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人税务计算和申报问题解析
10.30义乌丨27新政重磅揭晓,多重权益,赢战旺季

"我在香港有公司、拿工资,前年还在香港买了套房子收租。为什么税局给我的租金那张单,一分钱免税额都没扣?"
我说,因为物业税本来就不能扣个人免税额。
"那我小孩、我爸妈的免税额,只能拿去抵工资?"
对。除非你在报税表上做一件事——勾"个人入息课税"。
这是香港税制里最容易看走眼的一个开关。它不是第四个税种,是一个把三类收入打包、共用一套免税额的计税选项。
在港有租金或者独资生意的人,要么不知道它存在,要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勾反而更亏。
今天太侠(微信号:guotaixia321)把这件事说一说,说起来还挺复杂的。
一、香港没有"个人所得税"说法
香港三大直接税:薪俸税、物业税、利得税。
薪俸税管受雇收入,薪金、花红、佣金、董事酬金、住房福利都算;物业税管租金;利得税管生意利润。三个税默认分开算,各交各的。
关键差别在这儿:薪俸税可以扣个人免税额,物业税和利得税不行。
也就是说,你在香港有13.2万基本免税额、13万子女免税额、供养父母免税额——这些额度,默认只能拿去抵你的工资。租金该按15%交还是15%,生意利润该按多少还是多少,一分钱免税额都用不上。
这就是个人入息课税(Personal Assessment)存在的意义。
它不是税种,是报税时的一个选项。勾了,就把薪俸收入、物业应评税净值、独资/合伙生意利润合并成一个总数,减掉各类扣除、减掉个人免税额,最后套用薪俸税那套累进税率算一次。
哪个便宜用哪个。税局不会替你选,得你自己勾。
这里有个很常见的误解要纠正:分开计税时,独资生意的利润不是"标准税率15%",而是利得税两级制——首200万利润7.5%,超出部分15%。(法团是8.25%/16.5%。)
二、两种算法,税局每年替你算一遍
薪俸税有两个算法,税局自动取便宜的那个:
累进税率:收入减扣除、减个人免税额,剩下分段计税。2025/26是首5万2%、次5万6%、再5万10%、再5万14%、余额17%。
标准税率:收入减扣除,不减免税额,直接乘。2024/25起改两级:首500万15%,超出部分16%。
看出门道了吗?两个数差在"免税额"上。累进税先扣免税额再算,标准税率不扣。
举三个例子(2025/26,单身,除注明外无其他扣除):
年薪30万:应课税入息实额 = 300,000 − 132,000 = 168,000。累进税 1,000+3,000+5,000+2,520 = 11,520。标准税率 300,000×15% = 45,000。取11,520。
年薪200万:应课税入息实额 = 1,868,000。累进税 1,000+3,000+5,000+7,000+283,560 = 299,560。标准税率 2,000,000×15% = 300,000。
只差440块。
这个数字太有意思了。年薪200万的人,累进税刚好卡在标准税率下面一点点。再往上一点点,天平就翻了。
年薪600万:累进税算出来 979,560。标准税率按两级制 5,000,000×15%+1,000,000×16% = 910,000。这时候税局自动切到标准税率,帮你省69,560。
记住一句话:低收入、中收入走累进;极高收入走标准税率。这一段你不用操心,税局替你选。
真正要你操心的,是下面这件事。
三、个人入息课税,才是省钱的本体
讲到这里,可能有朋友要问了:那我到底图什么?
