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零担运输容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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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货物不能按零担托运
零担托运规定主要针对的是货物的配装和保管。每批零担货物数量限制为不超过300件,每件货物的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2立方米(重量超过10千克的货物除外)。这个标准并非固定不变,会因不同的零担运输公司而有所调整。行业规范不完全,导致不同承运商对货物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对于大型或重物,可能需要额外支付装卸、吊车和搬运等操作费用。
零担货物是指单次托运且计费重量未达到整车标准的货物。以下物品通常不被接纳为零担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易碎、污染、易腐或鲜活物品。
以下货物不得作为零担托运:需要特殊温度控制的货物;危险货物,除非规定允许按整车办理;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如未经消毒的牲骨等;蜜蜂;难以计数的货物;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指定情况下例外);以及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除非经过发站确认不会影响装卸作业。
在专用线或专用铁路内,如果进行直达整装零担运输,需经过铁路分局同意,并由车站和托运人协商签署协议。组织中转整装零担同样需要铁路局的批准。
铁路运输的货物类型主要有哪些
铁路货物运输的货物类型有三种,即整车货物、零担货物、集装箱三种。
按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形状,铁路货物运输的货物类型包括整车货物、零担货物、集装箱三种,其中,整车货物运输一般为运输大宗货物(凡一批货物的重量、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以1辆或1辆以上货车装运的,均按整车条件运输);
零担运输适于运输小批量的零星货物(托运一批次货物数量较少时,装不足或者占用一节货车车皮进行运输在经济上不合算时);集装箱适于运输精密、贵重、易损的货物。
扩展资料
铁路运输的特点有:
1、运送量大,速度快,成本较低,一般又不受气候条件限制,适合于大宗、笨重货物的长途运输。
2、运输经常性好,,牵引力大,输送能力强。
3、能耗低,通用性好,机动性差。
4、铁路运输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小,连续性好,较为稳定。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能够安全地将货物运送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运输
铁路零担运输办理条件
铁路零担运输主要针对那些无法满足整车运输条件的货物。此类货物的每件体积需至少为0.02立方米,但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不受此体积限制,且每次托运的件数不能超过300件。
然而,以下货物不适宜按零担方式运输:
需要特殊冷藏或加温处理的货物,除非使用铁路批准的爆炸品保险箱运输。
规定需整车办理的货物,除非经过特别允许。
易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除非经过卫生处理确保不致影响其他货物。
蜜蜂因特殊性,也不适合零担运输。
对于不易计数的货物,同样不适宜零担运输。
未装入容器的活动物,除非铁路局在零担运输办法中有特别规定。
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除非发站认为不会对中转站或到站卸货造成影响。
通常,零担货物在公共作业场所进行运输,而在专用线或专用铁路内,则可能采用直达整装零担服务,但这需要与铁路分局协商并签订运输协议后才能办理。
扩展资料
铁路零担运输,是主要铁道运输方式之一。货主需要运送的货不足一车,则作为零星货物交运,承运部门将不同货主的货物按同一到站凑整一车后再发运的服务形式。零担运输需要等待凑整车,因而速度慢,为克服这一缺点,已发展出定路线、定时间的零担班车,也可利用汽车运输的灵活性,发展上门服务的零担送货运输。例如日本现在大量使用的“宅配便”、“宅急使”就属于这种形式。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包括哪些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包括:
1.整车运输:适用于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一辆及以上货车运输的情况,货物按整车托运。
2.零担运输:对于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和形状不足以满足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
3.集装箱运输:通过使用集装箱这种大型容器作为载体,将货物集装成单元,以便在流通领域内利用大型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作业,实现货物的“门到门”运输,这是种高效益的新型运输方式。
我国铁路运输的货物共分为26个品类,包括煤、石油、焦炭、金属矿石、钢铁及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石、磷矿石、矿物性建材、水泥、木材、粮食、棉花、化肥及农药、盐、化工品、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电子电气机械、农业机具、鲜活货物、农副产品、饮食烟草制品、纺织皮毛制品、纸及文教用品、医药品、其他货物等,具体分类详见《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
根据货物的外部形态,货物分为成件货物(如箱、袋、捆、桶、筐、罐)、大件货物(如金属制品、机械、汽车、水泥制品)、散堆装货物(如块状、粉状、粒状)以及集装箱货物等。按照货物对运输条件的要求不同,货物可分为普通条件运输货物和特殊条件运输货物。特殊条件运输货物包括扩大货物、危险货物和鲜活货物。
尽管铁路运送的货物种类繁多,但根据货物的数量、性质、形状等条件,并结合所使用的货车类型,铁路货物运输种类主要划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三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