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与美国商标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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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U)商标和美国商标注册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必须了解它们之间的关键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权利基础、审查制度和地域范围等方面。

欧盟商标(EUTM): 欧盟商标局(EUIPO) 实行集中的商标注册制度。一次成功的注册将在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自动获得保护,提供广泛的市场覆盖。
美国商标(USPTO): 美国商标的联邦注册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管理,保护范围仅限于美国境内。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需要单独申请。
这是最核心的区别之一:
美国: 商标权利的获得强调实际使用原则("use in commerce")。申请人必须证明商标已在美国商业中使用,或者有善意意图在不久的将来使用。即使没有注册,在先使用人也可以通过普通法获得一定的保护。
欧盟:欧盟遵循“在先申请”原则("first-to-file")。权利授予最先提交申请的一方,无论其是否已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虽然注册时不需要提供使用证明,但如果商标连续五年未实际使用,可能会被第三方以“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
审查流程也存在显著差异:
美国:USPTO审查员会主动检索并引用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如果认为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将驳回申请。异议期通常为商标公告后30天,可以延长。
欧盟: EUIPO审查员主要关注商标的绝对理由(如显著性、描述性等),不会主动检索在先的近似商标。保护在先权利人的责任在于权利人本身,他们需要自行监控公告,并在商标申请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内提出异议。
美国:对于大多数非美国居民申请人,USPTO要求必须委托美国执业律师代理提交申请。
欧盟: 欧盟的程序通常不需要书面授权委托书,且不强制要求必须是欧盟律师才能提交申请。
选择在欧盟还是美国注册商标,取决于企业的市场战略和发展目标。美国体系更强调实际商业活动,而欧盟体系则偏向于形式上的“在先申请”和集中的保护范围。了解这些关键区别有助于企业在全球市场中更有效地保护其品牌资产。




欧盟(EU)商标和美国商标注册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必须了解它们之间的关键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权利基础、审查制度和地域范围等方面。

欧盟商标(EUTM): 欧盟商标局(EUIPO) 实行集中的商标注册制度。一次成功的注册将在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自动获得保护,提供广泛的市场覆盖。
美国商标(USPTO): 美国商标的联邦注册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管理,保护范围仅限于美国境内。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需要单独申请。
这是最核心的区别之一:
美国: 商标权利的获得强调实际使用原则("use in commerce")。申请人必须证明商标已在美国商业中使用,或者有善意意图在不久的将来使用。即使没有注册,在先使用人也可以通过普通法获得一定的保护。
欧盟:欧盟遵循“在先申请”原则("first-to-file")。权利授予最先提交申请的一方,无论其是否已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虽然注册时不需要提供使用证明,但如果商标连续五年未实际使用,可能会被第三方以“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
审查流程也存在显著差异:
美国:USPTO审查员会主动检索并引用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如果认为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将驳回申请。异议期通常为商标公告后30天,可以延长。
欧盟: EUIPO审查员主要关注商标的绝对理由(如显著性、描述性等),不会主动检索在先的近似商标。保护在先权利人的责任在于权利人本身,他们需要自行监控公告,并在商标申请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内提出异议。
美国:对于大多数非美国居民申请人,USPTO要求必须委托美国执业律师代理提交申请。
欧盟: 欧盟的程序通常不需要书面授权委托书,且不强制要求必须是欧盟律师才能提交申请。
选择在欧盟还是美国注册商标,取决于企业的市场战略和发展目标。美国体系更强调实际商业活动,而欧盟体系则偏向于形式上的“在先申请”和集中的保护范围。了解这些关键区别有助于企业在全球市场中更有效地保护其品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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