的商品,对于以商业销售为目的的批量采购行为,将不享受这一免税待遇。针对超出200欧元免税额度的跨境电商订单,新规制定了统一且清晰的复合征税标准:一方面,将按货物总价值的5%比例征收关税,同时为保障税负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特别设置了每公斤1欧元的最低关税征收门槛,即当按价值计算的关税金额低于按重量计算的最低标准时,将以每公斤1欧元的标准执行征收;另一方面,在缴纳关税的基础上,还需叠加缴纳商品进口所在欧亚联盟成员国对应的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将严格遵循各成员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执行。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汽车、大型机械设备等特殊品类商品,新规明确其不适用上述通用征税标准,将由欧亚经济委员会另行制定专项关税税率,具体征收细则将结合联盟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相关成员国产业保护需求等因素进一步研究并对外公布。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防范跨境电商领域的违规套利行为,新规同步配套出台了不适用简化电子通关程序的商品清单。该清单涵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四大类商品:一是非个人自用的大宗商品,此类商品通常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易被不法商家假借个人名义进口以规避税收;二是需凭进出口许可方可通关的管制商品,具体包括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废物、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此类商品的进口需严格遵守联盟及各成员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特殊消费品类商品,如酒精饮料、烟草制品等,这类商品因其特殊性,在全球范围内大多受到严格的进口监管与税收调控;四是特定交通工具及其零部件,包括各类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及其底盘、发动机等核心部件。欧亚经济委员会负责贸易事务的部长安德烈·斯列普涅夫在政策解读中强调,此次出台的跨境电商监管新规,是2023年12月欧亚联盟国家元首共同签署的《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条约》修订议定书的关键落地举措,更是联盟构建统一、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法律框架的核心步骤,填补了此前区域内跨境电商监管领域的多项制度空白。
从政策制定的核心初衷来看,此次欧亚联盟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承载着多重战略目标。首先,通过统一联盟内部各成员国的跨境电商监管标准与税收政策,有效破解此前因各国政策差异导致的市场分割难题,消除区域内跨境电商贸易的制度性壁垒,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大市场。其次,通过严格界定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明确违规行为监管措施,有力遏制不法商家借“个人自用”名义进行商业转售的违规套利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联盟境内合法经营主体的正当权益。最后,随着数字化监管手段的持续完善与应用,欧亚联盟将以此次新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化的电商申报机制,强化境外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推动平台实现交易数据的实时共享与合规申报。这一系列举措将在显著提升监管效能、防范税收流失的同时,为合规贸易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降低合法跨境电商贸易的制度性成本,最终推动欧亚联盟区域内跨境电商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贸易格局深刻调整的当下,欧亚联盟此次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既是顺应全球跨境电商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重要举措。随着2026年7月政策生效日期的临近,各成员国正积极开展政策落地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修订国内配套法律法规、升级海关监管信息系统、开展企业政策培训等。未来,随着新规的全面实施,预计将对欧亚联盟区域内的跨境电商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为区域内贸易增长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将为全球其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跨境电商监管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作为此次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200欧元免税额度的适用范围被予以严格界定。根据新规要求,该免税政策仅适用于个人通过境外合法电商平台采购、且用于自身消费的商品,对于以商业销售为目的的批量采购行为,将不享受这一免税待遇。针对超出200欧元免税额度的跨境电商订单,新规制定了统一且清晰的复合征税标准:一方面,将按货物总价值的5%比例征收关税,同时为保障税负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特别设置了每公斤1欧元的最低关税征收门槛,即当按价值计算的关税金额低于按重量计算的最低标准时,将以每公斤1欧元的标准执行征收;另一方面,在缴纳关税的基础上,还需叠加缴纳商品进口所在欧亚联盟成员国对应的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将严格遵循各成员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执行。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汽车、大型机械设备等特殊品类商品,新规明确其不适用上述通用征税标准,将由欧亚经济委员会另行制定专项关税税率,具体征收细则将结合联盟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相关成员国产业保护需求等因素进一步研究并对外公布。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防范跨境电商领域的违规套利行为,新规同步配套出台了不适用简化电子通关程序的商品清单。该清单涵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四大类商品:一是非个人自用的大宗商品,此类商品通常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易被不法商家假借个人名义进口以规避税收;二是需凭进出口许可方可通关的管制商品,具体包括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废物、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此类商品的进口需严格遵守联盟及各成员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特殊消费品类商品,如酒精饮料、烟草制品等,这类商品因其特殊性,在全球范围内大多受到严格的进口监管与税收调控;四是特定交通工具及其零部件,包括各类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及其底盘、发动机等核心部件。欧亚经济委员会负责贸易事务的部长安德烈·斯列普涅夫在政策解读中强调,此次出台的跨境电商监管新规,是2023年12月欧亚联盟国家元首共同签署的《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条约》修订议定书的关键落地举措,更是联盟构建统一、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法律框架的核心步骤,填补了此前区域内跨境电商监管领域的多项制度空白。
从政策制定的核心初衷来看,此次欧亚联盟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承载着多重战略目标。首先,通过统一联盟内部各成员国的跨境电商监管标准与税收政策,有效破解此前因各国政策差异导致的市场分割难题,消除区域内跨境电商贸易的制度性壁垒,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大市场。其次,通过严格界定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明确违规行为监管措施,有力遏制不法商家借“个人自用”名义进行商业转售的违规套利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联盟境内合法经营主体的正当权益。最后,随着数字化监管手段的持续完善与应用,欧亚联盟将以此次新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化的电商申报机制,强化境外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推动平台实现交易数据的实时共享与合规申报。这一系列举措将在显著提升监管效能、防范税收流失的同时,为合规贸易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降低合法跨境电商贸易的制度性成本,最终推动欧亚联盟区域内跨境电商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贸易格局深刻调整的当下,欧亚联盟此次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既是顺应全球跨境电商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重要举措。随着2026年7月政策生效日期的临近,各成员国正积极开展政策落地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修订国内配套法律法规、升级海关监管信息系统、开展企业政策培训等。未来,随着新规的全面实施,预计将对欧亚联盟区域内的跨境电商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为区域内贸易增长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将为全球其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跨境电商监管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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