图三个东西。这三个,分开计税一个都拿不到。
开关一:免税额可以摊到租金和生意利润上。
这是最值钱的。你有13万子女免税额,工资已经扣完了,剩下的额度在分开计税时直接作废。勾了个人入息课税,这13万可以去抵你的租金、抵你的生意利润。
开关二:出租物业的按揭利息能扣了。
物业税下不行。应评税净值的算法是(租金 − 不能追回的租金 − 业主付的差饷)× 80%,那20%是法定的修葺及支出免税额。你已经拿了这20%,就不能再扣实际的维修费、管理费、地租,更不能扣按揭利息。
勾了个人入息课税,为赚这份租金而借的贷款利息可以扣,但有两个限制:扣的金额不能超过该物业的应评税净值;物业空着或自己住那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不能扣。
开关三:生意亏损可以抵工资。
你有一份香港工资,同时经营独资生意,这一年生意亏了。分开计税,工资照常交税,亏损只能留在生意那边结转。勾了个人入息课税,亏损直接抵掉工资,抵不完还能在往后年度继续抵。
举个粗算:年薪50万,生意亏30万。
不勾:500,000 − 132,000 = 368,000,薪俸税约 44,560。
勾了:500,000 − 300,000 = 200,000,减132,000 = 68,000,税 2,080。
差42,480。这不是小钱。
股息、股票升值收益不进个人入息课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这两块本来就不征税,别往里填。
四、夫妻怎么选:两个场景,结论完全相反
这是实操里最绕的部分,也是最容易选错的。
先把规则钉死:
规则说完,看两个我们算过的场景。
场景一:夫妻双方都有收入,丈夫额外有租金
丈夫薪俸42万,出租物业租金净值22万,物业贷款利息6万;妻子薪俸28万。两人MPF强积金供款各1.8万。子女1名(非出生年度,夫妻协商由丈夫申领子女免税额)。
方案A:分开评税+丈夫单独勾个人入息课税。
妻子:28万 − 1.8万 − 13.2万 = 13万,税 7,000。
丈夫:薪俸42万+租金(22万 − 6万利息)16万 = 56.2万;减基本13.2万+子女13万 = 30万,税 33,000。
全家 40,000。
不勾的话:丈夫薪水部分14万,税8,000;租金单独按物业税 22万×15% = 33,000;丈夫合计41,000,加妻子7,000,全家 48,000。
方案B:夫妻合并评税+共同个人入息课税。
总入息 = 70万 − 3.6万 + 16万 = 82.4万;减已婚26.4万+子女13万 = 43万,税 55,100。
方案A赢。对比不勾省8,000,对比方案B省15,100。
场景二:一方收入很高、另一方几乎零收入
丈夫薪俸16.2万,租金净值32万,按揭利息8万;妻子全职在家,无收入。丈夫MPF 1.8万。1名子女。
方案A:分开评税+丈夫单独勾。
妻子零收入,她的13.2万基本免税额直接作废,转不过去。
丈夫:薪俸16.2万+租金(32万 − 8万)24万 = 40.2万;减13.2万+13万 = 14万,税 8,000。全家 8,000。
方案B:合并评税+共同勾个人入息课税。
总入息还是40.2万,但免税额换成已婚26.4万+子女13万 = 39.4万。应课税入息实额只剩 8,000,税 160。
从8,000降到160。省7,840。
一句话规律:两个人都有收入,别合并;一个人赚钱,合并。
原因是合并会把总收入往上堆,边际税率容易冲到17%;但一方零收入时,合并能换出已婚免税额那笔额外空间,还把配偶闲置的免税额盘活了。
五、2026/27的数字
2026年5月,立法会通过《2026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免税额上调了:
注:供养父母类免税额,受养人全年与纳税人同住的,金额再加倍。具体以税务局官方公布为准。
顺带说一下,本文所有计算案例均按 2025/26 免税额口径演示;2026/27 起免税额已上调(基本145,000、已婚290,000、子女140,000),计算结论的方向不变,具体数字会小幅变动,报税时以当年官方标准为准。
另外,2025/26课税年度的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可获100%税款宽减,每宗个案上限3,000元。
几个容易被漏掉的扣除,顺手列一下(2025/26):
申报上的几个硬规则:
三个见得最多的误区。
误区一:个人入息课税就是香港的个人所得税。 不是。薪俸税才是香港对打工收入征的那个税。个人入息课税只是个计税选项。
误区二:有租金就该勾。 收入高的时候合并会把边际税率推到17%,可能比分开计税更贵。税局不会帮你算这笔账,得自己算。
误区三:股票收益、分红要填进去。 香港不征资本利得税,股息也不用申报,别往里填。
「我在香港只有工资,公司没给我派报税表,是不是就不用管了?」
不是。雇主聘用你后3个月内要向税局申报,税局才会发 BIR60 给你。如果一直没收到但你有应课税收入,要在该课税年度结束后的7月31日前书面通知税局。逾期是罚款。
「我拿香港身份但主要在内地工作,香港这边要不要交税?」
看受雇工作的来源地。合约洽谈订立执行地、雇主居住地、薪酬支付地,三者都在香港以外,一般属非香港受雇工作,只就你在香港提供服务那部分收入计税,按在港天数分摊。一个课税年度内到访香港合计不超过60天,可全数豁免。具体以税务局要求为准。
「我的生意是香港有限公司,不是独资,能用个人入息课税吗?」
不能。公司利润走利得税,那是公司的税,不是你个人的。个人入息课税只合并你名下的薪俸、物业和独资/合伙生意利润。有限公司那部分要靠薪酬、董事酬金、股息这些结构去安排,是另一套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