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起征点及其对居民的影响(个人所得税最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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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变动有什么意义
1.提高个税起征点表面上只是增加了绝大多数人的收益,但背后却包含着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2.个税起征点偏低虽然可在短期内增加财政收入,但最终压制了中等收入者的积累和消费能力,这种局面不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这次个税起征调整,体现了社会发展,体现了与时俱进,也体现了和谐社会人性化。
3.个人所得税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但现在纳税主体却变成了工薪阶层,这是与其背道而驰的。
4.今后我国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任务就是扩大消费需求,个税调整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正是扩大内需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
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免征额。2011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国内人员与外籍人员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外籍人员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我们来看看吧。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人员的涉税业务越来越多,我国也对外籍人员征税也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外籍工作人员的个税起征点是4800。
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各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其职员的探亲费、搬迁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如果数额合理,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计入该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企业驻华机构租房或购买房屋免费供外籍职员居住,可以不计入其职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将住房费定额后给外籍职员,应计入其职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该职员能够提供准确的住房费用凭证单据,可以按实际支出额,从应纳税应得额扣除。
三、外籍驻华人员在中国境内临时出差,或因事临时离境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出差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外商投资企业付给其外籍职员按单据凭证报销的洗衣费可以不计入该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外商投资企业按日或按月发给其外籍职员的伙食补贴,应计入该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但凭就餐单据,实报实销的伙食补贴,可以不计入职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货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家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互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互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对经济,社会以及国家厂业有什么影响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
对国家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对国家来说自然不利。
对企业的影响是间接性的,因为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和国家之间利益分配,企业其实是代扣代缴纳。如果提高起征点,对个人来说收入是多点,企业人工成本压力小点,而且现金流也会充足点。对企业是有一些间接行好处。
对个人来说好处非常直接,就是自己可支配的收入会增加,是利好。
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并不明确,因为表面上,个人收入增加,其实这些钱如果以个人名义参与消费或投资与这些钱被国家收去,再以国家名义消费和投资。这对经济具体影响也没有数据,所以谁利谁弊我也没有办法判断。但是如果参考西方国家减少个人负税也是一种刺激经济有效的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说,减个人负税是对经济和社会产生有利影响的。
综上所述,提供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少个人负税是利大于弊。当然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财政收入减少,同样参考西方经济体的做法就是提高起征点同时也增加富人税负比例。
加拿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