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进境植物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日本作为世界上农产品最大进口国之一,进境植物需要遵守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旨在防止有害生物的引入,并保护日本的农业环境。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日本进境植物的规定和要求。
一、植物检疫方面
1.有害生物名录规定
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日本制定了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且经常更新,按照《日本植物保护法》,检疫性有害生物禁止进入日本。
禁止进境的植物名录:某些来自特定地区的植物或植物产品因易携带风险极高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且缺少有效处理措施而被禁止。例如,来自发生地中海实蝇或桔小实蝇的国家或地区的几乎所有果实和果菜类(柑橘类、芒果等);来自发生苹果蠹蛾的国家或地区的苹果和樱桃果实、带壳核桃等。此外,还禁止来自日本尚未发生但在世界上其他地区危害较大的病虫害发生国家或地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
需在出口国种植地进行检验的植物名录:针对来自某国家或地区的种植用植物,出口国需针对该名录中的有害生物在植物生长期进行监测,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监测未发生相关的有害生物。
在出口国实施特定植物检疫措施的植物名录:该名录规定在出口国实施特定植物检疫措施的植物清单及每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详细要求,来自某些国家的植物需检测证明不带有某些有害生物后,才允许进入日本。
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该名录中的有害生物在日本已有发生,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时,不对这些有害生物采取措施。
日本规定,对于新的有害生物,如果不在上述任何一个名录中,则需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是否为检疫性有害生物。
2.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进境植物必须随附出口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并接受日方进口检查。自 2023 年 8 月 5 日起,应附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必须随附,未附证书的货物将根据《植物保护法》进行销毁处理
检疫准入要求查询:
日本进口条件数据库(http://www.pps.go.jp/eximlist/Pages/exp/conditionE.xhtml)
二、食品安全方面
农药残留要求:对于新鲜的蔬菜、水果等食用植物产品,要满足日本厚生劳动省(日本负责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主要部门)制定的 “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药品肯定列表制度”,对各类农药的残留量有严格的限制。
三、产品包装和标识方面
包装材料要求:包装应使用符合日本相关标准的材料,确保包装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同时避免使用可能对植物产品造成污染或损害的材料。
标识内容要求: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品种等信息,以便日本消费者和监管部门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企业资质方面
出口企业备案:中国的出口企业需要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可申请备案。
种植场备案:如果是新鲜的植物产品,其原料种植场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例如菠菜等蔬菜作物,其种植场需具备相应的土壤、灌溉用水检测报告,建立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日本官方注册:日本对输往该国的某些植物及植物产品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推荐,出口企业需先在海关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然后依据具体要求,办理日本官方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