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税金的计算方法及步骤(进口税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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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小于5000元人民币需要支付税金吗
需要看进口什么物品,具体如下:
1,进口产品申报价值需要符合市场价值。不存在样品、礼品等零价值。海关有足够的产品价格信息。
2,属于人个自用的,5000元物品随身携带,不需报关,不用交关税。但海关规定一些电子产品除外,IPAD, IPHONE,相机等除外。
3,属于个人自用的,快递进口的。个人限进口额1000元以内,交纳行邮税。低于50元行邮税的免交税。高于50无行邮税的,交纳行邮税。
4,跨境电商为个人进口的,单次不超过2000元,交纳行邮税,交税同上第3条。
5,不属于个人自用的,无论金额,需要一般贸易进口。3.1,低于5000元人民币,可以由物流代交关税增值税,不用正式报关,由物流向收件人代收。3.2,高于5000元的必须正式报关,提供发票,装箱单,合同等。
6,具体产品可否进口到中国大陆,可否交行邮税进口,可否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以及行邮税,关税,增值税等税率由海关编码确定。
进口商品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税金主要有
环节税包含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关税和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对进口货物征税是必须的。进口货物再销售,需要缴纳的只要税种有国税局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税局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是对发生应征增值税的销售行为征收,不管销售是否开具发票,所以不管是否开具发票,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关税税率的运用对关税税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不同原产地而确定的,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决定。进口商品绝大部分采用从价定率的征税方法,从1997年7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滑准税是一种特殊的从价定率征税方法。
国外的产品想要在国内销售,在过海关的时候一般都是会缴税的。而进口关税税率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只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而其中按照增值税率的规定如果是进口货品适应国内的生产销售那么货物的税率和国内税率是同样的,如果是小规模的进口,那么税率计算则是按照进口税增值计算的。
法律依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本条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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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2)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4)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1、若应纳税额为零或正数时,即:没有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零;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全部作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由此可见,“出口退税”贷方专栏核算的是“当期免抵税额”与“当期应退税额”之和,即税法中规定的“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
而出口货物实际执行的“超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被计入了“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专栏。如果将该部分数额与“出口退税”贷方专栏数额相加,其实也就是内销情况下,应当交纳的销项税额。在内销情况下,增值税(销项税)应由购买方支付,但由于出口实行免税政策,购买方免于向销售方支付增值税款(这就是免税的结果),对此,国家以“出口退税”的办法进行补偿。在这个意义上讲,出口退税就相当于销项税,其目的就是用于进项税的抵扣,抵扣有余的部分则给予退还。
在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中,计算“当期免抵税额”主要是为了账务处理的需要。免抵税额即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的数额,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在财务处理时将无法平衡。
进口成交方式CNF和CIF的税金是怎么计算的
一楼还好意思来回答问题,送你四个字,误导新人。二楼自己都一知半解,到岸价永远是用DES价格术语计算,而绝不是CIF。
给你解释下,在我国出口增殖税都以FOB离岸价来计算,退税也是。因此,关税=货价*税率,增值税=货价*17%,因为货价+运费=CFR(CNF),而不是FOB价格。既然你已经知道FOB价格了,我把CFR(CNF)和CIF的换算公式给你就明白了。
FOB=CFR-运费
FOB=CIF-保险费-运费
上面两个是基础
CIF=CFR/[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这个公式是知道费率就能换算的。
再给你个告诫,想做外贸最好使用国际统一的贸易术语表示方法,CNF在国贸术语中是不规范的写法,任何涉外文书都不应该使用。就这些吧,要是想我举例的话欢迎追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