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如何规范填写(报关单如何规范填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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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一览
了解报关单填写,关键在于运输工具的准确标识
在报关单中,运输工具名称是至关重要的信息,它涉及到货物进出境的载体。务必确保填写内容与运输部门向海关提交的载货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无误。
单一运输工具,一个字段的严谨要求
每一份报关单只能填写一个运输工具名称,无论是海运的船舶,填写船舶呼号(江海运输)加上航次号,如“COSCO0123/20220101”;还是陆运的汽车,注明车牌号与进出境日期,如“粤A12345/20220315”。
空运、铁路、邮政,各有特定格式
航空运输,需填写航班号、进出境日期及总运单号,如“CA888/20220420/123456”;铁路运输则以车次或车厢号加上进出境日期为填报格式;邮政包裹单号和日期同样不可忽视,如“PN10001/20220501”。
转关运输的特殊标记
对于进口转关运输,填写“@”加上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标记转关运输标志,无需其他详细信息。其他非直接进出境的运输方式,如管道或驮畜,直接填写运输方式名称即可。
加工贸易的特殊填报规则
加工贸易中,深加工结转和料件结转的货物,需先完成进口报关,记下转入方关区代码和进口报关单号,如“转入001/20220201123456”。成品享受减免税进口的,先进行进口报关,再填写进口方关区代码和进口报关单号。
对于非上述情况的无实际进出境加工贸易,此栏目应保持空白。
每一步都关乎申报的严谨,确保每一份报关单填写无误,是贸易顺利进行的基石。遵循以上规范,让进出口业务流程更加顺畅。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适用范围及填写规范
《出口货物报关单》(普通白色)
一、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外,其余的出口货物均适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出口口岸: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指运港(站):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城市的全称。
4、合同(协议)号: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其他贸易。
6、运抵国(地):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7、消费国别: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不能确定实际消费国的,以预知的最后运往国为准,如售予甲国而运往乙国的,填具乙国的名称。对成交条件订明为选择港的,以第一个选择港所在国填具。
8、收货单位:填具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可依据出口合同、发票填写。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具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填写船只名称及号码,汽车车牌号码及火车的车次;对于空运或邮运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填具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11、收结汇方式:填具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12、起运地点:填具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填具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如货物及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5、标记唛码: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一并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填具货物的总件数。可从提单上查悉。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的,应分别填明件数。
17、数量: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只、个、打等。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在折算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具。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加注“分批装运”字样。
18、毛量:货物的全部重量。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报。
19、净重: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20、成交价格: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等等。要在此栏注明币别。如果价格条件为CIF、 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费、保险费、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具FOB成交总价。
21、集装箱号: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22、随附单据: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有关单据的名称及份数。
23、申报单位:报关单位的全称、报关员的姓名、报关员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申报单位的邮政编码等一并在此栏填具,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24、申报日期: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过境货物的报关单填写规范
1、申报单位:受委托办理过境货物申报手续的经营单位全称。
2、过境运输工具及编号:载运过境货物往中国境外的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如汽车的车牌号码,火车的车次。
3、地址及电话:申报单位的固定办公地址及联络电话。
4、装货单据号:过境货物的装货单据如装载清单、载货清单的号码。
5、进境口岸及日期:过境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及进境日期。年、月、日均应填具。
6、运单或提单号:依据运单或提单填具有关单据的号码。
7、进境运输工具:载运过境货物进入中国境内的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
8、国际联运单据号:根据实际运输情况填具。
9、出境日期:过境货物在中国的启运及离境的日期。年、月、日均应填具。
10、进境地海关关封号:进境地海关编给的关封编号。
11、出境运输工具及编号:运载过境货物离开中国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如汽车车牌号码、火车车次。
12、标记及号码:过境货物的标记唛码。
13、件数:同一商品编号的过境货物的件数。
14、货名:过境货物的中文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如货物或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5、重量:过境货物的毛重。
16、单位(公斤):货物重量一律以公斤为计量单位。
17、价格:单项货物的价格,要注明币别。
18、封志号:给货物加施海关关封的封志号码。
19、总数:本批过境货物的总件数、总重量、总值均须填具。
商品编号: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具。、出境口岸:预定过境货物经海关放行,离开中国国境的地点。
报关辅导:转关运输报关单填写规范
转关运输报关单填写规范
一、运输工具名称:
1、"江海"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填:"进境英文船名"+"/"+"@"+"进境船舶航次"
2、"航空"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国际空运联程货物填:"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为空。
3、"铁路"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货物填:"车厢编号"+"/"+"@"+"8位进境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4、"公路"及其它进境运输方式: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5、以上各种进境运输方式,在广东省内用汽车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13位载货清单号";其它提前报关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二、提单:
1、"江海"进境运输方式:填"海运正本提单号";进口提前报关为空。
2、"航空"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1位总运单号"+"/"+"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号的填:"11位总运单号";进口提前报关为空;国际空运联程货物填"@"+"总运单号"。
3、"铁路"进境运输方式:铁路运单号;进口提前报关为空。 4、其它进境运输方式:为空。 5、以上各种进境运输方式,在广东省内用汽车转关的,填车牌号"
出口报关单
一、运输工具名称:
1、"江海"出境运输方式:出口非中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境内江海运输填"驳船船名"+"/"+"驳船航次";境内铁路运输填"船名"(4位关别代码+TRAIN)+"/"+"航次"(6位启运日期);境内公路运输填"船名"(4位关别代码+TRUCK)+"/"+"航次"(6位启运日期)。(船名、航次须在"RTX"运输工具参数库中备案)
2、"铁路"出境运输方式:"@"+"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捆绑为"@")
3、其它出境运输方式:"@"+"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二、提单:
1、"江海"出境运输方式:出口中转货物填"海运正本提单号";出口非中转货物为空;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车牌号。
2、其它出境运输方式: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车牌号;其它地区为空。注:转关运输进\出口报关单其它栏目的填制规范与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制规范相同。











